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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讀書,有如偷來的時光,有如比別人多得了生命的一部分時間,只有偷著樂的份兒了。看書的樂趣,也就在這懶洋洋的狀態中最為美妙,因為感覺是白來的時光,讀一點兒便覺得多賺了一點兒。

每個人擇書自然有自己的偏好,也有自己的方法。一頁紙開啟來,只是餘光一掃,就知適不適合自己的胃口,所以向來買書都相當痛快。不痛快時也多,那就是囊中羞澀之時。本人又一貫秉承物質至上理論,所以現在總是先解了口腹之飢才去饗精神食糧。我把此事件歸之為:越活越明白。

古人云,一日之計在於晨,我倒不是聽了這句話才早早起來讀書,實在是不得已而為之。人在青春時最自在,早睡早起也由得你,晚睡晚起也由得你,反正時間多的是,自由多的是。然而我青春年少時,已然養成了早起的習慣,睡得可能比較晚,但畢竟是年輕,也不覺得睏倦,大約總在十點十一點左右就去睡了。起得早,是因為確實是太閒了,睡不著,索性就起來看書寫字。尤其是那長長的夏日,四點左右太陽從窗子裡跳進來,彷彿催著一個人趕緊起床一般。起來洗把臉就看書,看書可謂是一天中最大的事。

那時看書更大的一個原因是沒有其他的娛樂專案所致。不像現在的人,不是電視就是電腦手機,尤其是手機現在真真地搶奪了人們太多的自由自在的時光,不論何時何地彷彿都離不了手機一般。可是我們那個時代,沒有手機,電視在另一個屋子,不能想看到幾點就看到幾點,也沒有電腦,沒有那麼多麻醉人心的東西勾引著自己。唯一的最大的快樂也只有讀書了。其實想一想如今社會,人們之所以不愛讀書,就在於外在的誘惑太多。像從前那個時代裡,沒有那麼多誘惑,人自然而然地就單純了。現在的時代,我們不僅要戰勝外在的誘惑還在戰勝內在的誘惑,所以能甘於寂寞去讀書的人,已然是了不起的人了。

我結婚後一度沉迷於電視,畢竟是自己的家,想看到幾點也沒人管。那段時間看書就荒廢得很,不過因為在單位沒事可做,又不能看電視,倒也還是有時間看書的。後來有了孩子,看書就真的成為極為不易的事情,生活真正地佔據了所有的時間。由此原本那段時間養成的晚睡晚起的壞習慣,因為有了孩子,反而又調整了過來。因為小孩子要早睡,睡得早自然起得早,慢慢地為了奪到一點點屬於自我的時間,只能比孩子起得更早。孩子六點起,我就四點起,孩子五點起,我就三點起,女人的時間,只能從黑夜裡搶回來。

有一次,有人對我說,一個人早早起床讀書,別人是活了一輩子,你相當於活了兩輩子。

想想覺得很值得。我常常覺得生而為人已然非常不易,而人的一生從茫然無知,不懂得珍惜時間到倉促結束,都是一眨眼的事情。而一個人一旦覺悟後,她就會自覺地從時間裡擠出更多的時間,就彷彿是多賺了一輩子一樣。想想也覺得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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