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美文>

成年人的世界裡,人際交往講究認真待人、平和處事,

即使遇到討厭的人或事,也會選擇一味地忍讓,

更有不少人說,討厭一個人,何必翻臉?真正成熟的人,就應該看誰都順眼。

但面子是個好東西,也得給一些需要的人。

經歷的事多了,看的人多了,越來越明白一個道理:

做人,永遠不要怕得罪別人,該翻臉時就必須翻臉!

都是第一次做人,沒有誰就該天生妥協

生活的意義,從來就不是妥協和忍讓。每個人都是獨一無二的,何必卑躬屈膝?

如果你總是擔心得罪別人,不妨試想一下這樣的場景:

你和朋友在同一家公司上班,你能力比他強,

兩人完全公平競爭,最後你提拔了,他沒有。

此時,你的朋友肯定會不高興。

他可能並不會在背後使招數,也不會當面使臉色,

但不高興就是不高興,無論你怎麼做都沒用,也沒道理可講。

這對我們最重要的啟示就是:為人處事一定要有應對別人的討厭和不高興的心理準備,做人一定要明白,有些該做的事情,就大膽去做,得罪人是不可避免的。

而對有些必然得罪的人,雖然你待他們也是行君子之道,但不要妄想你好言好語或者做點什麼就能把別人討好回來,這就是人性。

還記得孫儷飾演的甄嬛嗎?

人人都喜歡她,卻並不是因為她單純善良,反而是因為她宮廷內鬥中為了目的不擇手段的樣子,

從不諳世事,到心狠手辣,生活教給她的道理,就是:“心底有光,身上有刺。”

這是後宮生存的法則,更是我們需要的法則。

馬德說過:“你可以不去扎人,但身上一定要有刺。”

每個人都需要有“人敬我一尺,我敬人一丈”的禮節,但也要有“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氣魄,

生而為人,溫暖純良固然美好,但帶點鋒芒才能讓人生變得更爽。

學會說“不”才是對自己負責的表現

心理學上,有一種人格叫做“討好型”人格。

擁有這種人格的人,會產生一種類似“奉獻犧牲”的精神,他們不願意看到別人的失望,害怕和逃避譴責。

多數情況下,哪怕有些事情並不是他們的錯誤,也常常願意一力承擔這些錯誤的後果,習慣性為別人的過錯“買單”。

這樣的人,往往被我們稱之為“老好人”。

但其實,不為難別人是善良,而不為難別人的同時卻讓自己過得很憋屈,就成了窩囊。

《農夫與蛇》的故事誰都知道,當毒蛇用尖利的牙齒狠狠咬向農夫的瞬間,農夫後悔地說:“如果有來世,我絕不憐惜像毒蛇一樣的惡人。”

直到死他才明白,原來不是所有人都知道知恩圖報,也不是所有人都會懂你的善良。

人心險惡,所以我們更應該學會說“不”,只有懂得拒絕,別人才不敢為所欲為、隨意拿捏。

君子藏器於身,待時而動。

唯有如此,才可以找到人生的適配交往方式,交到真心朋友。

從某種角度上來說,不給惡人留情面也是一種修養,更是最自己負責最高階的表現。

與人為善,是既不為難別人,也不委屈自己

知乎上有一個問答:做人為什麼要拒絕?

其中有一個高讚的回答:“很多時候,‘翻臉’代表著你的底線,保護著你的自尊,代表了在人際交往之中一個人最基本的權利:被尊重。”

曾經初入職場的姑娘講過一個自己的故事:

剛到公司。因為不敢得罪任何人,所以對於別人的任何請求都來者不拒,

到最後,除了本職工作,她還得負責列印、燒開水、洗咖啡杯……基本上所有她一開始沒能嚴詞拒絕的零碎工作,都漸漸成了她的“分內之事”。

很多時候,看似好脾氣,其實完全是由於自己發自內心的無能為力。

曾有人說過:“只要有一絲餘地,他就能給你撕開一個世界”。

人生就是這樣,你若害怕得罪人,別人就不怕得罪你。

替別人著想並不是只要順從別人就行,而是首先要順從自己的內心,

如果一件事情真的讓你為難,就果斷地拒絕掉。

對於對方而言,可能不過是被拒絕很生氣。

但是對於自己,卻避免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

說到底就是,一個人既要有能承受住讚美的能力,也要有能刺痛惡人的勇氣。

只有為善良披一件鋒芒外衣,才能贏得由心而發的尊重和敬意。

人生苦短,活著本身已經很累,何必再承受一些讓自己為難的事情,

該翻臉時就翻臉,不要怕得罪人。

就像電影《東邪西毒》那句經典臺詞所言:從小我就懂得保護自己,我知道要想不被人拒絕,最好的辦法就是先拒絕別人。

畢竟當你學會拒絕的時候,你的善良才開始變得有意義。

願你早日學會笑著拒絕,未雨綢繆成為一匹狼,看慣嬌柔作造。

作者簡介:月月。本文首發勵志語錄

21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 無聊,無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