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留著口袋裡最後1塊錢的人還是留住人生最後一個朋友的人?這問題太尖銳了吧?原來友情還有不太討好的問題,會成為災禍?不是吧?!哈,來走一走偏鋒,希望有些啟發。
如果把友情與同伴之誼區分,視為某種超凡脫俗的情愫,雖有一定道理,但要小心。首先儘管友情不受本能、責任和嫉妒的制約,似乎是一種不屬世的愛,仍不能結論它是神聖純潔的。因為“不屬世”頂多是相當於不受肉體的牽引,沒有動物性的,不是出於本能的意思,但卻不一定是正面的,對不對?凡是成年人都知道,在精神層面上既有善、也有惡,“不屬世”也就不是必然聖潔無瑕的。友情,即使再單純、再坦白,仍然是屬於有雜質的人類的愛,這與無瑕疵的神聖愛是沒法劃等號。儘管藝術、哲學和信仰或者道德理念,都很有可能是在一群朋友之間激發出來的,但與此同時,君不見什麼陰謀、暴政、甚至一些文化糟粕的勾當,也未嘗不是幾個要好的朋輩狼狽為奸想出來。
誰不曾有一群酒肉朋友?年少輕狂時和 某些有共同嗜好的朋友一起,沉迷於某種習慣或興趣,你我都有吧。人總是傾向於把和自己有相同的興趣(無論好壞)的人視作知己良朋,所謂的臭味相投就是說這種。
在一群朋友當中,如果有不同的意見能說出來嗎?其實這個已經是檢驗你們是不是朋友的很好一個標準。假如你害怕講出來會不被認同,會被質疑,那麼這一群大概就是同伴吧,真的算不上朋友對不對?最起碼只能算共通性很低的同伴而已。如果你處於一群真正的朋友中間,你可以透過朋友的互相肯定而對自己的觀點或行為深信不疑。然而,假如我們這群朋友是強盜或者一群有怪僻的人(說得誇張一點),那麼我們的觀點或者或者做法若得到認同的話,呵呵,那真是臭味相投了,我們的結局可想而知。因此,在這層面上不正是顯出了友情的問題嗎?當和一堆價值觀相近的人一起,無論那種價值觀是好是壞,是高尚是低俗,都能夠得到別人認同,那不正說明友情這種愛的不屬世真的不等於聖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