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影作品中,出現過很多的獵奇案件,這些內容初看會有一種“這怎麼可能?”的質疑感,其實有些案件的真實情況比電影中的更為獵奇,這幾期將會給大家繼續介紹。
電影《沉默的羔羊》是電影史上重要的一個里程碑,其中漢尼拔這個角色,相信大家都不陌生。特別是在在同名美劇《漢尼拔》播放以後,更是吸引了極大的人氣。這個擁有高智商且行事詭譎的心理醫生,甚至變成了美國的一個文化符號。今天我要聊的就是這個系列中,案件人物的原型。
在《沉默羔羊》中,漢尼拔最早並不是作為主線出場,他這個角色本來是作為一個輔助主角的人物,但是因為這個角色實在過於出彩,於是就行成了兩條主線並行,一條是漢尼拔出逃,另一條是追捕連環殺人凶手“水牛比爾”。
其實,這部電影裡主要的反派“水牛比爾”,所有的案件其實也是圍繞著他展開的。但在扮演漢尼拔的演員安東尼。霍普金斯,演技爆棚。而且因為當時電影的分級制度,“水牛比爾”那些過於殘忍的鏡頭並沒有出現,最後只能以一段“奇葩的舞蹈”告終,淪落為一個“賣萌的小丑”,並沒有給人極其強烈的“衝擊感”,其風頭完全落敗於漢尼拔。
其實在電影的原型中,“水牛比爾”的做派是一個極其恐怖的存在。這個人真名叫做“艾德·蓋恩”。他生活在美國東岸平原鎮。雖然,整個事件中他只殺了3個人,在連環殺手暗中屬於“小之又小”,但整個案件卻聳人聽聞,充滿了獵奇感,以此成為全球最恐怖殺手之一。
本來,平原鎮這個地方地處鄉下,人口不多,且不夠熱鬧,即使出了命案,也很難轟動全美。直到1954年12月8日,一家雜貨店的老闆娘失蹤了,才引出了這個大事件。
這老闆娘的兒子是平原鎮的副警長,當他發現母親已經失蹤了有一段時間了。就從雜貨店的客人著手調查,最後在櫃檯上的消費小票裡找到了突破口,並順藤摸瓜找到了艾德·蓋恩。
一開始,副警長只是想去詢問一下情況,沒想到一走近他的房子,就聞到了一股不尋常的惡臭味。
當時艾德·蓋恩不在家, 從外面的窗戶看進去,發現廚房裡有一具倒掛的屍體,頭已經切掉,正面自下而上全部切開,臟器被取出。一開始,副警長以為這是一具家畜的屍體。
突然發現,這具屍體與人類屍體的形狀十分吻合,於是立即叫了支援。等到大批警員趕到之後,清查了現場。除了那具屍體之外,還找到了各種以人皮縫製的燈罩、腰帶,甚至還有還有頭顱磨成的碗,以及著名的人皮面具。。
整個屋子裡像是一個“人體博物館”,各式自制的人體臟器標本和物件充斥其中,讓現場的法醫連連作嘔。最後調查的結果是那具被肢解了一半的屍體,確實是副警長的母親,艾德·蓋恩就此被捕。
抓捕行動十分順利,並沒有讓探員花費巨大的力氣,而艾德·蓋恩本也十分配合調查。在他的家中發現了總共12具死屍的“物件”。艾德也招認自己從墓裡挖出來9具實體,但漸漸的“加工死屍”已經不能滿足他,他就將血腥之手伸向了無辜的市民。
這種變態的心理,出自於扭曲的童年。
艾德·蓋恩出生於1906年。家中有父母和一個哥哥,住在離平原鎮更加偏遠的鄉間,父親是個喜愛酗酒的農民,而母親又是思想偏執且凶悍的家庭主婦
他們的母親屬於那種極端的清教徒思想的人,從小就恐嚇兒子們要遠離其他的女性,除她之外的女人都是妓女,而且與異性交往是極為不道德的行為。
他和哥哥從小在農場長大,受母親的嚴酷的教育,沒有社交生活,更沒有一起的朋友,所有的人際交往關係只有母親
這使得艾德·蓋恩,完全不知道如何與人打交道。
母親的畸形教育,導致了艾德怪癖的性格,一開始他還是屬於那種沉默不言的人。30歲那年,父親去世,哥哥也死於一場倉庫火災,接著,母親也很快因中風去世。家中一系列的變故,使得他失去了一切,變態思想也徹底爆發。
他把母親的屍體做成了“木乃伊”留在家裡,並想象她從未死去。每到夜裡,他都會穿上母親的衣服走來走去,並學著母親的語調說話。最後還發展為掘墓,尋找女屍“零件”加工,還穿死屍“皮衣”,這些驚悚且荒誕的表現,其實全是對母親的思念。
畸形的家庭教育,導致他犯下如此獵奇的罪行,在沒有經過正常教化的情況下,艾德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任何問題。因為他的行為邏輯完全不似正常人,最後法庭將他定性為“精神病患者”。
住進精神病院之後,艾德算是“重新迴歸社會”,他在精神病院度過了最後20年的餘生。裡面的醫生完全沒想到,這個有名的“殺人魔”竟然是一個如此和善的老人,甚至跟人說話都會臉紅。
電影中“水牛比爾”將艾德的案件作為還原,確實十分到位,雖然說現實中沒沒有如此驚心動魄的結局,但也在說明了其中的主旨“家庭教育”很重要。
相對於“水牛比爾”這個“精神病”來說,更可怕的是一種叫做“高智商精神病”。下面要說的就是這個型別。
“高智商精神病”,其實不能說是“精神病”,這類罪犯在生活中很多都是“受過高等教育,出入上流社會”,有時候他們的邏輯甚至無懈可擊。但很多就像出自於“天生的邪惡”一般,讓他們的所作所為令人髮指。
我找了不少的資料,在世界罪犯史上,這型別的人其實十分特殊。最出名的是上個世紀70年代的美國綠河連環殺人犯泰德·邦迪。
泰德·邦迪原名西奧多·羅伯特·考維爾,1946年11月24日出生於一個單親家庭。雖然父母離異,但在少年時期,生活在富裕家庭的他,日子過得比一般孩子要好,雖然說他內向且不合群,但在外表看起來還是頗為“知書達理”。
泰德的學習成績一直不錯,最後進入華盛頓大學就讀心理學,在此期間還參加了許多關於體育和政治的社團活動,之後離開西雅圖,來到猶他大學就讀法律系。
按理來說,這絕對是個草根青年逆襲的“美國夢”。但是後面的發展就開始驚悚了。就是這個時期,西雅圖的數起年輕女性失蹤案,開始蔓延到猶他州出現。而且所到之處,正是泰德·邦迪所處在的地方。
但是,那時候,不管是通訊還是州與州之前的資訊聯網都十分地差,警方沒把這些案件聯絡到一起,刑偵調查也一直毫無進展。
直到一個僥倖從泰德手中逃脫免遭毒手的女孩卡羅爾的報案,警方才有了破案所需的線索和目擊證人,但卡羅爾的逃脫,使得泰德更為狂怒,就在當天又殺害了另外兩個女孩。
在平常的時候,泰德掩飾得十分出色。在周圍朋友的眼中,泰德不僅長相帥氣,談吐文雅,充滿了人格魅力,完全看不出是一個有著殺人愛好的“魔鬼”。
在整個庭審過程中,他甚至將自己打造成一個極其完美的形象,還吸引了一大批女性粉絲。使得整個案件的審判一度陷入僵局。
特別是他曾經參與過政府職能部門的工作,在負責針對女性犯罪的預防犯罪委員會任過職。所以他非常清楚這些機構在調查此類案件中的不足和漏洞,也就是說他完全可以鑽那些司法漏洞的空子,以使得在作案的過程中做到滴水不漏。
從1973到1978年間,他的犯罪距離橫跨了好幾個州,被他殺害的年輕女性最小年齡僅12歲。在他承認下的警方所公佈的被害人就有36位,而真實的數字遠不止這些。這些女性無一例外都遭受到極端殘暴的對待。泰德甚至在兩次越獄期間,也沒有停止犯案。
當然,到了最後,泰德“聰明反被聰明誤”,他以為憑藉他對法律的知識,可以為所欲為。對於自己犯下的案件,他一直都拒絕用認罪來換取免除死刑的條件,始終相信自己最後能逃脫制裁。
作為吃“法學飯”的他,囂張得認為,自己可以掌控對整個審訊過程。事實上,在法庭上他完全高估了自辯能力,甚至囂張到將自己的辯護律師都被他“開除”了。
雖然這泰德種在法庭上的氣焰極其囂張,但法官還是十分惋惜,覺得像他這樣聰明的人,本可以成為一名好律師,也很歡迎他來到我的法庭工作,可惜卻選擇走了彎路。
最後,泰德被判處罪名成立,執行死刑。
對於泰德的作案動機,其實一直沒有定論。雖然說他是單親家庭,但是童年並沒有收到過影響,從小到大,家裡錢夠花,讀書又好,還有漂亮的女朋友,同齡人更是羨慕,可以說年紀輕輕就達到了“人生巔峰”。更有人說“有如此好的生活品質,根本不會想到去犯罪”。
參與審判調查的心理學家提出,泰德的人格中有“存粹的惡”。心理學家表示“他每次犯案後總會陷入某種慾求不滿的狀態,感覺下一次可能會更滿足”。這個意思就是,他就是一個“不變態就不爽的人”,用現在流行的話講,就是“一直殺人一直爽,一直變態一直不滿足”。
所以這種“存粹的惡”,不殺就是對人權的踐踏。在現在看來,泰德雖然說有著極高的才華,但論人格魅力完全不能與“漢尼拔”相提並論。畢竟能將自己一番“獵奇理念”成功灌輸給他人,並使得他們認同的“高階惡魔”,也只能出現在影視作品之中。但有這“存粹之惡”的人性,這點我還是相信的,這些案例也是為激起大家的警醒,畢竟這些惡魔的頭上不會直接寫著“惡”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