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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客難免醉,醉時便不管是在悄愴幽邃的山野還是在熙熙攘攘的鬧市,不管是在自家孤燈點綴、藤椅輕搖的小院,還是在管絃嘈雜的宴會大堂,想醉倒便醉倒,眼中只能看到杯中湧動的美酒,心中也只念著如何將杯中的酒傾倒入口中。醉,既是對酒的尊重,也是對同聚共飲之人的一種認可。(當然,但凡飲酒都要恪守一個最為重要的前提:自己不能喝過量,也切忌勸他人喝超過他人所能承受的量。)

人在醉酒時通常是處於一種輕鬆、歡快的情緒之中,有時甚至能感覺到有些“身不由己”,做出一些出離日常生活但又顯得頗有趣味的事情。對於這一點,我們在之前的諸多文章中盤點的古人醉酒之後的各種典故趣聞已然是不勝計數。當然,酒客雖有醉酒時,但也不能長醉不醒。醒酒時分對於很多飲酒之人而言,是極其尷尬的時刻。喝酒之前鬱積於胸口的愁緒並未因飲酒而削減半分。內心被酒激發而短暫放大的歡愉與輕鬆也在酒醒時恢復了飲酒之前的狀態,甚至還磨損消耗了一些。眼前只剩下杯盤狼藉,以及記憶裡儲存完好、歷歷在目的自己喝酒時的醉態。此即所謂的“醉時顛蹶醒時羞,麴糵推人不自由。叵耐一雙窮相眼,不堪花卉在前頭。”(唐代崔櫓《有酒失於虔州陸郎中肱,以詩謝之》)

這種心境其實是大可不必的,既然古今多少風流客都認為這喝酒乃是人間第一等的灑脫暢快事,那就能喝便喝、想喝便喝,酒醉就醉倒,酒醒就醒來,只要喝的是在自己的酒量之內,只要不曾有違席間酒德與世俗道德,便不必有任何的心理負擔。試問如果連喝酒都不能暢快了,那人間的暢快歡樂怕是要硬生生地減掉一小半了吧。如唐代大詩人李太白所言:“鸕鷀杓,鸚鵡杯,百年三萬六千日。一日須傾三百杯……壘曲便築糟丘臺,千金駿馬換少妾。醉坐雕鞍歌落梅,車傍側掛一壺酒。……清風朗月不用一錢買,玉山自倒非人推。舒州杓,力士鐺,李白與爾同死生。襄王雲雨今安在,江水東流猿夜聲。”(李白《襄陽歌》)醉客飲酒就應當如此!

醉時便只管醉,醒時便只管醒。醉時不能借酒欺人,醒時亦不能以惡言向酒以及醉酒之人。不可欺酒,亦不可欺人。這是席間酒德之一種,也是世俗道德之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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