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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事不是你覺得它不該存在,就不會發生了。

透過網路,我們可以得知世界大大小小角落發生的各種事情,我們還可以透過輕鬆地敲打鍵盤,讓所有人看到自己的觀點,這對於在現實中無法暢所欲言的大多數人來說,是件無比美妙的事情。

不過遺憾的是,這種美妙很多時候只是對自己而言,對於自身以外的別人,可能就是明確了一個事實——這個世界不是每個人都值得你花時間去了解他。

我們現在身處的世界並不完美,它每天都在上演人們傷害與被傷害的戲碼。我們有一套約定俗成的規則,它會約束我們不要去做傷害別人的事情,傷害別人的行為會遭到眾人的譴責。

但我們似乎忘記去“約定俗成”這件事的另一面——我們應該如何對待被傷害的人?針對被害者,我們往往會有截然不同的個人意見。

比如說有一新聞標題寫著:某女子半夜十點被人拖進巷子施暴。

“晚上十點還在外面,活該被人施暴。”

“肯定是這女的穿著暴露才被人盯上了。”

“被幹了這種事,這女的以後都沒臉在附近生活了。”

“雖然很可憐,但估計也有她自己的原因。”

“女孩子出門在外一定要潔身自好,保護好自己。”

。。。

不得不說,人類真的是一個喜歡總結前因後果的種族,即便總結出來的東西什麼也不是,也依舊樂此不疲。

01

我沒辦法接受你是無辜的

你覺得上面受害者有罪論只是一小部分人的看法?

No,no,no,它是一個普遍的邏輯認知現象,上面舉的是女性被強暴的例子,你也許覺得受害者都是弱者,弱者不應該受到太多苛刻的評價。

那我們來說說911事件,這事發生的時候,覺得米國是活該的人不在少數,對於以往一直被美國打壓的國家更是如此,很多人會認為正是因為他們在全世界都太過霸道,才會受到這樣的報應。

報應,這個詞很有意思,它對映著我們整個人類文明都信奉的道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這個道理可不是我們國內獨有,更不是佛家的獨家思想,事實上,這是構建平等公正的人類文明社會所必須的前提條件。

人與人之間最真實的平等就是生死,你有能力幹掉每一個人,每一個人也有能力幹掉你,在這種情況下,人類社會必須追求另一種虛假的平等公平,這種虛假的平等公平必須是大多數人都能承認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就是其中一種。

正是相信著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才不用老是擔心別人無緣無故跑過來幹掉你。畢竟隨便幹掉別人是一件惡事,會遭報應的。

如果沒有這種虛無的平等公平,人類根本沒有安全感可言。

認知心理學中有一個經典的理論便是基於這種背景誕生的:公正世界理論。

這個理論簡單來說就是,人的潛意識都認為惡性事件不可能隨機發生,不可能無原因,或者說原因不可能不充分。任何惡性事件的發生都一定是有理由的,這樣的世界才是公正世界,也才能被大多數人理解和認可。

潛意識中人,都不會去違反這個理論,一旦違反了就會使我們產生世界認知偏差,人會十分恐慌和混亂。

如果我們不能透過比受害者更聰明更小心更知廉恥更理智來規避傷害,我們怎麼可能有安全感?

受害者必須是因為某些錯誤才會受傷害,這樣我們才可以透過避免那樣的錯誤,來保證自己的安全。

所以,對不起,我們沒辦法接受你是無辜受害的。

02

用一巴掌去扇你臉,其實可以很響

“一個巴掌拍不響。”

第一次聽到這句話的時候,其實我沒有去想這句話到底有沒有道理,那時候的我只在意一個問題——如何用一個巴掌也能拍響。

一開始我陷入了一個困局,我拼命想模仿電視劇裡那些大俠,憑藉巴掌擊打空氣便能發出噼啪作響的聲音,結果把手劈軟了也沒實現,倒是收穫了不少女同學的白眼。

直到我的小夥伴一巴掌呼我後腦勺,拍得我腦袋嗡嗡作響,我才靈光一現。對哦,我一巴掌往誰身上一拍,可不都能很響嘛。

思至此,我趕忙找我小夥伴做實踐,後來差點實踐出火氣來,呵。

是的,一個巴掌的確拍不響,但一巴掌直呼你臉,就能拍得很響。

你覺得自己不去接那一巴掌就沒事了,卻不知別人從不管你想不想接,該呼過來的,還是會呼過來。

這也是為什麼公正世界理論也被稱為公正世界謬誤的原因。

惡性事件的確不會無緣無故地發生,但它會發生的理由卻很有可能遠超你所能想到的範圍。發生了強暴事件,你可以歸因受害者自己不自愛,發生了恐怖襲擊事件,你也可以歸因是老美自己遭報應,那面對地震海嘯等自然災害的時候,你又能歸因到何處?水逆嗎?

公正世界理論實際上就是一種惰性邏輯,它試圖透過總結過往一些似是而非的經驗,形成一種普適性的認知世界的方法。

的確,我們每時每刻都被這個世界的大量資訊所包圍,如果什麼資訊都要一個個去處理,大腦很容易宕機,為了保護自己,大腦會自己生成一套認知世界的傻瓜式系統,它把各種資訊進行分類,打包合成一個個“APP”,你只需要在編碼好的框架去使用那些資訊就好了,這種方法很方便。

但就像一些搜尋引擎會限制某些關鍵詞一樣,你潛意識也會給你的大腦設定了各種各樣的限制。這樣你才能形成惰性邏輯,簡單不費力地去理解認知世界。

當然,簡單不費力就可以認知到的世界,自然也十分簡單膚淺。

所以,看到別人受害,只要總結出自己不會犯的錯,就能讓自己安全感爆滿。

就是不知道,當走在路上突然被一群人摁在地上狠狠扇臉的時候,是不是能想到“啊,肯定是因為自己長得太帥了。”而感到釋懷呢?

03

發生在果前面的因,不一定是這個果的因

再說回那個某女子半夜十點被人拖進巷子施暴的新聞。

我們模擬案發經過:

一妙曼多姿的倩影,出現在不甚光亮的街道,此時已是夜間十點,路上行人寥寥無幾,女子背後跟著個帶兜帽的猥瑣身影,他已經跟隨該女子數個街道,據他在這條街道混跡多年的經驗,下個轉角會有條暗巷,這個時間點不會有人,是最佳的下手機會。

果然,下個轉角處除了他和她之外再無他人,他加快了腳步,很快便接近了女子,他從背後縱身一抱,就想把女子往暗巷拖去。

女子突然被抱,不由尖叫了一聲,身體一下失去了平衡,竟被輕易拖進了暗巷。

暗巷中傳出數聲悶哼,還有一陣吃痛的聲音,緊接著就看到女子拍了拍手走出來,並掏出包裡的手機準備報警。

原來該女子竟是市級散打冠軍,這新聞標題也還有下一句,某女子半夜十點被人拖進巷子施暴,匪徒反遭制服。

哦豁,這可真是個大反轉,那如果該女子沒有防身能力,是不是就會被成功施暴了呢?

那不會防身術是不是就可以成為被施暴的理由?我敢說不是十年腦血栓都得不出這結論。

那女子妙曼多姿的身影是因嗎?還是女子出現在深夜街道是因?

都不是,這男的好色且無底線才是因。

不能因為女子妙曼多姿的身影這個因在施暴這個果前面,就說明他們之間存在直接聯絡。事實上,即便沒有這個因,這個好色且無底線的男人看到一個眉目清秀的母豬都可能會有施暴這個果產生。

過多地把關注點放在受害者為什麼受害,而不是想著如何去減少加害者的產生,那隻會一直活在虛假的安全感之下,指不定哪一天就會被無理由的惡意前來侵襲,而你還下意識為自己的行為找錯誤,想想都悽慘。

發生在果前面的因,不一定是這個果的因,它剛好出現在那個位置,沒有別的意義,你想借此尋果,終究盡顯狼狽。

我是貓魑,想得多做得少的無能寫手。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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