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這句話放給誰說都蠻勵志的感覺
可如果出自一個強姦幼女的變態口中,總不經的讓人感覺脊背發涼,不寒而慄
(電影《素媛》)
今天的事還要從一部電影說起
南韓電影總能角度刁鑽地挖掘出人性中的善與惡,從《釜山行》到《寄生蟲》。從《熔爐》到《辯護人》
有人列出過南韓電影看過之後絕不想看第二遍的作品
除了《回家的路》《熔爐》《辯護人》還有一部就是今天想要拿出來說說的《素媛》
其實銀幕裡的東西並不可怕,真正可怕的只是標題右下方那幾個並不起眼的小字
“由真實事件改編”
2008年12月,一名8歲女童獨自在家中熟睡
卻不料醒來看到的並不是爸爸媽媽熟悉的臉,而是另一副陌生而猙獰的面容
犯罪嫌疑人趙鬥順趁家中無人,強行帶走了只有8歲的她
接下來的事情可怕到讓人不敢想象
在進行長達幾小時的強姦,蹂躪,虐待,毆打之後,女童被扔到了附近的一條臭水溝裡
等到警方來到案發現場時,孩子已經奄奄一息。
醫生束手無策,看到這一幕時也幾經崩潰
手術進行了十幾個小時,命算是保住了,但可愛的她還沒有享受的一生,就這樣毀了
子宮大面積受損,8歲的她再也不會有生育能力,不會來月經了。更讓人痛苦的是由於粗暴的犯罪過程,導致腸子幾乎被全部切除,這意味著糞袋和人工肛門,將會伴隨無辜的她整整一生。
空蕩的病房裡,孩子的哭聲聲聲刺耳
哭直到再也發不出什麼聲音
哭到媽媽整個心都碎了
哭到爸爸恨不得把罪犯生吞活剝了都難以洩憤
電影中與現實多少有些出入
以至於現在一想起來就都是那張陰沉恐怖的臉
影片中更多描述的是之後恢復的情況
畢竟,身體的摧殘遠不及直擊心靈的傷害
事情發生之後,女孩拒絕任何異性的接觸,甚至連爸爸都不行
每天都只把自己埋在被單下,“享受”著逃離現實的短暫歡愉
出院後,即使是經過曾經的案發地點,也會害怕到嘔吐,窒息
活下去的理由,大概只剩下父母不離不棄無微不至的關愛了
有傳聞說,現實中的那個女孩早已經自殺了
其實人可能遠比我們想象的要堅強
隨著醫學逐漸發達,在幾次手術之後,女孩已經摘掉了糞袋,慢慢地趨向正常人的生活了。在一次採訪中父親也表示,她也已經成功地考上了大學
我們祝福孩子能夠真的擁有幸福的人生,也相信時間真的能治癒所有不美好的一切
其實不管是電影還是現實,到這裡圓滿結束我覺得就最好了。
淚流完了,歡笑聲迴歸。
然而,真正讓人後怕的是罪犯在電影中最後的那幾句話
“你以為我還能被關多久,總有一天我會出去的”
面帶不懈,充滿挑釁
“我又沒殺人,不管你們怎麼樣氣憤,總不會判處我死刑的。我,總有一天會出去的。”
按照南韓法律,依法只能判處12年有期徒刑。也就是說幾個月以後,這貨就要刑滿釋放了
另外,據監獄方面透露,十多年的服刑和超過700多小時的心理輔導並沒有改變人渣的本質,他甚至經常說,自己只是喝醉了,做過的都忘記了。出去以後,還應該再去看看那個小女孩,長大了是什麼樣的。
最後,甚至連關押他的獄警都被威脅,有不少害怕被報復甚至選擇了離職。
對此,警方也只能做到僅僅是把他的肖像公佈於眾。要知道,對於尊重人權的大多數國家來說,即使是罪犯也有最普通的肖像保護權,而這一次公開被服役人員的肖像也是史無前例的。
除此之外,在犯人釋放之後,警方會採取24小時一對一的監視,從而確認疑犯是否會繼續危害社會
而對於普通民眾來說,早在17年的時候,有超過60萬網友在青瓦臺網站聯署請願,要求禁止釋放趙鬥順。
當然這樣的行為並不可取,但憤怒和理智有時候也不是誰能輕易權衡的。
法律不外乎人情的事件常有發生
萬人請願的事情在國內也有出現過
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09年的“俠女”鄧玉嬌事件
在洗浴中心砍死砍傷3名國家公務人員的情況下,鄧玉嬌被判“故意傷害罪”罪名成立
只不過那次情願的目的是放人,而這回,是不放!
所以最後的結果是罪名成立,但免去刑事處罰,也算是刑事案件中的點睛之筆
是遵從大多數人的意願,還是維持已有法律的規定,從來都是一個難解的題目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