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時刻」主題徵文 二期#
大體有幾種議論:一是大衣哥的書法太差!二是大衣哥太膨脹,字價格太高。三是對大衣哥的人格的攻擊。
世上之人如果按道德劃分,大體可分為:高尚、普通、敗壞。如果按法律評價,可分為:遵紀守法、違法亂紀、違法犯罪。
大衣哥朱之文屬於哪種人?我們從他的行為來分析判斷。
大衣哥朱之文從小家中經濟窘迫,勉強上了幾年學就掇學打工,沒文化沒技術,只好從事最簡單的勞動。好不容易娶妻生子,家裡困難到牙痛的到處跑也沒錢買藥。因為對唱歌的酷愛,在山東電視臺選秀節目中一鳴驚人。之後歌唱給他帶來了財富。人們欣喜的看到,朱之文有錢後還是大衣哥,保持農民本色。
朱之文是勵志的典型,富而不淫,樂做公益,保持農民本色。他的錢沒存在國外,沒去幹非法的事,充滿正能量,應該被褒獎。
至於有些人對朱之文感興趣,一舉一動總是關心,這與朱之文沒有關係。是炒作者的事,所謂見仁見智。
朱之文上學少,早早失去了上學的機會,是他的錯嗎?寫字難成書法家,被嘲笑,是大衣哥之過嗎?相信對於朱之文來說,除卻唱歌之外,寧願去搬磚下地,也不願去寫字賣錢。
這樣貽笑大方的字卻有人願意出四萬元買一個。人們不僅要問:是真的嗎?是朱之文強迫交易的還是購買者主動購買的?從朱之文的情況看,這四萬元對他意味著什麼?需要這個錢?開闢另一個賺錢渠道?靠字再火一次?購買者花四萬的高價買這一個字做什麼用?有什麼目的?現在的環境,用公款購買的可能性不大,這是什麼人有雅興這樣做?炒作者是怎麼知道的?購買者、炒作者與朱之文是什麼關係?這樣炒作是為了什麼?
從朱之文的情況看,顯然都是不可能的,首先,朱之文不缺錢,也不需要靠自己不擅長的書法去炒火,因為,出道十多年來,熱度不減。
所以,他既不需要四萬元去賣一個字,也不需要靠字賣字再火一次。這樣,剩下的就是炒作者與購買者的事了。
從朱之文的行為表現看,朱之文還是大衣哥,是一個遵紀守法的有道德情操的普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