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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夜,這個白日最短,黑夜最長的日子,這個一年中思念最長的夜晚,晚歸時,電臺里正在播放李宗盛和林憶蓮的那首《當愛已成往事》,是某個聽友點給他曾經的女友的。

往事不要再提

人生已多風雨

縱然記憶抹不去

愛與恨都還在心裡

真的要斷了過去

讓明天好好繼續

……

歌詞一句接著一句,記憶也在一幀幀的復活。那些快樂的,悲傷的,幸運的,遺憾的,都在腦中鮮活起來。

經常在網上看到網友們談論,如果在愛情中給你一個重來的機會,你最想回到什麼時候?

有人說,回到剛認識他的時候。如果當初勇敢一點,告訴他自己喜歡他,那現在兩個人是不是就能在一起了。

有人說,回到當初惹她傷心的時候。如果那時自己不是那麼好面子,不是那麼倔強,哄哄她,和她道個歉,那現在是不是就不會分手了。

還有人說,回到她結婚的前一晚。當她跟我說“明天我要嫁人了”,如果我不是說“祝福你”,而是說“嫁給我”,那她現在是不是已經是我孩子的媽了。

……

答案很多,句句都透著深深的遺憾。

可是,所有的一切,都只能是“如果”了。

光陰是支有去無回的箭,一旦開弓就只能一路向前,永無回頭之期。

縱然對往事有再多的遺憾,又能怎樣?過往已往,再難回首。

一段感情,若是愛真的已不可為,無論過往多美,我們都得試著放下。

每個人的生命中,都會遇到一個深愛過,卻最終無法在一起的人。

遇見,是命中註定。別離,也是情非得已。

終究,深情還是敵不過歲月匆匆,敵不過煙火人間,也敵不過世事無常。

如果當初沒有遇見,如果當初沒有一眼間的電光火石,如果當初你我都能各退一步,如果當初我們能再堅定一點,如果當初……

愛過的人已經走遠,自己卻還留在記憶裡頻頻回頭。

可是,不管過去有多刻骨銘心,它就像一隻斷了線的風箏,就算你還能看見它在天上飛,可是它只會越飛越遠,就算你拼命追著它跑,它也終究回不到你手上了。

曾經有朋友問我,如果我等的那個人回來找我了,我要不要和他重新開始?

感情這種事,如人飲水,冷暖自知。要或不要,只在你一念間。

但是,當初不管是因為什麼原因分開,總是有分開的理由的。

世人都說破鏡重圓是個皆大歡喜的結局,可卻忘了重圓的破鏡再也不是當初那面完好無缺的鏡子了。

縱然你再小心迴避,鏡子上的那道裂縫還是會時時提醒你,往事已過期。

就算你想鼓起勇氣去複合,可是那段相互折磨,痛不欲生的日子,你還敢再來一遍嗎?

是啊,好不容易熬過來了,何必再重蹈覆轍呢?

時光不可追,往事不可回。

驀然回首,那個你曾經以為永遠都不會離開的人,早已活在了記憶裡。

舊人舊事都已成故事,故事都是說給別人聽的,生活才是自己真實要過的。

乍見之歡容易,久處不厭太難。

終有一天,你會明白,合適的人,不是你拼了命去追趕的人,而是在你疲憊時會拉著你的手和你一起前行的人。

花自向陽開,人終往前走。往前走,才會遇見新的人,新的事,和新的歡喜。

人這一生,註定會經歷很多事。有些路,走過,才知道辛苦;有些山,登過,才知道艱險;有些人,愛過,才知道美好;有些情,失去,才知道心痛。

你努力過了,爭取過了,也很認真地愛過了。該付出的都付出了,能給的也都給了,既然沒有結果,那就算了吧!

經歷的越多,你就越會明白,這世間多的是無能無力,多的是事與願違,多的是可嘆可悲。與其沉迷糾結,不如灑脫笑對。

生命的旅程,誰都是誰的過客,誰也不是誰的永遠。

既然已經決定將彼此歸還人海,那麼所有的故事就都到此為止。

往事皆清零,餘生不相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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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 不會忘記那年那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