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美文>

小的時候,最大的夢想便是離開大山深處,去繁華的大城市,似乎想象中生活在這樣的地方,是一件多麼幸福的事,那是最初最純粹的夢想。

而真正當我長大以後,去了一個又一個美麗繁華的城市,才發現那裡的萬家燈火,跟我沒有任何關係,黃昏的時候,倦鳥歸巢,路人回家,都市的霓虹燈在訴說著紙醉金迷的生活。我在樓下的路邊攤上,要了一碗最喜歡吃的炒河粉,十塊錢,與其說最喜歡,不如說這是一個人生活的常態,簡單為主。

一碗麵,一碗粉,成了生活的主食,可人在年輕的時候,二十出頭,是沒有太多孤獨的,生存的壓力也好,年少的無畏也好,支撐著一個女孩的精神世界。再換種說法,是內心清楚,天涯海角,天南海北,沒有太多人在乎我活的好不好,所以通透。

我常常一邊掙錢,一邊幻想,生活變好的樣子,人們口中的詩和遠方,該多美好。所以像個男人一樣從不叫苦,從不喊累。在自己打的雞血裡,一晃就是好多年。

在經歷了太多人生的磨難以後,內心最真實的願望,就是下輩子能夠投個好胎,生在一個普通的人家,但是父母愛我,不需要多富裕的家庭,我能夠有個快樂完整的童年。長大以後,我也會努力學習,好好掙錢,報答父母。

人生總是有遺憾的,但是有的遺憾是命裡註定的。我相信人有下輩子,一定會有。

6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 曾經的相遇,唯美了深處的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