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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著就會不停地思考,思考就會產生各種各樣的思想,不論我們的身體是在運動或是靜止,我們的思想卻從未停止,很多時候我們雖然在做著某事,但思想卻早已“飛出天外,雲遊四海”。

也許有時我們能控制自己的所思所想,能夠將那些錯誤的、違背社會大眾意願的想法抑制、扼殺,但有時我們卻無法阻止自己的思想,我們會被一種“無形的手”牽著走,會做出一些“意想不到”的舉動。

我思故我在

“我思故我在”是法國哲學家笛卡爾提出的,比較權威的一種解釋是:“我無法否認自己的存在,因為當我否認、懷疑時,我就已經存在!”(引於百度百科)對於這句話,我的理解是“我能夠思考,所以我才存在於這個世界!”,這是唯心主義的。

而雖然我們能夠思考,大部分的時候能清晰感受自己的想法,對社會和自身有一定的定義和認知,有原則、有底線,但當我們受到某些外界因素影響時,比如憤怒、飢餓、痛苦、酒醉、吸毒等等,我們卻會喪失理性,變得混沌。

當我們混沌時,唯一能夠指導我們行為的便是我們思想深處的潛意識,而在潛意識中還包含著某些被我們壓抑著的,在正常情況下不會表現出的思想,在這種情況下,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算是“自由”的。

我在故我思

我在故我思是唯物主義的,我的理解是“因為我是實實在在存在著的,所以我才能夠思考!”,這強調的是我們思想是依託於我們物質存在的身體上的,如果沒有身體我們便也沒有了思想。

客觀來說的確如此,我們本就活在一個物質的世界,如果沒有健康的身體,我們的思考也將會變得不順暢,如果沒有這些物質存在的事物,那麼我們的思想也就沒有了載體。因為我們看到了、聽到了、聞到了、嚐到了、觸控到了,我們才會產生出很多對於物質需求的想法,也就產生了各種慾望。

而且,我們大部分人的思想都是建立在物質環境上的,當我們的物質需求被實現的時候,我們的思想也是一種愉悅的狀態。最終,我們會認為,當我們在物質上的需求全部被滿足時,我們便沒有了慾望,我們的思想也就達到了“自由”的境界!

自由是什麼?

廣義而言,自由就是一個人按照其意志去思考和行動的能力。自由一般被劃分為兩種,即“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一是當你要做某件事情的時候,必須不受別人強制或干涉;二是當你要做某件事情的時候,你自己必須具備做這件事情的能力,否則就是沒有意義的幻想。

前者強調的是自由的條件——“你別干涉我”;後者強調的是自由的能力——“我能做我想做的”。從前者的角度講:我不自由,因為有人管著我,不讓我做;從後者的角度看,我不自由,因為雖然你不管制我了,可我仍然無法實現自己的目標(因為我沒錢,沒力,還沒技術)。

(以上引於《政治學十五講》)

透過引文,我們可以看出,自由對於大部分人來說,都是無法真正實現的,我們只能片面的實現某種侷限意義內的的自由,就像是上文提到的“某種失去意識的自由”與“物質慾望得到滿足時的自由”,但這兩種自由往往也都是“曇花一現”。

一是在正常情況下我們不可能長時間的處於“失去意識”的狀態,二是我們的慾望總是會隨著我們的物質所得而變得越來越多,我們是永遠不會感到持續性滿足的。沒有慾望,從另一種角度來說也就失去了活著的意義,我們總是在矛盾中尋找答案,在答案中變得更加矛盾。

而自由永遠都是相對的,不會是絕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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