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教育對子女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楊麗娟,說她是粉絲追星第一狂人,應該沒有人會反駁吧?
16歲那年,楊麗娟看到電視上的劉德華之後,就被他的絕代風華吸引,開始瘋狂的追星行為。
起初還不是很過分,追星嘛,大家都理解,年輕人都有過的行為。
她唱遍了劉德華的所有歌曲,日夜背誦關於劉德華影迷會組織的《華仔頌》,但隨著了解深入,楊麗娟越來越不滿足線下在電視上追星,她產生了想見到劉德華,甚至要嫁給他的衝動。
輟學、借錢,楊麗娟已到達茶飯不思的地步,跟父母要錢去參加各種能見到劉德華的場所和集會,甚至賣房賣腎借高利貸一萬多塊,多次赴港尋見偶像。
父親為了能讓女兒見到劉德華,付出一生的心血,傾家蕩產要滿足女兒的願望,因女兒未能單獨私下與劉德華見面談天,69歲的父親選擇跳海自殺,只留給眾人7頁遺書。
從這封信上的內容看,你就會明白為什麼楊麗娟有如此瘋狂的想法,因為他的父親更加的異想天開,他在心中大罵劉德華沒有人性,各種難聽的話語層出不窮,還質問劉德華“難道你不心疼和內疚嗎?”
他的意思就是我的女兒為你做出這麼大的犧牲,劉德華你本人就應該滿足我們的所有要求,這到底是怎樣的三觀,這個因果關係難道是這麼認為的嗎?
其實,劉德華跟楊麗娟見過一面,還匿名幫她還了高利貸,但是楊麗娟卻認為這次見面不叫見面,只是合了一張影,就不算見面,看到這裡我就想問,你還想怎麼樣?
楊麗娟的父親如果及時正確地教育她追星的意義,也許就不會有這樣的悲劇發生,但可能是40歲老來得子過於寵愛,只要女兒提出來的,他都要滿足,女兒二十多歲的時候還要給她擦身子,因為女兒一個荒誕的夢,一家人就開始毫無意義的追星。
據楊麗娟的描述,在夢裡經常會有個人向她走過來含情脈脈的對她表白,後來在同學偶然間拿出的海報中,她驚人地發現,原來夢中人就是劉德華。
她就開始認為自己跟劉德華是命中註定的一對,父親也認為他一定跟華仔有著特殊緣分,只要見到他就可以改變家人的命運。
楊麗娟在家人的面前立下重誓:不見劉德華,終身不嫁,因為在女兒說出這個夢的時候,父親也迴應自己同樣做了這個夢。
這個夢一做就是13年。
13年來,楊麗娟父女舉家6次到北京,3次遠赴香港,劉德華一生完美偶像,這件事可能是從業40年留下的唯一汙點。
後來,他道歉了,原因就是因為自己隱婚,最開始的想法是為了保護粉絲,卻沒想到會釀成這個悲劇。
但是,事情還沒完,楊麗娟和母親認為父親不能白死,她還是要見劉德華,甚至訴訟要求對方賠償30萬,劉德華曾一度因為這件事變得抑鬱。
起訴失敗後,不知是否在而立之年幡然醒悟,29歲的楊麗娟突然放下了13年的執著選擇離開,再出現時她終於變得正常,作為一個“瘋狂粉絲”,她勸說勸追星族不要學她重蹈覆轍。
楊麗娟的後來,就是12年後。
41歲的楊麗娟接受了魯豫的採訪,她說出自己的狀況,她跟母親住在非常廉價的租房內,房租一年不到一千塊,沒有朋友、沒有閨蜜、不曾和同學聯絡,只跟母親相依為命。
她在一家普通的超市做銷售,工資僅僅可以養活母親和自己,她坦言非常後悔自己曾經追星的狂熱行為,沒人能為自己的一生買單,但是她的行為除了由自己的原因之外,跟父母的教育脫不了關係。
如果人生可以重新來過,我當然不會那樣去做。
但是,人生沒有如果,只能自己買單!
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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