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過,如果一個事物只按照自己的本質而必然地存在和行動,它就是自由的;如果它被其它事物所支配,按照被限定的方式存在和行動,那就是被制約的。
例如,儘管神是必然地存在,同時也是自由地存在,因為它是按照自己的本質而必然存在。
神對於自身和所有事物的認識也是自由的,因為它也是按照自己的本質而必然去認識。
我並沒有把自由置於所謂的自由意志上,而是放在自由的必然性之上。
而被創造的事物則是被外因所決定,以某種被限定的方式存在和行動。例如一塊石頭被外力推動而運動,即使在外力停止作用後仍然會繼續運動,但這種運動不是必然的,而是被強迫的,因為它是被外因所限定。
其它任何個別事物都一樣,必定是被一個外因所決定,以某種被限定的方式存在和行動。
我們再設想一下:這塊石頭在繼續運動時可以思考,它知道自己在儘可能地繼續運動;由於只是意識到自己的努力,因此它認為自己是完全自由的,它之所以繼續運動,完全是因為它自己願意這樣做。
所謂人的自由也是一樣的。幾乎所有的人都誇口自己有這樣的自由,實際上他們不過是意識到自己的慾望,卻對決定他們這樣做的原因一無所知。
因此,嬰兒吃奶的時候相信自己是自由地要吃奶;小孩在發怒時相信自己是自由地要去報復人;膽怯的人逃跑時相信自己是自由地要逃跑;酗酒者在喝醉酒說胡話時相信自己是自由地說這些話的。
那些瘋子、饒舌者等等,都相信自己所作所為是自由思想的結果,而不是出於一時的衝動。這種成見在他們那裡已經紮了根,很難消除掉。
儘管經驗告訴我們,人們是不會剋制自己慾望的,當他們被各種互相矛盾的慾望所支配時,往往是想著好的慾望卻按照壞的慾望去幹事,然而他們卻相信自己是自由的,因為他們的思想實在是太膚淺了。
我想,以上的話已經足以說明我關於自由和必然問題的看法了。如果有人說,一個不受任何外因支配的人才是自由的,而他所說的被支配者是指違背自己的意志而做事的人,那麼我承認在有些事情上我們是不被支配的,因此我們有自由意志,然而,如果他所說的被支配者是指那些並不違背自己的意志、卻是按照必然性做事的人,那麼我否認在任何事情上我們都是自由的。
——給席勒的信(1674年10月)
在我認識到三角形三內角和必然等於兩直角時,我就否定了這是偶然的;同樣的,在我認識到熱是火的必然結果時,我也否定了這是偶然的。
在我看來,把必然和自由對立起來也是荒謬和違反理性的。這是因為,任何人都不會否認,神能夠自由地認識自己和其它所有事物;同時他們也不會否認,神對自己的認識是必然的。
因此,我覺得你的問題是把強制性和必然性混為一談了。人們生存和相愛的慾望並不是被強制的,卻是必然的;而神要求存在、認識和行動就更是必然的了。
你可以仔細地想一想這個事實:我們在某些事情上猶豫徘徊,是源於無知或困惑;而對任何事情都能夠採取一種決定明確的態度,這是一種美德和理性的表現。
如果我們認為神有可能不去意願某個事物,同時又不可能不認識這一事物,那麼我們就陷入自相矛盾之中;這就等於說,神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自由:一種自由是必然的,另一種則是無可無不可的。這樣就把神的意志跟它的本質和理性割裂開來了,這顯然是荒謬的。
——給波克塞爾的信(1674年10月)
【本文摘自《斯賓諾莎自述》(黃忠晶編譯,天津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