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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人只要活著,內心都在追求人生的幸福,有的人說幸福就是擁有權力、金錢,美女,但是我們看看社會上那些擁有權力、金錢、美女的那些人,最終不是判刑坐牢,就是身敗名裂,這也說明,這些並不能給你帶來幸福。

有人說,人生吃好、穿好、住好、用好就是幸福,但當我們真正擁有了這些之後,才發現這種幸福稍縱即逝,俗語說:“人心不足蛇吞象”,生活中,人生感覺不幸福的根源大多是由於內心不滿足引起的!那到底什麼是幸福呢?簡單的說,“幸福”就是一種內心的滿足!

其實人活著主要就是生存,要生存就需要基本的生活資料,這些生活需要無非就是衣、食、住、行,只要這些基本能滿足,人就已經是站在幸福的邊緣了。但是自己內心慾望告訴自己,這些還不夠滿足!

一、過去一件新衣服,老大穿了老二穿,老二穿了老三穿,已經補丁摞補丁,還是捨不得扔,偶爾買一雙新鞋,做一件新衣服,穿著就覺得很幸福,可是如今,去年喇叭褲、今年牛仔褲、明年棒棒褲……等;女的由最初的直筒褲,到後來的健美褲、再到如今的乞丐褲等;上衣由遮蔽到超短、超露、超薄,直到袒胸露背,露肚臍……。她們覺得這種穿著就是時髦,就是幸福,但是時間久了,就覺得不滿足了,於是,幸福感隨之下降!

二、過去,人們的生活都很貧窮,但是幸福感很強,那時,人們普遍吃糠咽菜,偶爾吃一頓白麵饃,吃一頓肉,雞蛋,就覺得生活無比幸福,但是現在,白麵饅頭已經過時,肉蛋已經成為家常便飯;竟連狗見到肉都是懶羊羊的聞聞就走了,這樣的飲食,時間久了,又不滿足了,幸福感又沒了!

三、過去人們住的是茅草房,再到土房子,再到磚瓦房,再到樓房,再到小洋樓,直至到如今的小別墅,……,住的久了,人們又覺得住著不舒服了,於是,幸福感又跑的無影無蹤了!

四、最早人們出行都是步行,後來有了轎子,再到馬車,再到腳踏車,再到摩托,再到汽車,再到如今的電動車……,每一次交通工具的誕生,都極大的方便了人們的出行,但是幸福感只是一陣子,之後,人們又重新尋找新的幸福感……!

五、再看看人們的夫妻關係,由最初的相識到相知,再到山盟海誓,再到天長地久,再到婚姻殿堂,再到恩愛幸福,再到激情不在,再到迴歸平凡。伴隨幸福感也在消退。更有甚者,那些貪婪者為了重新獲得幸福,而去找情人,找小三。

總之,幸福感來自於內心的滿足。相反,感覺不幸福,是來自於內心的不滿足。人性的慾望是無窮無盡的,人性的不滿足,有好的一面,那就是推動了社會的發展。但也有壞的一面,那就是容易使人變得貪婪,貪婪的結果,只能使人走向幸福的反面!

我們只有在為社會、為人民、為大眾謀福利,以這樣的心境一直向前,一直不滿足,才能帶來人生最大的幸福,而那些為了自己的私慾的不滿足,最終必然走向貪婪,而使幸福感喪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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