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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確實有天堂——那就是地獄的另一個名詞。

地獄又是什麼?

是求而不得之苦。

是無妄之災。

是受苦受累卻無能為力。

是聰明反被聰明誤的自作自受……

一切於我不好的,都是地獄的。

一切於我美好的,都是天堂的。

但是。

我是誰?我為什麼會對人和事,有好與不好的感覺?

這兩個問題。

從來沒有人知道。

也永遠不會有人知道。

因為人的能力,不足以知道這兩個問題。

我們只能大致明白到:

人天生就有對人和對事的好與不好的感覺。

人天生就想追求好的,逃避不好的;天生趨利避害。

至於為什麼要這樣,沒有人知道;只能大致理解為:

這是身體物理屬性的一種本能,是天道給人規定的一種類似於機械職能的活動方式。

在這種活動方式和感覺下。

人就有了天堂般的慾望,也有了地獄般的恐懼。

然而。

天堂的慾望,正是因為對地獄的恐懼。

地獄的恐懼,也正是因為對天堂的慾望。

如果人無慾無求。

又何來恐懼?

如果人無所畏懼。

又還需要什麼慾望?

說到底。

天堂和地獄。

只是一個東西,在不同時間段和環境下,給人的兩種感覺。

想要保持天堂的感覺,就要做好承受地獄衝擊的準備。

所有的快樂,都伴隨著痛苦的代價;只有能對那些痛苦麻木的人或者方式,才可能延續快樂的感覺。

自欺欺人和吸毒,之所以難以延續快樂的感覺,就因為那種方式太虛,缺乏對等的交換。

宇宙第1公理是得失守恆。

一切不符合得失守恆原理的東西,都不可能持續和良性迴圈起來。

因為上帝也沒有能力讓人不勞而獲,只進不出。

喜歡的美食,會拉出讓自己討厭的東西——學會打掃衛生,美食的天堂感覺,就可以延續得久一些。

喜歡的人,也會被他那些除此之外的東西刺到——能夠在被刺痛之後,依然還能繼續享受那些喜歡的東西,愛的天堂感覺,就可以持續存在。

追逐什麼樣的夢想,就要承擔什麼樣的代價。

人間沒有什麼東西是免費的,上天並沒有賦予人為所欲為的能力。

人間也沒有什麼東西是隻是痛苦,或者只是快樂的;所有東西,給人的都是一半好,一半壞的感覺。

真正成熟獨立,幸福快樂,自在和成功的人,都是能在承受痛苦時還能享受快樂的人。

人最終要面對的,只是自己。

人的所有想法和感覺,都只是被身體物理屬性規定的某些天生的機械職能,只會按照既定的指令,在各種條件變化下,進行條件反射;就像機器要按照某些方式執行。

沒有機器會關心別的機器怎麼執行,除非別的機器跟自己有關;或者阻礙到自己執行,就直接對抗起來。

同樣的道理。

人,最終也不會真關心他人的想法;或者說不會完全只關心他人的想法。

人最終只是要面對一個真實的自己。

當人最終將閉眼結束自己的機械人生任務時,能夠平靜地看待真實的自己的一切;就是最大的成功和幸福——又或者說這已經是上天最大的成功和要求,人只是圓滿完成了。

年輕的時候。

多數人並不容易明白,或者容易假裝不明白人生的終極意義。

很容易患得患失,左顧右盼,為紅塵牽絆,被世俗左右,迷失自我,活在別人的眼光和口舌之中,沒有自己的目標和方向。

總想迎合所有的人的看法和說法,維護虛無縹緲的面子和形象;唯獨對不起內心真實的想法,對不起那個想做一個什麼樣的人的真實願望。

最終,多數人的一生,只是在左顧右盼,自己為難自己和自欺欺人中結束。

沒有夢想做方向指引,人確實是跟鹹魚沒什麼兩樣;但如果有夢想,卻不能坦然面對現實;則一切夢想,都會變成痛苦之源。

所有的幸福,都是痛並快樂著。

享受麻辣的快感,先得有能力承受麻辣的辛辣。

沉迷抽菸喝酒的感覺,得有那個能力和身體去承受。

想要一份幸福美滿的愛,需要相應的智慧和付出去擁抱。

就像病毒肆虐的時代,那些能夠抵抗病毒的人;才可能自由自在。

嫁了怕吃虧,娶了怕上當。

買了怕下跌,賣了怕上漲。

活著怕死去,死了不想活。

……

這種只想要好的那一部分,拒絕不好的那一部分的感覺的想法;上帝也做不到——不然,天下早該如此了。

人世間的所有幸福和痛苦,本質上,都是上天或者說是物質屬性給人生成的兩種感覺。

讓人透過這兩種感覺的體驗,產生能感知幸福美好的感覺;也產生責任和義務意識。

最終讓人的思想認識,學會獨立思考,變得越來越進步,越來越接近天道;最後可能直接能跟上天和萬物溝通,把感覺跟萬物銜接起來,再次感受到天地萬物一體的大感覺。

那種總把自己跟他人自己,自己跟世界隔離,太重視自我感受的心態;最終可能只是自己讓自己在他人和萬物面前都感覺到被孤立,總覺得整個世界都欠自己,就自己最不公,最委屈。

實際上。

可能只是自己需要更成熟和獨立,更善良而已。

足夠的善良,就會明白和動物到足夠多的自己真正需要的東西;看到自然光之外的邏輯之光。

善良,可以使人開光。

如果感覺沒那麼幸福和自在,除了一些客觀的暫時難以改變的原因;更關鍵的可能就是,還需要至善——直到忘記自我。

皮之不存,毛將焉附?

當一個人都沒有自我的時候,再多的痛苦,又如何讓他感覺到痛苦?

人最終連生命都會失去。

所有的一切,最終都會被上天收走。

人是可以在某些狀態下失去或者是假裝失去自我的。

阿q精神沒有錯。

錯的是不能在那些完全可以輕易改變的事情上,隨意濫用。

在確實改不了的事情上,自己為難自己;就真不如阿q精神。

人本身都是很卑微和無力的,如果不能接受現實,越多的慾望,就會變成越多的煩惱和痛苦。

追逐夢想就像開車,越大的夢想,就像越快的速度;沒有相應的水平和現實環境條件匹配,越容易嚴重翻車。

人可以有夢想,也可以沒有夢想。

不可有的是,用夢想來為難自己和逃閉現實。

當然,很多人往往把逃閉現實,理解成應該多去顧及他人的眼光和說法——我理解的,剛好相反,不逃避現實:只是應該做一個更真實的,自己能夠面對的,自己。

所謂不虛此行。

其實也沒什麼特別意義。

人生本身確實沒什麼特別意義。

因為我們連自己是誰,在這個宇宙中存在的意義是什麼,都搞不清楚。

但是,既然根本問題都搞不清楚;那就就按照身體本能或者說是天意的指示,儘可能讓自己的感覺真實一些,讓自己對自己好一點,在那種實際不是自己的感覺下,充實一點。

反正也是無聊。

按照那種無聊的感覺充實一點,又有什麼關係呢?

當然,反正也是無聊,不去充實,也沒什麼關係。

這。

這是我理解的全部人生意義。

把生命都看開,所有的痛苦對自己來說,都變成與“無我之我”無關的事;還能有什麼不自在?

當然。

人畢竟是感情動物,而且思維受限於物質屬性或上天;在有必要的時候,也不可能完全做到無我忘我。

不過,人畢竟還是有點自控能力的,有意識地去控制和引導自己;確實可以最大限度地趨利避害。

每個人都有這個能力。

很多人只是因為小時候,習慣了耍賴鬧騰,仗著別人的愛胡攪蠻纏,假裝世界對自己不公,自己受了多大委屈來獲取東西的流氓行為;長大以後,就忘記自己還有獨立面對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而現實世界往往又是問題多多;最後就只會到處牢騷抱怨,痛苦難受和不滿。

實際上。

面對一些不可違的問題,不要那麼“自我”;面對一些可為的問題,認真努力去解決。

每個人都可以最大限度地,自在起來。

雖然在萬物中,人是極其微不足道的一部分,不可能真的有很多自在;但是我們可以假裝有很多。

自欺欺人,對卑微,也並沒什麼特殊意義的人來說,也是一種莫大的財富;只要不濫用就行。

幸福和快樂,確實可以在一念之間,自己給自己;跟世俗的成功和財富地位,並沒有劃等號的關係。

窮開心,也可以很幸福。

富有天下,心不自在,也有無盡的煩惱和痛苦。

只想要天堂,就會得到地獄。

無論是天堂還是地獄,都能夠平靜面對,就能體會到人生幸福快樂,自在和成功最多的感覺。

反之,只是自尋更多的煩惱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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