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山曰:喜歡簡單吧,因為它是獲取幸福的良方。
我曾千百次尋找幸福。然而每次看似接近了,卻又發現又很遙遠。
短暫的歡愉之後,便是慢慢地變得平淡,平淡,直到最後消失在茫茫的塵世間,想要看時,卻怎麼也尋覓不見。
求學時,我喜歡錢,大把大把的錢。為了能吃上一頓飽飯,交得起一點學費,寒暑假我寧願到離家幾十裡外的磚窯廠出力流汗,嘗夠了做牛做馬的滋味,像個動物一樣沒有尊嚴的活著。每天傍晚的收工時分,我開心地數著用疲勞換來的一毛兩毛,我就感到,原來相對於分文皆無的流浪漢,我是多麼的有錢,多麼的幸福。
工作後,我成了一個企業的普通職員。我開始迷戀體面。坐在窗明几淨的辦公室裡,一杯清茶、一張報紙就能打發一天。偶爾有幾個朋友相邀,還能抽空胡吹山侃一番。相對於滿臉漆黑的礦工兄弟,我感到特別的富有尊嚴。
閒暇時,我變成了一位墨客。寫寫文字,弄弄筆墨,在思想的宇宙裡同古人談天。書聖成了我的至交,文豪成了我的別戀。眼看著一篇篇並不怎麼出色的文字,印成了鉛字,上得了報端,我就感到,我很幸福。因為,相對於那些畢生沒有發表過一篇文字的文人,我活得很瀟灑,很體面。
在家庭,我成了在別人看來很稱職的父親。妻子雖然不美,但在我看來,卻賽過天仙,我愛她,可以容忍她一天天的抱怨,容忍她當眾指著我的鼻子數落我的缺點,委屈地說家務活全都交給她來幹。我有一個孩子,雖然資質不是特別優秀,但是憑藉超過常人的付出,逆襲成了報效國家的棟樑人才。有人羨慕我,說我培養了一個出類拔萃的孩子。在他們的面前,“成功的父親”,就是我的光環。
其實,我就想,幸福無非是一種懂得付出後短暫體驗。根本沒有那麼複雜,其實很簡單。只要大家都不抱怨眼前的煩惱,挺起胸膛,大步向前,一切都能改變。
熱愛生活吧,幸福其實很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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