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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幾年表演競技類節目雖然爭議頗多,卻依然如火如荼地進行著。《演員請就位》第二季剛剛收官,《我就是演員》又緊接著開播了。《演員請就位》第二季節目中,幾位導演和李誠儒之間的“交鋒”帶來了不少看點,後期節目環節設定中沒有了李誠儒,郭敬明、爾冬升等導演依然能引爆話題,導演引發的熱度甚至蓋過了演員。《我就是演員》第三季李誠儒作為節目發起人身份又來了,雖然這節目沒有郭敬明,但坐鎮評審團的於正用他的“妙語連珠”向大家證明了他引發話題討論的能力絲毫不輸郭敬明。

在節目播出之前,於正就曾經發文給觀眾打過預防針,稱自己會非常嚴格,絕不允許任何糊弄過關的人來臺上耍猴。想來蹭熱度的,翻紅的,藉機獲取名利的,除了拿出精湛的表演和十足的誠意以外,都得死了這份心。而節目播出後,也坐實了他的點評風格確實如此,比如對於第一組登臺表演的李汶翰他就絲毫沒有手軟,很快給他滅了燈。並在點評環節於正直言自己本來不認識李汶翰,在搜尋之後發現他同時還在拍攝另一檔綜藝。

在《我就是演員》第三季和李汶翰參與的另一檔唱跳類綜藝《追光吧哥哥》中,都要求嘉賓拿出一定的時間去磨合和排練,而非純宣傳性質的錄完就走的綜藝節目。所以於正認為在看到李汶翰在表演方面能力還比較差的情況下,應該考慮好在表演和唱跳之間自己到底想做什麼,專注於一件事情會更好。現場的態度比較直接,沒有太客氣地給李汶翰太多申辯的空間。

由李汶翰的例子,於正還延伸到演藝圈常常會出現的軋戲現象。軋戲,通常指的是一位演員同時接拍兩部甚至兩部以上的戲,於正對這樣的做法表達了批評和不認同。魚和熊掌不可兼得,軋戲必然會一定程度上影響演員的發揮,也會給劇組的時間安排帶來困擾。當然,由於目前演藝圈跨界的藝人比較多,很多綜藝需要常駐嘉賓每一期都在場,需要嘉賓付出的時間精力已經可以類比拍戲,所以於正所說的軋戲已經延伸到了拍戲和拍綜藝同時進行或多個綜藝的拍攝同時進行,而非單純的拍多部戲。

於正在節目中表示他不太能容忍演員在拍戲的同時軋戲去做其他的事情,而且如果因為演員軋戲耽誤了劇組的拍攝,他還會要求演員賠償。節目中於正提到前幾天他的劇組就有一名女演員未經允許就軋戲,讓攝製組很慌亂。於正表示他的劇組不允許軋戲,出現這樣的情況會把演員換掉,並且所有因此帶來的損失要由她承擔。於正說這段話時,李誠儒、張頌文等人的反應表情都顯得很嚴肅。

單就現場發言來看,於正說的話當然在理,但也有觀眾質疑他自己及對待自家藝人、自己拍的戲的實際操作上是否真的如他所說的那麼嚴格。比如有網友發現於正公司拍攝的電視劇《玉樓春》中有金晨參演,但劇組拍攝期與金晨參與的綜藝《乘風破浪的姐姐》的拍攝期有重合。從宣傳物料來看,金晨並未被換掉。針對這樣的疑問,於正表示金晨去錄製姐姐綜藝的時候劇組拍攝僅剩五天,其實他當時也是反對的,而且金晨也賠了劇組錢。

關於軋戲可能面臨被換角,並要賠償劇組相關損失,如果在合約中有明確的規定,那麼於正的做法倒也無可厚非,而且軋戲對行業風氣帶來的損害也確實不容小覷。不過很多時候,尤其是藝人還不具備絕對話語權的時候,藝人的行程安排可能要聽命於公司,並沒有太多拒絕的機會。比如即便是劉德華、梁朝偉這樣級別的藝人,在年輕時候也出現過在公司安排下工作滿檔,有時需要軋戲的情況。只不過從藝人活動範圍來看,過去中國香港明星的活動範圍在大多數時候相對有限,而後來來內地拍戲後如果要軋戲可能面臨著要做空中飛人的挑戰。

有時公司之間、劇組之間也存在需要協調的情況,並非所有軋戲的行為都是急功近利。比如湯唯在拍攝電視劇《大明風華》的時候,她已在電影《地球最後的夜晚》劇組殺青。而後期電影導演畢贛對於片中的長鏡頭還不夠滿意,想要申請重拍,於是經紀人臨時把湯唯從《大明風華》劇組借了出來,大家應該達成了默契,這樣情非得已的軋戲倒也不必太多去批評。

無論於正在節目外的所作所為是否真的能讓所有觀眾對他在節目中說的話足夠信服,但他在節目中提出的軋戲現象真實存在,他不贊成軋戲的核心觀點也終歸是沒有錯的。無論是藝人主動軋戲,還是聽命於經紀公司安排,軋戲的行為始終不值得提倡,縱然確實有部分能力特別強的藝人能夠適應這樣的工作安排,都能夠比較高質量的完成,這種做法本身也不具備示範性,因為真正具備超強能力的藝人終歸鳳毛麟角,不合理的行程安排會讓藝人短時間內被過度消費,也會給藝人的健康帶來潛在的影響。希望更多藝人在努力拼搏、努力賺錢的同時,能夠認清自己的水平,保持對事業最起碼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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