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愛是指甲,剪掉還會重長。而有的愛像牙齒,讓人無法自拔。
遇見是兩人的事情,而離開只需要一個人的決定。
我想說,其實沒有忘沒忘記,只有放下和不愛。
一個人要有愛一個人的能力,更要有不愛一個人的能力。
很多時候喜歡一個人,就像喜歡一片大海。
你在岸上看著它,你拼命奔跑,吶喊,哭泣。
但不管你怎麼揮舞雙臂,對於對方來說還是太渺小了。
畢竟,你的眼淚滴進海水,不會有任何驚濤駭浪。
想必多數人,都有這樣的經歷:
你喜歡上一件衣服,但一看價格標籤,你就知道這件衣服不屬於你。
多數人念念不捨地放下這件衣服,雖然無數次回頭觀望,但還是會逼著自己去看另一件。
但也有人腳步再也挪不開,會久久地佇立在衣服的前方。
可是,越看越想要得到,越得不到就越痛苦,一次次被自己的執著傷害。
感情也是如此,得不到時,牽腸掛肚,夜不能寐。
很多無疾而終的感情:
可能就是因為太在意,而失去了自我;可能是因為愛得太滿,而失去了從容。
關於愛情,一半是爭取,一半是隨緣。
花看半開,酒飲微醉。
喜歡一樣東西,不要傾盡所有,要適可而止。
不是所有的痛苦都要吶喊,也不是所有的遺憾都要填滿。
對於不愛你的人,應該有及時止損的果斷。
對於離開你的人,不必死纏爛打消耗尊嚴。
這輩子我對你盡力了,我只能陪你走到這兒了,因為我決定放過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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