十幾年前的陳冠希“豔照門”事件,因與當紅的男女明星有關,可謂轟動一時,至今仍是人們的談資。
“豔照門”事件後,陳冠希承擔責任,為此事負責,並宣佈永久退出娛樂圈。
後幾次欲復出,“豔照門”熱度又會隨之捲土地重來,成了他身上再也揮之不去的標籤,復出終是不了了之。
而“豔照門”女主角們也遭到重創,阿嬌和張柏芝事業也遭遇毀滅性打擊,張柏芝的婚姻隨後也觸底,與謝霆鋒的婚姻也以離婚收場。
那麼“豔照門”事件,到底誰之過?
01根本過錯在於陳冠希
在知愚宅看來,最根本的過錯在於陳冠希,他的過錯在於,不該如此風流,憑藉自己帥氣,玩弄眾多女星感情。
他的過錯還在於,玩弄感情倒也罷了,還變態到拍下女星們的私密照片。
估計陳冠希也是有野心的,想要來個專屬自己的美女合集,到老了的時候,看著照片回憶曾經美好的青春。
但他最沒想到的就是電腦壞了,拿去修理,還惹出了如此大的風波,要是知道這樣,估計說什麼他也不會去修了吧。
可是人生就是這樣,沒有後悔藥可以吃。
按理說一個收入超高的明星,電腦壞就壞了,重新買一臺就是了。
估計陳冠希不在乎買電腦的錢,他更在乎的是電腦裡的檔案和內容,尤其是那些一去不復返,自己拍攝的專屬自己的美女們的照片。
於是,他讓助理拿去修理,這下美女們的照片找到了,不但他找到了,全網人民也都知道他找到了,而且這些照片也不再專屬他個人了。
說到底,還是陳冠希自己的貪念、自己的風流、自己的不小心害了他自己,同時也害了“豔照門”的女主角們。
02間接過錯在於那些女明星
那些女主角們當然也有過錯,她們的過錯在於以下幾點。
一,別說自己是公眾人物,就算是普通人物,也要對自己的肖像權負責吧,怎麼能允許他人拍自己如此私密的照片呢?
二,就算是關係好的時候拍了,那兩人的感情成為過去式時,為什麼不找陳冠希要回自己的照片,或當面看著陳冠希銷燬這些照片呢?是想著舊情復燃呢?還是覺得成為陳冠希的藏品感到驕傲?
三,她們難道不知道,作為公眾人物的自己,這些照片就像是不定時炸彈,不定時會燃爆,“炸”毀自己嗎?
如果她們不允許陳冠希拍照,又怎麼會有照片呢?
如果每個人在分手時,都要求陳冠希銷燬這些不雅照片,陳冠希的硬盤裡又怎會有如此多的當事人照片呢?
又怎麼會因“豔照門”波及到自己呢?所以,這些照片中的人,才是間接原因。
03直接過錯在於修電腦之人
陳冠希因為電腦壞了,讓公司小助理拿去修一下,沒想到這個小助理找到的修電腦之人,私自查看了電腦裡的豔照並且偷偷複製下來,再後來未經當事人同意便公佈在網際網路上,這人是史可雋。
本身下載複製別人的檔案就不對,再未經他人允許再公佈到網際網路上,更是侵害了當事人的權利。
估計他也沒想到會引發這麼大的反應,要是知道,他也不會不能不敢這麼做了。
他也像那些永遠生活在此事件陰影下的明星們一樣,永久生活在了這件事件的陰影下。
因為他的“光輝事蹟”傳遍社會,很多老闆認為他人品有問題,不定哪個瞬間自己也可能會被他賣了,所以一直沒有公司願意僱傭他。
他也為自己的一時“失足”付出了慘痛的代價,如果時光能倒流,估計就算是把那些照片複製下來,也不敢再散佈到網上去了吧?
“豔照門”事件讓陳冠希及相關當事人的或愛情、或事業、或婚姻等受到毀滅性打擊,對當事人的精神損害更是無法計量。
而在這過程中,雖說修電腦的史可雋未經當事人同意就把照片放到網上是直接原因,是直接過錯;但陳冠希拍這些照片才是根源,是根本過錯;而明星們不懂得充分保護自己是間接原因。
如果這三個環節有一個環節能被擋住,事件的發展就是另一番景象了吧?
出來混,早晚都要還;天道好輪迴,蒼天饒過誰?
小心駛得成年船,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啊。
當然還有一點需要提及的是,在這過程中,網友們對於明星的關注,對明星事件的好奇和獵奇,也是這件事件持續發酵的不斷動力所在。
但這是該事件惹人注目的原因之一,並不屬於過錯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