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中國社會環境裡,總是有些人喜歡代表別人做決定。他們連問都不問一聲,就提前暗地裡代表別人來做事;問他們為什麼亂代表別人,他們就說“是為了你好”,“你什麼都不懂呢”,但卻從未考慮過被代表人的內心是否願意被代表和是否認為他們所做的事是對的。你要是因為這事跟他們爭吵,他們反嘴就說你氣量小,不夠寬容。還把責任與負罪感推到被代表人身上,搞得像被代表人做錯了事一樣。而這種總有“替別人做決定”的思維習慣的人,說好聽點是“一片善心”,說難聽或實在點,就是自私和不尊重他人,並把人當作達成自我目的的手段,非蠢即壞。
這種動不動代表替人做主,代表別人做決定和說話做事的思維模式,在中華文化的歷史裡是可以找到根源出處的。儒家的《論語·顏淵》中曾寫道:“齊景公問政於孔子。孔子對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翻譯過來就是:齊景公問孔子治國之道,孔老夫子回答說做君主就得像君主的樣子,做臣子就得像臣子的樣子,做父親就得像父親的樣子,做兒子就得像兒子的樣子。
這些封建文化思想背後,總是透露著一股虛偽——總強調讓人們服從與聽話。當人們逆來順受並無法發出自己內心的聲音與想法時,氛圍中的沉默就被“默契地”認定為許可——許可人們可以“被代表”。但,誰又說過沉默就永遠等同許可呢?
在當今社會環境中仍然可以看到這些封建思想留在人們身上的影子:長輩替孩子做決定,孩子就老實聽著照做;上司替下屬做決定,下屬老實地點頭舉手鼓掌就行了。這從根本上就扼殺了人的自主獨立性。
另外,胡亂代表別人這個行為本身還有個從邏輯上說不通的問題。“代表”一詞在詞典中的含義之一是指“受委託代替個人、集體、組織辦事或表達意見的人,亦指由選舉產生,替選舉人辦事或表達意見的人”。透過詞典裡對“代表”的描述,可以發現這個詞本身還是非常具有合理性的。
但問題就在於這個詞在現今社會被人在各種程度上的亂用,錯用,甚至是惡用。合理的代表必須是受到委託或授權,才能代表別人表達意見或者做事做決定。且更重要的是代表的人是由被代表人們選舉產生的。更確切地說,如果一個人想代表另一個人或另一個集體或群體,那麼他必須得受到這個人或集體或群體大部分人的承認與准許。未經他人准許的代表行為就是精神意志的綁架。
有意思的是如今社會上人們並沒有按照“代表”詞義本身所詮釋的含義來採取其對應的行為。換句話說,行為和與詮釋此行為的詞應該是相對應的;不管是正向或反向,是可以互相轉化的——詞語可以解釋這個對應的行為,這個對應的行為也可以反過來詮釋詞語本身。可是現今社會大環境反映出來的現象又體現出:“代表”這個詞和與其對應的行為含義,這兩者之間卻找不到這種對應性。
最後呈現出來的就是一些讓人哭笑不得的場面:有些人不停地用“代表”這個詞,代表天地,代表人類,代表世界,代表地球,代表宇宙;他們一刻不得閒地代表一切的同時卻又根本不明白或不願意去明白他們口裡說的這個詞的本身承載的意義或指向的行為。
生活中有很多人被代表次數多了,就麻木了,結果最後就習慣了。慢慢地忽略了自己被代表的事實。更令人無奈的是到了最終的某一刻,他們竟然就不經思考地、不帶一絲質疑地相信那些代表他們的人替他們做的決定是他們自己原本的想法,並對那些胡亂代表和替別人做決定的行為產生了認同感。
小時候,被代表決定去參加週末各種培訓班;長大了,被代表答應了幾門相親事宜;工作時,被代表成為“主動願意加班”的員工;生活中,被花式代表“喜迎油價上漲”、“群眾目前情緒穩定”;結婚後,被代表決定要生孩子不然就是不孝。孩子出生後,又要將這個傳統延續到自己後代身上——週而復始、永無止盡、一代接著一代地禁錮與封閉著。最可恨的是在這個荒誕的時代你對現狀無可奈何、望天興嘆的同時,被代表成為“我很幸福”和“滿意度很高”的一員……
最後用諾貝爾文學獎得主阿爾貝·加繆的著作——《局外人》中寫的一段話作為結語吧:“我好像是兩手空空。但是我對我自己有把握,對一切都有把握,比他有把握,對我的生命和那即將到來的死亡有把握。是的,我只有這麼一點兒把握。但是至少,我抓住了這個真理,正如真理抓住了我。我從前有理,我現在還有理,我永遠有理。我曾以某種方式生活過,我也可以以另一種方式生活。我做過這件事,沒有做過那件事。我幹了某一件事而沒有幹另一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