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看到熱搜榜第一條:王櫟鑫離婚!
說老實話,王櫟鑫是誰?
我是蒙圈的!
點進去一看,他老婆叫吳雅婷,
吳雅婷是誰?我也是蒙圈的!
一對從來沒聽過名字的“明星”上了熱搜榜,便心血來潮想要蹲個瓜,遺憾的是,我被王櫟鑫的這條高調官宣離婚的微博噁心到了:
我們不妨逐條去分析。
第一句,張嘴就是“Dear 室友”,原諒我,人家好歹跟你結婚生子了,到頭來的稱呼竟只是個輕飄飄的“室友”?
室友也就罷了,既然要離婚了,還甜甜蜜蜜什麼Dear,不覺得噁心嗎?
如果愛還在,何至於生了孩子還要離婚;明明都情同陌路了,為什麼還要虛情假意的含情脈脈?
罷了罷了,此處按下不提,繼續往下看這篇“神文”:
“很遺憾未來再也不能向你展示我性感的呼嚕聲了……”
貌似這哥們認為這樣寫很是幽默。
繼續往下讀:
嗯哼?
我是不是哪裡看花眼了?不是要官宣離婚嗎?怎麼成了秀恩愛了?
你是個稱職的好老婆,所以,我們離婚吧???
我已經是無語了。
耐著性子繼續讀,被下面這句話雷到了:
下車……感情扯了大半天,就為變著法的給前妻送一個“公共交通”的雅號?
罷了罷了,對一個明星要求這麼高幹嘛呢?
最精彩的高潮部分終於要上演了:
“希望你接下來沿途的風景都是美好的!未來如果你過得幸福快樂,我會由衷地送上祝福!如果你有任何麻煩,我依舊會是你最好的朋友站在你身後!@大臉貓吳雅婷_”
且不說最後一句是個病句,應該修改成:“我依舊會是站在你身後的最好的朋友。”
就是這般肉麻的含情脈脈,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在秀恩愛了,哪裡像是離婚宣言?
於是我就納悶了,你說明星離個婚為啥都要“官宣”呢?都要搞得舉國皆知呢?
後來有次坐計程車,剛一下車,司機直接亮了燈牌,瞬間我就明白了過來:
“計程車下人後,司機總是第一時間豎起空車牌……”
我之所以噁心這類文章,是我無法容忍感情的虛偽:曾經相親相愛的兩個人走進婚姻的殿堂,結婚生子,相濡以沫,然後又因為各式各樣的原因最終情同陌路,這本應該是悲憤的、帶著情緒去宣洩才符合真實的人性,不幸全被這虛偽的文字給掩蓋掉了,這樣的演技在我看來,一點都不美妙,更多的是殘酷!
面對著自己都不相信的假得不能再假的文字,你還能把它發出來,試圖讓大家相信:
“她是個稱職的好老婆,所以,我們離婚了?”
這種虛偽的價值導向,應該被徹底的丟進垃圾堆裡,別看你洋洋灑灑一大段,還不如干脆利索的發幾個字更真實、更性情:
“去TM的,老子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