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本應是斜陽和煦的午後,卻是灰濛濛的一片。我也就這樣靜靜地癱臥在臥室裡的椅子上,雙腿隨意地搭在床邊,雙眸無神地望著目之所及的天邊。一副慵懶之極的形態,伴隨著一絲輕盈的憂鬱,過著毫無生趣的一天。
記得應是上週,我在閒暇之餘瀏覽朋友圈時,無意中看到了一人發的一張小孩的照片,並配著一段彰顯母愛的文字。原本以為又是一個我忘了因何而新增的好友在曬母愛,可當我把目光移動到她的微信暱稱時,方才恍然:我是認得她的。就在我想要給她評論說,孩子長得真像她時,驀地發現,我竟然想不出她的模樣了……無論當時我如何的用力回想。
她,更像是我曾有過的一個遙遠的記憶。曾以為,我這一輩子都不可能忘記她。誰曾想,這才堪堪十年,我腦海裡有關她的種種印記早已沙化的不成了樣子。曾經想要快速地忘記,卻怎麼也不能夠;如今想要快速的記起,卻也是怎麼都不能夠。不得不說,時間是對抗世間一切的溫柔。當它覺得你無需再刻意掛念一個人時,有關那人的一切都會隨著時間慢慢消散,即或是曾有過的山盟海誓也會在歲月的更迭中緩緩地變成一指流沙,而後又會悄然的從你的指尖輕輕散落。
又不得不說,時間改變一個人的力量是巨大的。如若沒有一顆堅定不移心的守護著生命的未來,人生的虛無或將隨即而至,又或無處不在。而我們卻洪然不覺,直到某一天的幡然警醒。
屬實說,曾有一時我痛恨時間的無情,只因曾有一刻,我們無比深情。
論時間,我早已記不得我們相識於哪一年,哪一月,又或是哪一天?論歲月,我可以確定的說:我們相識已有十年。在這不期而遇的十年裡,我們有過短暫的相識,而後便是漫長的互不打擾,各自安好。
關於她最後的記憶,我都曾寫在了一篇名為《說好的,不在打擾》的文章裡。寫作的緣由是因我做了一個奇奇怪怪的夢,夢的內容都是關於她的。當我在夢醒後再去回溯那個不明所以的夢時,才愕然地發現我竟然忘了她的名字……
說也奇怪,自從寫完那篇關於她的文章後,我的夢裡再也沒有出現過有關她的任何。就好似我從未做過那樣一個夢,亦或是我從未認識過那樣一個人。
關於她,我從未想過要用筆墨去渲染,但每一次的落筆,都有著不可分說的緣由。不知,這算不算是某種不合規的刻意安排。
如果你問一場失敗的戀愛除了能給人帶來不可避免的傷痛之外還有什麼?我想,還應有文字,一種你無法用想象替代出來的文字。如果非要說的具體點,我想小仲馬的《茶花女》當屬失戀文字的榜首之作。雖說故事的梗概我已忘得差不多了,但我依然清晰地記得在我讀完這本書的第一件事是上網搜尋有關“小仲馬”的一切。
所以,當一段摯愛註定要失去時,我們要做的不是駐足凝望,而是要噙著淚奮力前行,把那一刻心情只留給後來的文字……直到有一天,你會發現,你曾想要放下的一切,早已在歲月的漸變中變得模糊,唯有後來的文字清晰可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