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憶中的少年時,總喜歡在課桌上留下一點屬於自己的烙印。
比如鞭策自己努力學習的一句名言;比如提醒自己不能上學遲到的“早”字;又比如自己心心念唸的那個人的名字。
青少年時期是人生中最純正稚趣的,那個時候在課桌上寫字刻畫,是不與道德概念掛鉤的,因為那並不是惡意的破壞,而只是單純的情感表達。
寫在課桌上的字,不管是什麼內容,多年以後都不重要了。因為課桌早就更換了新的,那些年的自己,以及那個曾經留在心底的人,都已定格在歲月的時光裡,泛黃褪色了。
但是,不管時間過去了多少年,那寬敞的運動場,那一排排整整齊齊的課桌椅,和那一張張純真的臉,我們對此都是印象深刻的。
因為,校園總是一個藏著美好故事的地方。
時間真快,十年過去了。
此刻我望著眼前這幫活潑可愛的學生,看著這一排排漂亮整齊的課桌椅,竟然發現了,還有孩子喜歡在課桌上塗塗畫畫的,真是個調皮鬼。
看著課桌上的字,我驚訝於現在的孩子,連表達愛意也能跟上時代的步伐,字義如此迷離,不像以前的我們那樣直接,直接得讓人害羞尷尬,不知所措。
十年前,我的名字也曾經出現在一個男孩子的課桌上。
那時,他是一個讓我很厭煩的同學,老愛捉弄我,跟我對著幹。我每次見到他,就想躲得遠遠的。
在同學的眼裡,那個男孩子喜歡我。但我是絲毫感覺不到的。他總拿我開玩笑,愛惹我生氣。
我只是一心認為,他不過是拿我取樂罷了。
直到有一天,輪到我值日,在打掃教室地板時,從他的座位經過,我無意中看到了他刻字桌面上的,我的名字。
我突然好像明白了什麼,難道同學們說的他喜歡我,是真的?可是又似乎什麼都不懂。
他還是時刻想引起我的注意,我還是對他不理不睬,見到了他還是想躲起來。
直到後來,我當著他的面,直接把他寫給我的信撕掉了。
他終於消失在我的視線之外,不再和我對著幹,不再拿我開玩笑,也沒有再給我寫過信。
那時候,我14歲,我不懂得怎樣面對他人的感情,不懂青春的朦朧情懷,我真是個後知後覺的傻姑娘。
如果換成今天的我,我是必定不會讓那個男孩如此難堪的。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對那個曾經在課桌上寫下我名字的男孩,感到很抱歉。如果餘生有緣再與你相見,我多想對你說聲對不起!
或許我們曾經的教室早已變了模樣,早已換上了新的課桌椅,你刻寫在課桌上的字,也早已褪色模糊。
可我依舊清晰地記住你的臉,記住你用心寫下的那一筆一畫,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