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美文>

時光倒流,穿過了歲月的迷霧,我又重新回到了二十歲的年齡。二十歲,正植生命的春天,如花的季節。

正是去往伊甸園踩摘玫瑰的年齡,也是對未來充滿憧憬的年齡。那時的我,陽光,青春無敵。沒有什麼能阻擋的住我追求快樂的心。

二十歲,喜歡讀三毛的書,很想往著去流浪,無拘無束,尤其是她描繪的撒哈拉沙漠,所以就愛上了沙,與沙接下了不解之緣,喜歡沙畫,喜歡光腳走在軟綿綿的沙灘上,去尋找一塊塊風蝕的沙漠玫瑰。

那是像玫瑰花一樣的石頭,特別罕見。見到了你就會終生迷戀。

最重要的是喜歡她那樣的性格。純真,率性。她在書中寫到,她有兩件裙子,一件是林妹妹的,一件是寶丫頭的,她常常穿著這兩件衣裙走在異國的大街。引起許多人的駐足。

後來,三毛把這兩件衣裙送給了我,每到四月天,我便穿著它們,搖曳生姿的穿過大街小巷。感受三毛那時的心境,晃忽間,自己也像林妹妹一樣。

時之今日,我有很多那樣的衣裙,湘雲的,芳官的,鳳丫頭的等等。有時,還喜歡芳官的耳墜,一個小玉塞子,一個大如白果的墜子。

二十歲的年齡,什麼都不怕,單槍匹馬的遊覽了異鄉名城,走在西安那古老的街道上,感受著那個帝都的古樸和繁華。

二十多歲的年齡。敢說敢拼,賣命的工作,有使不完的勁。從不知道什麼叫累,什麼叫苦。一天長達十多個小時的工作。

心中有美好的期望,想把自己的事業做到最好。心裡好像有火在燒,用全身心去奔赴自己心裡的那個願望。

那時心裡的格言是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二者皆可拋。用生命去實現自己的生存價值。

實際上,現在這種心理還沒有改變。人嘛,一生至少搏那麼一回,回首往事,也不會後悔。

二十歲的年齡,對於愛情是比較想往的,希望有一天也能碰上一個像荷西那樣的人,陪自己走天涯。

有時候,也希望那個人是寶哥哥,對林妹妹體貼入微。不管她怎樣的任性,耍小孩脾氣,寶哥哥都一千次的叫著,好妹妹就饒了我這一遭吧!

實際上,那時候的個性,倒不是林妹妹那樣的。我有著和麵貌不符合的性格,表面柔弱,內心剛強,哎!怎麼有點像夏金桂呢!不,不。我還是做我自己的好。有著冰火兩重天的性格。外面安安靜靜,但是行事卻果斷,雷歷風行。

以至後來,我大發雷霆時,老公總是琢磨一個問題,是我當初見的那個人嗎?我竊喜,偷笑。走眼了吧?傻。

二十歲的年齡。讓人想往,但是再也回不去了。有時候很羨慕做一朵花,今年謝了,明年還會開放,不像我們的青春,逝去了就再也回不去了。

羨夏蘭之蒼勁。慕秋桂之姣潔。現在想來,不管花草也罷,人也罷,都要應時而發。掌握住自己的季節,這是最重要的。

可惜!

一切都回不去了。

7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 你有多久沒有發朋友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