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說實話,聽到阿嬌這樣說的時候,很多人覺得很可惜。
原本,是一個非常漂亮的女孩子,當年青春靚麗又大紅大紫,可就是因為曾經坎坷的過去,影響了現在的生活。
關於那件事情,其實她有什麼錯?在戀愛期間因為相信對方,拍了一些親熱的相片,都是成年人有什麼問題嗎?
況且,在那次事件中,她也是受害者。也正是愛的太深,受傷太重,愛人之心已經麻木,之後只是想找個溫暖的港灣修補傷痕。
後來,她遇到了賴弘國,原本以為,這會是她的歸宿。
可惜所找非人,且她這種性子冷的性格,除非對方是她深愛,否則日子久了確實會讓對方感受不到愛,而退避三舍。
而她與賴弘國的婚姻也是這個樣子的,當初大張旗鼓結婚,可是沒有想到這段婚姻,維持不到一年,就以離婚而宣告結束。
離婚時,賴弘國說的是,他覺得阿嬌不愛他,所以只能夠以離婚的方式來結束。
其實,之前看她和她老公上花花萬物,就明顯覺得她並不愛她老公,賴弘國想要靠近她,但她雙手縛於胸前,一副拒人於千里之外的感覺。
喜歡一個人眼睛裡有星星,她一點都沒有,感覺就是為了結婚而結婚,當時就覺得這一對可能不會處太久。
後來,果然應驗了。
這次婚姻,讓她更加清楚地認識到了自己,以她這種性格,一個人生活可能會更好一些,所以,她決心孤獨終老。
在這件事情中,阿嬌之所以會這樣決定,就是覺得婚姻是圍城,而她在這座圍城裡不開心。
人這輩子,最重要的就是自己開心。你沒有必要為了別人委屈自己,當你一味委曲求全的時候,就說明了這個人並非對的人。
我一直都很喜歡阿嬌,她主演的《前度》,就是感情的寫照,遇見了這麼多都沒有合適的,乾脆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裡面一句話我印象特別深刻,最喜歡的那個永遠不是身邊的那個。
阿嬌曾經有過好幾段感情經歷,但每一段,都沒能走到最後,這也導致她對愛情失去了信心,變得不再相信愛情。
其實,每個人都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結不結婚,只是一種生活方式的選擇而已。
你只是按照自己喜歡的生活方式活著,誰都沒有理由干預你。我們不可能做到每個人都對自己滿意,何必在乎別人的眼光?
人生在世,短短几十年,多的也就百來年,這都不能按照自己的意願活著,那麼生活的意義又在哪呢?
而且,現代女性獨立,真的沒必要結婚生孩子伺候一大家人,如果遇到一個懂得感恩的人,那麼,你的付出是值得的。
可如果遇到一個不懂得感恩的人,那你的付出,在他眼裡根本不算什麼。
你為他骨開十指,他說你矯情,你為他省吃儉用,他視而不見。你所做的一切,在他那裡一文不值。
這樣的婚姻,真的沒有任何意義。
02
低質量的婚姻,不如高質量的單身。
娛樂圈也有很多大齡明星,雖然說她們一直沒有結婚,但生活質量是非常好的,其中最為典型的就是俞飛鴻。
她對於婚姻這些事情,看的非常清楚,有過許多非常經典的話語:
——獨立自信的女子,從來不需要將幸福建立在依靠婚姻的基礎上,也不會把自己寄託在別人身上 。
——在婚姻這件事情上,兩個人在一起的孤獨可能比一個人的孤獨更悲傷吧"。
如果你們兩個人沒有愛情,僅僅是為了結婚而結婚,那麼在一起之後,想必日子過得也是非常無聊的。
所以,在俞飛鴻的心中,她所認為的幸福感是可以讓它充實每分鐘的,我做不到24小時裡每分鐘都幸福,我儘量做到20個小時,或者18個小時內都是我自己的、滿意的。
如果我忍受著內心的不幸,來造就就一個別人眼中的幸福,就算有千萬人羨慕我,有什麼用,我的不幸是內心的,我的日子每天都是24小時,每分鐘是我自己在過。別人誇你最多5分鐘,這是人家茶餘飯後的那麼一點時間,我何苦要把每天的24小時去為了換那5分鐘虛榮呢?這個是不用數學太好就能做的計算,真的太不值當了。
對於婚姻,她看的非常清楚,沒有必要為了營造一個外人眼中的幸福而委曲求全自己。外人看到的只是你的幾分鐘,但是你跟對方是要過一輩子的。
這個過程當中,如果你過得不開心,那你的人生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所以在這一點上,一個人自由自在的生活,其實也是挺開心挺幸福的一件事情,沒有必要因為一些糟糕的人或者糟糕的事情,影響自己的心情。
人生有很多感情,親情、友情、愛情等等,我最看重的是親情,還有友情。
愛情,這東西,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如果遇到了就好好的珍惜,如果遇不到,那你也沒有必要去一味的強求。
人來這個世界上走一遭,不管怎麼樣活,都是你自己的選擇,但最重要的是,在這個過程當中,你要讓自己開心快樂,這才是人生的意義。
回到阿嬌這件事上,我相信做出這樣的決定,是她深思熟慮最後的選擇,她也認為這樣的生存方式最適合自己。
有才,有顏,有事業,有朋友,即便沒有愛情,相信她的生活也是另一番光彩。
今日話題:
你對阿嬌不婚這件事,如何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