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話,只能說給經歷過的人,沒經歷過,你說了他也不懂。
怎麼說呢,有幾分道理,但又不盡然。
這裡的“經歷過”三個字,頗有講究,值得玩味。
依我看,經歷可分兩種情況:一種是身體經歷,一種是心理經歷。
很多人所謂的經歷,其實只是身體經歷過了,心理仍未經歷。
這樣說可能對他們不公平,有睜著眼睛說瞎話、輕慢人家的經歷之嫌,那就換種說法:有些事確實是經歷了,但身體留下的印記深重,心理留下的印記輕淺。
當心理的印記輕淺到一定程度,身體的經歷其實就形同虛設,白瞎了。
也就是說,當一個人的心理沒有深度參與進那場經歷中時,身體的經歷往往只是一晃而過,旋生旋滅。
比如,五歲的孩子,經歷了一場大病。他的身體的確經歷了創傷,但因年紀小,心理對疾病並沒有什麼認識,也不會對健康、生死有多少思考,最多就只有“我病了”這個概念。
這時候,你讓一個生病的成年人跟他交流病況,聊聊人生,談談感悟,怕是聊不出什麼的。
因為成年人不只是身體參與了這場病,他的心理也在同步參與,這才能說他身心都經歷過了。
即便如此,也不是每個成年人都這樣。
畢竟,人和人千差萬別。有的人智識高,心理參與的程度深,得到的感悟思考就多。而有些人智識一般,心理參與的程度淺,他得到的感悟思考就少,甚或沒有。
所以說,不是每個經歷過的人,你都能跟他“有話說”。
就像那個五歲孩童,他也經歷了大病,但你可能跟他“無話可說”,因為他只是身體經歷了,而心理沒有。
經常聽人說這樣一些話,“我過的橋比你走的路都多”“我吃的鹽比你吃的米都多”,我就莫名想笑。
說這些話的人,如果是身心都充分經歷過了,那當然可親可敬。
但是,如果他們只是身體重度參與,而心理嚴重缺席,那麼他們過的橋再多,吃的鹽再多,又有何用?意義何在?這一切跟鬧著玩玩有什麼區別?
如此,還不如認認真真過一座橋,吃一次米,雖然經歷得少,但每一次都彌足珍貴,必有所獲,這豈不更高效,也更有說服力?
比起數量,質量顯然更靠譜。
身體的經歷可以用數量來考量,但於心理經歷來說,數量無多大價值,它主要靠質量取勝。
渾渾噩噩健健康康活一輩子,還不如有的人病病歪歪濃墨重彩地活一陣子。
身體經歷再多,時間再長,若無心理經歷來提純、淬鍊,終是乏善可陳。
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有的人跟你經歷了同樣的事,但你跟他就是沒話說,以至於你們都懷疑對方是不是有一場假經經歷。
所以,不是“有些話要說給經歷過的人”,而是“有些話要說給跟你有同樣心理經歷的人”。
經歷不重要,重要的是,心理經歷。
只有心理經歷類似,彼此才有話說,才能說得投合,才會覺得相見恨晚。
隻身體經歷雷同,遠遠不夠,它還不足以搭建起你們談話的底座和基石。
其實,哪怕是身體經歷相同,但心理經歷不同,也不要緊。
只要心理經歷了,參與了,多少都會有所感所悟,這都是交流的談資。而談資這種東西,重在有,而不強求必須一致。
不一致,才更顯出交流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如果大家想的都一樣,那這交流也是挺沒勁的。
更何況,你們多少也算有類似的身體經歷,那聊起來,也就八九不離十,跑不了多偏的,沒準對方還能給你貢獻出更多的思考維度,讓你強化理解你的經歷。
當然,你也要相信,世界上還有一部分人,具有強大的共情能力。
比如說,他們沒有直接經歷過病死,但他們間接參與了很多,且在心理上有強烈反應,有洞察,有感慨,有思考,一點不比身在其中的經歷者差。
如此,你也不能直接否定他說,“你沒經歷過,我說了你也不懂”。
他們幾乎是我們生活中的哲學家、智者,沒經歷過,但你說了,他們能懂,而且可能比你懂得更多,更深。
總之,話要說給什麼人呢?
自然都想說給能懂的人。
但前提是,你得像老師熟悉全班學生的學習狀況,知道誰哪科強哪科弱一樣,熟悉你身邊的每個人,知道誰能懂你,誰不能懂,這才能篩出優秀的傾聽者,交流者。
同時,也不要忽略那些有強大共情能力的智者,哲人。
他們都將是你說話的最佳人選。
當然,你自己也不能太差勁,不能無趣,不能淺薄,不能沒一點人格魅力。否則,你倒是找準了說話的人,可人家未必願聽你講啊。
所以才說,溝通交流是一種勢均力敵、有來有往的雙向運動,差了那一方,這運動都進行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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