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很多人會遇到這種情況,自己給某人幫了忙,本來以為這個人會對自己感恩戴德,但卻遺憾地發現,這個人非但不感恩,反而逐漸疏遠了自己。我對這種情況有兩點想法,第一,給任何人幫忙,都要以泰斯密開始,即把這件事當作取悅造物主的一種善行,不要指望他人“報恩”,否則,兩世都沒有好結果。
第二,誰都有需要別人幫忙的時候,如果別人幫了我們,要記得表示感謝。當你認為自己已經度過了難關,再不需要這個人了,過河拆橋,那就等於斷了自己的後路。這個世界上,凡是能伸手幫助你的人,下次遇到困難他一定還會幫你。幫助過你的人,是你今生的貴人,不能疏遠,更不能恩將仇報,否則是自毀前程。
反過來說,你給別人幫過忙後,最好忘掉這件事。私下不提,公開場合更不要宣揚。當你在別人面前炫耀你的能力、你的愛心,或你如何幫助他人時,其實對別人尤其受助者是一種傷害。就在你炫耀的那一刻,你的愛心統統失去了價值,而且還會招致禍害。這就是為什麼智者們強調“爾麥裡(善行)要暗藏”的道理。
有多少人在意氣風發的時候,因為得意忘形而遭不測之禍,忘恩負義更是被世人不齒。然而,人的本性是忘恩負義的,古今中外,很少有人能突破這個弱點。不要說對自己有恩的人,造物主的恩典,大多數人也不感謝。仁慈主說:“當我給人賞賜恩典時,他便忘恩而自大;當他遭遇災難時,就連連祈禱。”(4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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