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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這個

這也太low了吧這衣服顏色好好看你什麼審美呀,簡直醜爆了我們走吧

片刻之後,兩個女孩相繼走出了店門。我看著她不開心但又努力微笑的樣子,心想,你自己喜歡不就好了,何必那麼在意別人的看法呢。

可事實上,我們很難做到不在意別人的看法,尤其是異樣的眼光。當人們都開始變得千篇一律時,那個特別的人就成了怪胎一般的存在。

於是我開始懷疑,人之初性本善?想起曾經我問一朋友。看你永遠一副無所謂的樣子,你是不是從不在意別人怎麼看你?她楞了一下答到,當然不是,我也會在意別人的眼光,不可能不受一點影響,只是我比較清楚自己在做什麼。

舉個例子,我吃西藍花不是為了減肥,而是因為我喜歡吃同時它又能幫助我減肥。很多人看到我吃苦瓜都以為我是為了減肥才吃的,但根本不是,那是因為我真的很喜歡吃。可是,不會有人信我的話,因為他們都非常討厭吃苦瓜。有一次出去玩,我無意間聽到有人說我的衣服醜,後來那件衣服我再也沒穿過。現在回想起來,我自己喜歡就好啊,為什麼非得按別人的意願來,我真受不了當時的自己。你想啊,如果我們老是往別人的思想陷阱裡跳,那還是我們自己嗎?

發朋友圈,也不是為了引起誰的關注,而是我覺得那是我的空間,我的自由。我分享喜歡的歌曲,是因為我喜歡,我不發自拍,是因為我覺得自己長得不好看,就這麼簡單。但有的人永遠不會理解你,甚至可能會誤解你,可你要記得啊,自己喜歡就夠了。一開始也會抱怨,為什麼他們不理解我。後來我覺得,沒有人懂我,我也不懂別人,這很公平。嗯,你說的挺對,我瘋狂點頭表示贊同。

偶爾活在自己的世界也沒什麼不好,我們不去打擾別人,也不想被人打擾,安靜不代表不快樂。萬物本就不同,更何況你我。有的人喜歡寧靜的鄉村,有的人喜歡繁華的都市,是前者沒上進心?還是後者太世俗?都不是,他們只是各自追求喜歡的事情罷了。外界總喜歡給人披外套,黑的能說成白的,錯的能說成對的。我們不能左右他人,那就堅定自己。對於那些飄過耳邊的言論,有則改之無則加勉。

最開心莫過於有人懂你所喜,贊你所好。如果沒有,也沒關係,每個人都會有不同,不然哪裡來的大千世界。我專注於追光,一路匆忙,便不記得曾有寒風刺骨。我喜歡一個人,懵懂而惆悵,唯獨沒想過他也有些許黑暗。我喜歡做一件事,是真的快樂,你不懂又何妨。我喜歡,所以,我快樂。別人只是不懂罷了,沒什麼的。他們也有屬於自己的快樂我,也不太懂。

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快樂,不用在意沿途的荒唐,也許所有的美好都藏在故事最末。關於喜歡,關於快樂,關於惡語相向。不必慌慌張張,也無須步履匆忙,時間會給每個人不同的答案。重要的是真正快樂的你,而不是別人眼中快樂的你。“做自己”這三個字,看上去很簡單,做起來,卻並不容易。

在這碌碌塵寰之中,我們很難對外界的聲音充耳不聞,對那些表達視若無睹,以至於,無論我們是素布淡茶還是鮮衣怒馬,都是身不由己,都是在快樂別人的快樂,喜歡別人的喜歡。但是,我們必須知道,這世上,只有你,最懂自己的悲歡,只有你,最明白自己的心之所向。倘若,連你都不肯多在乎一點自己的感受,那麼,這一生,才真的過得荒唐可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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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 低谷期都是我自己在熬,我的快樂早就沒了。情感文案/圖文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