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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好就寫一寫,我嘛從小到老就喜歡自己寫寫小文章。很多朋友喜歡把自己的嗜好深藏,害怕別人取笑。特別有點文學細胞人感情細膩,臉皮更薄。也是啊,仰視文學巨匠時常常會讓人羞愧難當。仔細想想也大不必太敏感,我們就是普通人。喜歡就是喜歡,就這一點點嗜好。就像蜜蜂喜歡花朵,並不問釀成的蜜甜否一樣。在痛苦撕裂心肺時、當幸福瀰漫全身時,我都願意賦予筆端。這是筆與心的交流:它能延續我的快樂;當然痛苦也會成倍,我會尋到痛苦的源頭,看看是性格的原因還是別的原因造成的。當然只寫在日記裡。

其實啊,天下大多數文章是寫給自己的。只有極少數能打包流傳。

我就是寫給自己看的,在寫的同時你會留意你的心情:在林間會關心飛鳥;在老山會關心走獸。你會舉止優雅、真摯、坦率、周到、寬容。久而久之你會修練得像紳士一般。我講的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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