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一個追求自由的人,他明白絕對的自由就像物理學裡的理想狀態一樣,可望而不可即。
越是不可能得到的東西就越有人追求,所以自由成為了一部分人的人生追求,讓他們的生命對自己而言有了意義。
絕對的自由不可能實現,因為人在活著的時候受物理的限制,受道德、法律、情感的限制。
他發現即便人死了也不可能實現絕對的自由,他現在不受物理、道德、法律、情感的限制,但卻並不自由,他不知道現在還有什麼在限制他,但的確被限制著。
在目前的社會階段,好的生活必然以犧牲一部分自由為代價的。人類社會設計出各種規則,限制人的自由,以構造一個利於協作、管理和更加安全的社會。
現代人更多是社會生物,而非自然生物。自然生物本就要受自然法則所限制,而進入社會的人類不僅沒有完全擺脫自然法則的限制,反而被更繁複的社會規則所限制。
在目前這個社會階段,道德、法律以及各種社會規則是人們獲得更好的物質和精神生活的必需品。
任何限制都會導致自由的喪失,但自由早已被人重構,因為人類這種生物既擅長抗爭,也擅長將一切自我合理化。
失去的已不是自由的必然要求,所擁有的變成的自由的現實樣貌。
求而不得的痛苦每個人都會經歷,擺脫這種痛苦也是每個人都會做的事情,因為誰也不想持續性地痛苦下去。
他們或是選擇忘卻,或是選擇放棄,或是強迫自己妥協,將求而不得合理化。
其實自由從來都沒有絕對的定義,每個人所滿足的自由就是真實的自由。
這同樣像是一種自我合理化的妥協,但這種妥協若能讓人快樂,又有何不可,並不是每個人都有對絕對自由的追求,況且絕對的自由本就不存在。
法律保障自由,所以法律凌駕於自由之上;法律也保障平等,所以平等傷害自由。
人們追求自由,但獲得自由卻可能以傷害他人為代價,這種自由對獲得自由的人來說是真實的自由,因為獲得了自由帶來的真實的快樂,但對於其他人來說這種自由是狹隘。
人們追求平等,平等就意味著沒有人應該被傷害,也不應該為了自由而傷害他人。
如果自由和平等只能二選其一,慾望會促使人選擇自由,而理性會讓人選擇平等,因為如果所有人都追求自由,那麼就只有擁有暴力的強權能夠獲得那狹隘的自由,而弱者的損失就只能成為擁有強權的人獲得自由的代價。
平等也是一種妥協,因為人類社會無法保障每個人都獲得自己想要的自由,只能退而求其次選擇平等,至少做到將互相傷害降到足夠低的程度。
一個慈悲的人總會奢望眾生平等,眾生平等如同自由一樣可望不可即,因為這只是違背自然法則的一種理想。
這種理想雖然無法實現,卻能成就一個慈悲的人,因為一個人的確可以因為追求理想而變得偉大,即便他們的理想從未曾實現。
悲劇對於人類有一種特殊的力量,悲劇之中透露出一種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可敬。
悲劇被視為喜劇的核心,這本就彰顯了人類悲哀的一面,因為喜劇在帶給人歡樂以外的另一面展示的是一種妥協。
這種妥協也可以是一種樂觀,還是因為求而不得便只能安慰自己,也許有一天會不求而得。
現代社會只保障以不危害其他個體和社會為前提的自由,因為人類從來都心比天大,不加限制的人常常無法無天。
這個世界的人總有一種自以為是的特質,特別是在談到自由的時候,特別是某些長輩、老師之類的人。
他上學的時候是個不守規矩的人,討厭被限制,所以被老師請去喝茶就是家常便飯。特別是初中時期的他,他總覺得初中生大都是些混蛋,因為他那時候就是個混蛋,自以為是,不可理喻。
老師們總喜歡問一句為什麼,而他總是回答一句:有些事情不需要為什麼,我那樣想的,所以我那樣做了。
他也明白這絕不是老師想要的答案,這樣的答案沒有任何意義。老師卻恰恰需要另一種沒有意義的答案,因為他們擅長於自我欺騙。
這就是形式的力量。他們想要的不過是學生的一個認錯和道歉,即便他們心裡明白學生並沒有認錯也並沒有想要改錯的意思。
他們只需要這樣一個形式,不知道是用欺騙自己的方式欺騙別人,還是用欺騙別人的方式欺騙自己。
他說做自己想做的事情是在追求自由。聽到這樣的話的老師基本上都會自以為是地說:你以為你追求的自由就是真正的自由嗎。
他曾經無數次被否定和打擊,但沒有任何人曾改變他對自由的追求,即便他自己也覺得有以自由的名義行事的嫌疑。這就是自由的偉大之處,讓人無比的堅定。
他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也不關心別人對自由的定義。他覺得只有人生觀和價值觀的自然改變才會改變一個人對自由的看法。
於是他給自己追求的自由下了一個定義:於我而言,我的自由就是擁有我所認為的自由就是自由的自由。
要想阻止一個純粹的人追求自由是絕不可能的。也許生活會讓人變得越來越苟且,但生活卻無法將自由從一個人的內心裡抹除。
現在的他更是明白了,一個理想主義的人對自由的追求到死也不會停止,除非他變得現實。
他已經沒有了任何慾望,但對自由卻還未放下。他不禁想到自由和慾望之間的關係。
於人類而言,自由也許就是一種慾望。
每個人都有對飛翔的嚮往,一個人對自由的嚮往大概是從飛翔開始的吧。每個人小時候都希望有一雙翅膀,飛翔是人類的一種慾望,自由又何嘗不是。
而精神追求又和慾望有著怎樣的關係?也許是人類獨有的慾望。
他好像踏上了飛翔的第一步——飄。他不知道能否達到達到莊子說的“乘天地之正,而御六氣之辨,以遊無窮者”。
活人不能得到的自由他得到了,活人得到自由的樂趣他卻無法得到。他現在是一個意志,又有些自由了,這就是所謂的自由意志嗎?
他飄得越來越遠,他看到一家三口在草坪上坐著,小孩與父母嬉戲玩耍。他覺得這個小孩多麼幸福,擁有父母的陪伴也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
他從小父母就不在身邊,父母的陪伴對他來說便成為了一種奢侈品。他應當有羨慕的感情,但他並沒有。
此時他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其實在死的那一刻就想到了。
在漸漸失去意識的時候,如果他的心裡還在惦記著什麼的話,那就是父母;如果有什麼不捨的,那就是父母;如果有什麼遺憾的,那就是無法靠自己讓父母過上更好的生活。
也許他並沒有讓父母過上更好的生活的能力,但他卻是為此而活著的。
很多人都明白應該人生要為自己而活,但並不是每個人都做得到。
他就做不到,他無法從為自己而活中找到樂趣,也許生命本就不能為他這樣的人格帶來樂趣,於是他選擇為父母而活。
他想到要是沒有父母的話,自己早就已經像這樣飄蕩於天地之間了。
同樣會有些人認為這樣的人有心理疾病。如果這就是的話,他活著的時候就已經病入膏肓了。
一切都是因為情感,他對父母的情感就是有如此之深沉,他願意把自己的生命奉獻給父母。
這顯得他是一個崇尚孝道的人,但他覺得孝道已經是歷史的糟粕。現代中國人的孝道是文化傳承的結果,而孝道早晚會消失在歷史的塵埃之中。
在儒家文化傳統中,家國天下的地位總是高於個人,一個人活著是為了家族的延續和發展,
在人類社會的發展中,個體意志會越來越成為主流,一個自由平等的社會不應該總是搞集體主義,個體的意志自由將成為主流意識形態,傳統的家庭和家族觀念將逐漸瓦解。
儘管他的內心傾向於否定孝道,但並不影響他成為一個孝順的人。但孝順應當分為“孝”和“順”,他對“孝”沒有什麼理解,但“順”對他來說卻是一件很難的事情。
所以他只是一個孝的人,因為順比孝更難做到。這個世界上不只是父母喜歡干涉孩子的人生,孩子也有安排父母生活的想法。
這一切的初衷也許都是因為愛,因為己所甚欲,便容易強施於人。
不同時代的人的世界觀和價值觀也往往不同,也就是所謂的代溝。他曾經十分不理解長輩的行為和生活方式,後來他理解了,卻仍然沒能讓他成為一個“順”的人。
也許他的基因就決定了他無法順從自己看不慣的事情,他總想去改變,改變他人,也改變自己,結果是兩者都沒能成功。
基因就是一個人的天命,他不是一個信天命的人,但他覺得有些東西是基因決定的。
如果一個人的基因裡存在惡的種子,那麼這個人很大機率會成為一個惡人。
人最終會變成什麼樣與生活的環境、受過的教育、生活的經歷等都有關係,而他卻覺得這些都只是催化劑而已。很多人接受了同樣的教育,生活在同樣的環境,最終卻成為了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人,這就是基因決定的。
基因制定了一部分人性格的模板,很多人按照模板而成長。
一個人在基因裡強效制定了一個惡人的模板,卻接受了善的教育和環境,這個人最終也許還是會成為一個惡人。而催化劑也是有效的,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一個人,讓其結果與模板顯現出差異,在某些情況下甚至讓結果與模板截然不同。
人類因多樣性而進化,因多樣性而存在並生存下去。
多元引發衝突,衝突促進繁榮;單一產生和諧,和諧導致滅亡。
他對基因決定了人多少不再感興趣,他現在已經沒有了DNA這種物質形式。
他確實是一個孝順的人,但現在這個詞無論是作為名詞還是動詞都已與他無關。
他能想象到父母得知他的死訊的時候有多悲痛,他也想擁有這種悲痛的感情,而他現在的意志裡卻並沒有。
一個人會因為傷心而避免去想一件事情,他現在沒有這種煩惱。如果作為一個人,一定會因為自己愛的人的悲痛而悲痛,在失去這種感覺的時候,會產生多麼虛弱的無力感。
而他現在連這種無力感都已經失去,他明白父母肯定會為了自己而痛苦,如果自己有感情的話也會如此。因為沒有感情,他不斷回想與父母度過的時光,點點滴滴都讓他十分難忘和享受,其實他現在已經無法感覺到快樂與痛苦的情緒,但他還是不停地回憶著。
也許這就是他僅存的感情了,所以,他很珍惜。
2019.6.22
(未完待續)
節選自拙作《胡亂》 胡言亂語(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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