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是淡淡的愛,愛是深深的喜歡
1
“我愛你,史納菲!”
魂牽夢繞的史納菲…………
夜深人靜,塵封在記憶深處的往事卻像炊煙般嫋嫋升起,肆無忌憚地蔓延開來。
2
其實,史納菲並不是她的小狗的名字。我是在《米菲繪本》上知道,它是一隻棕色的小泰迪。從此,史納菲就成了我對棕色泰迪的通稱。
認識它,是三個月之前。我在廣場上曬太陽。這時,一個三十歲左右的少婦,穿著暖暖的粉紅色家居服,挺著大肚子,慢悠悠的走過來,身邊跟著一隻棕色的小泰迪。頭是圓圓的,眼睛也是圓圓的,好像玻璃球似的。身體胖乎乎的,一身棕色的毛,像是穿上了一件棕色的毛絨大衣。
“哦,好可愛的史納菲!”我驚鴻一瞥,心裡嚷道。
它好像知道我在說它。就停下來,大膽地和我目光對視。
“我知道的,我只是控制不住自己去看你。”
少婦在廣場上沿著邊緣逆時針慢慢地轉悠。史納菲就開始自己玩耍。當然,我的視線一直沒離開它。而它,三步一扭頭,五步一駐足,總是在我情緒最高潮的時候,目光和我對視。
“我知道我很帥,你不用大驚小怪。”
“你太逗了,我也不明白,見過那麼多小泰迪,怎會如此這般喜歡你。太可心了。”
“我是泰迪中最有靈性的王。我能感知你的心動。你可不要走火入魔哦。”
“呵呵,笑話。我是誰?本大人向來都是唯我獨尊,會被你迷倒?”
“我可是傾國傾城,迷倒過無數人啊。”
它看著我,那眼神,既驕傲又賣萌。
“我並不想擁有你,只是想多看你一眼。”
從那以後,我們每天都能見面。我來小區休閒,它陪主人散步。我們倆相互心靈溝通。彼此陶醉在自我感覺的幸福中,彷彿內心深處最細微的那根弦被撥動,湊出賞心悅目的音符。似萬千螞蟻上樹,纏纏繞繞,刺激著每一根早已麻木的神經,以至於深夜無法入眠。
其實,我也說不準,那樣的溝通,是我的主觀臆想,還是相互心有靈犀;是它走進了我的內心世界,還是我踏上了它埋伏的地雷;是它太可愛了,還是我太清閒了。總之,彷彿它是我前世丟失的小狗,我是它前世的女主人似的,我們倆一見如故,惺惺相惜。回到家裡,我也會想它。
上個月,它的主人分娩,它再也沒來過。我才知道,它的一舉一動,已經深入到了我的骨髓裡。每天,沒有它的訊息,我突然受不了。我才深深地知道,喜歡上它容易,忘記它不是一般的難,是太難了。我無數次的翻看手機裡它的照片,在獨處的時候,在看書的時候,在夜裡醒來的時候,我都會不由自主地想它。
想它的真,想它的帥,想它的狂!見過狂的,沒見過這麼狂的。它極其巧妙地用狂掩蓋了它的天真、自戀和善良,呈現出老誠、聰穎和智慧的一面。讓人能想象出它的靈魂深處是多麼的趣味盎然。
一個人的心動,有時是那麼輕而易舉,是邏輯無從限定的。有些話總是像魚刺一樣,被卡在喉間進退兩難,想說卻難以啟齒。
沒有希望,就沒有期待;沒有期待,就沒有失望;沒有失望,就沒有心痛;沒有心痛,就沒有埋怨;沒有埋怨,就沒有糾結;沒有糾結,就沒有瓜葛;沒有瓜葛,就沒有聯絡;沒有聯絡,就沒有掛念;沒有掛念,就沒有感情。
原來,輕易不動感情的人,一旦動情,就會地裂山崩,把自己燃燒成一堆灰燼。是否史納菲也被這狼煙烈火燒烤得痛不欲生?
然而,一件事情對你的傷害程度與事情本身沒有任何關係,取決於你對這件事的態度。你所遇見的每一個人和看到的這個世界,只是為了讓你完成一場人生的修行。
3
冬日的上午,11點左右,暖暖的陽光,普照在小區的休閒廣場上。
人們在溫暖、愛撫的陽光下,享受著大自然的饋贈。靜謐、平和,沒有一點風。幾個中年婦女,邊聊天,邊照看孩子。
我像平時一樣,從挎包裡掏出一本書,坐在長條有靠背的木凳上,聚精會神地看起來。
“嘖嘖,文化人,就是不一樣。”
這是一箇中年婦女的聲音,大聲大氣的,像個男人腔。我並不抬頭,知道她是在說我。我已經習慣了,就當沒聽見。我對自己的認知,不會受外界所左右。當我想歇一歇眼睛的時候,就仰起頭,向上看,看藍天白雲。同時,也想起了那隻棕色的小泰迪。
偏偏這時候,手機響了。自從度假休閒,與外界失去了聯絡,很少有人給我打電話。
“大姐好!是我!小泰迪的主人。”
哦,我想起來了,是那個孕婦。她曾用過一次我的手機給她老公打電話,因此知道了我的手機號。如今她在家做月子。
“你和寶寶都好嗎?有什麼事,請說吧。”
“您知道吧,我的小泰迪,您的史納菲。它這幾天鬧情緒。本來不想打擾您,可是,它今天竟然不吃不喝,坐在那兒抑鬱。我猜它是想您了。如果方便的話,請您和它影片。可以嗎?”
我的天!我的史納菲居然也在想我!
“好吧,5分鐘之後我就到家,和它影片。”
4
一路上,我心裡像十五隻吊桶打水,七上八下的。到家之後,我稍微休息,就準備和史納菲影片。突然,我心裡一陣難受,像在高倍顯微鏡下看到了卑微的自己。心酸的眼淚就像沒擰緊的自來水龍頭,一滴滴的往下掉。
“我何苦這樣多情?無事生非?既害了自己,也害苦了它。難道這樣的溝通成了一種賴以生存的精神鴉片?”
人生有望穿秋水的期待,也會有意想不到的驚喜。起風的日子學會依風起舞,落雨的時候學會為自己撐起一把傘。
生活只是一杯水,要靠自己慢慢去品味,細細去咀嚼,用心去欣賞,你才能發現,原來最幸福的生活,就是在那如水的平淡中活出精彩。
好的習慣,能讓人受用一生;壞的習慣,就像人體內的瘤子,因為日久天長而和身體共生,明知道會難受,但依舊沒有勇氣一刀見血。總是帶著一份好奇心,去邂逅一場未知的風景。
難道拔掉刺真的會死,磨去稜角真的會疼嗎?它能讓你多痛苦,就能讓你多強大。 人應該支配習慣,而決不能讓習慣支配人。 只要你的腦部沒受到什麼影響,你想有多優雅,就能有多優雅。只是練習多少的問題罷了。
“哈嘍!史納菲!是我!”我調整好情緒後開始了影片。它的主人把手機放在它耳旁。
此時的史納菲一看到我,就興奮得左右搖擺尾巴,雙腿站立,前腿撒嬌似的舉起來,隔著螢幕湊到我跟前,想用溼漉漉的鼻子聞我身上的氣味,想用舌頭舔著我的手。那種興奮的神態,就像蒙娜麗莎那掩飾不了的微笑,令人神魂顛倒。
“我給你說啊,你要每天好好的,以後還會見面;如果你不吃不喝的,我以後再也不理你了。”我義正言辭地說道。
它瞬間的不知所措之後,開始吃主人給它的火腿。我趕緊趁機掛了電話,否則眼淚就要盈出來了。
上帝給了人們有限的力量但卻給了人們無限的慾望。貓喜歡吃魚,可貓不會游泳;魚喜歡吃蚯蚓,可魚上不了岸。每個人都被困在某種規則裡,每個人都在苦苦掙扎,想要衝破,卻無往不在牢籠中。
越是瞭解自己的個性和需要,就越不容易被外界影響。然而理性的道理縱有千萬句,卻無法說服內心深處那隱隱作痛的哀怨。鬱鬱寡歡的表情,覆蓋了往日那蒙娜麗莎般的微笑。
夜深人靜,我在假寐。那盞思念的燈,依然明亮。真想一刀下去,切斷電源,又擔心自己,恐懼黑暗。感情生活,說著容易;做著,真的很難。難道真要等所有的激情都被歲月消耗殆盡之後,才明白當初的不悔是否值得?
思念是一種說不出的痛,就像一場無法醒來的夢。風走過,雲飄過,縱使滴墨成殤,這情深緣淺,又怎堪千般念?有道是,情到深處人孤獨,多情自古空餘恨。
“怎麼,你痴呆了?”理性的我看著自己的狀態,不解地問。
“我?像嗎?”
喜歡是淡淡的愛,愛是深深的喜歡。
喜歡是佔有,而愛則是成全。
一個月之後,春暖花開。我照舊在休閒廣場散步。一個人的世界,很安靜,安靜的可以聽到自己的呼吸聲和心跳聲。 生命就在每天的生活裡,一切執念都是虛妄,和身邊的人愉快相處,認真安排好每一天的活動,用心去感受每一天的心境,就是生活的意義本身。 長期的堅持不是靠外在壓力,而是內在動力,其實就是自律意識,唯有把這種意識融入血液才能堅持下去。
之後,我遠遠的看見一個少婦抱著娃娃,身邊跟著史納菲。便不由自主地轉移視線,任憑它在我面前走來走去,也不和它目光對視。縱使心中有絲絲縷縷的柔情火苗,瞬間也會被理智的冷水潑滅。不打擾,不給它機會,也許是最好的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