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都在追求自由,但是我們卻發現我們越來越不自由。生活在荒島上的魯濱遜,擁有絕對的自由。由於荒島上只有魯濱遜一個人,魯濱遜不論做什麼,都不會有人提出異議都不會有人反對,在荒島上獨自生活魯冰遜他的行為不與其他人發生交集,也就不會產生矛盾和衝突,他的自由就不會妨礙其他的人的自由。
人生而自由,但是這樣的結論是有條件的,在只有他自己的條件下,他的自由具有絕對性,但是哪怕有另一個人存在,他的自由就壓被限制了,另一個自由的人存在就是一個人自由的邊界。在一座荒島上,魯冰遜要建一座房子,他就不能在另一個人的房置上建自己的房,另一個人的存在就對一個人的自由提出了限制,在荒島上不只魯濱遜一個人是這樣,如果一座城市有幾十萬人,他們都對一個人的自由提出自己的要求,那麼一個人的自由空間不是越來越小嗎?
我們每個人都在追求自由,但是許多自由的人聚在一起,對他人的自由的限制就爭強因為有他人的存在,我們不得不要考慮他人的感受,我們只好犧牲自己的部分自由,來換取社會的某種秩序,其目的不過是讓社會中所有人獲得同樣的自由。
比如靠右側通行是社會中約定俗成的秩序,大家都向一個方向通行才不至於引起混亂,諸如此類的社會秩序還有很多,如紅燈停,綠燈行,有秩序的排隊,不允許吃霸王餐,偷竊和殺人是犯法的,這些社會的秩序有的靠道德的約束的有的是靠法律的約束,不論靠什麼約束,有效的約束是必要的。有了約束才會有社會的秩序。
在中國的古代,要想讓社會有秩序,是透過等級的秩序來實現的,等級規定了不同等級的人享有的特權,等級低的讓位於等級高的而使得社會有“秩序”。就比如同樣在路上兩個不同等級的官員相遇了,低階官員會主動讓路,而有一定的地位的官員出行會有衙役鳴鑼開道,不同的級別會有不同的羅生提示小民避開,這樣就不會有衝突,而 維持社會的穩定。但這樣的穩定社會所獲得的自由知識達官顯貴的自由,他們獲得自由的條件就是其他人失去自由,這與 人人平等的現代社會是格格不入的。
現代社會的秩序設定不再考慮某些人優先,平等的原則是現代社會自由的一大特點,比如交通規則在現代人必須人人準守的,不是你的級別高就可以不遵守這樣的規則,規則確定下來 就要人遵守,誰也沒有權力破壞。為了維持這樣的社會秩序,還專門設定了警察和交通警察維持秩序,只有有了秩序,我們才有了自由,道路上有了秩序,我們才有了自由的通行,社會治安有了保障,中國人才可以任何時間自由出行,國人生活在自由的環境下是在警察和交通警察的努力下取得的,有了他們的努力社會才因而有了秩序,生活在這樣的社會中的人才有了自由。
在美國人人持有槍支 的自由,這樣的社會秩序很難維持,因而在美國夜晚人們夜晚就不能安全的自由出行,沒有了秩序,自由就沒有了保障,人們的自由也就失去了,在現代社會只能夠自由是以社會秩序為條件的 ,有了有秩序的社會環境,有了安全的保障,人們才擁有了自由。
中國擁有有秩序的社會環境是以絕對權威的警察對秩序的維持分不開的,美國警察的權威性不夠,對於社會秩序的維持就很難到位,社會的秩序就很難難呈現,美國人的自由狀態就很混亂。
美國警察以為他們具有絕對的權威,可以隨意處置暴亂和他人的生死,於是就有了弗洛伊德的跪死,也就有了黑人的命也是命的黑人運動。事件發生之後,美國警方沒有後續的的處理措施,給美國人以交代,就引發了黑人抗議。此後美國警方對於此類問題的處理畏手畏腳,社會環境就越發不好維持了,人們的自由就更加沒有保障了。
美國社會秩序混亂的癥結何在?美國社會的多元結構使得美國很難達到統一,特朗普對美國警察的行為沒有亮出反對的態度,助長了美國警方蠻橫的態度,也激化了黑人的情緒,因為各自的態度的不統一,造成了美國社會的分裂,美國社會的分裂使得美國社會秩序混亂,美國社會就很難有自由。
美國社會的自由本來是好事,能夠及時發現問題是對的,但是及時發現問題不及時解決問題就適得其反了,
當“弗洛伊德”事件發生後,美國四任前總統均為其發聲,這個美國政治史上是一件不多見的事情。從黨派上來看,奧巴馬、克林頓、卡特都屬於民主黨,是現任總統特朗普的“反對黨”,從“政治正確”的角度看,他們為“黑人之死”案發聲在情理之中。況且現任總統特朗普無論是在此事的表態上,還是在處理危機的方式上,確實存在著許多爭議之處。特別是奧巴馬作為美國曆史上第一位“黑人總統”,及時發聲更是極有必要,尤其是在選舉前,做出表態,打壓共和黨的特朗普,對於本陣營來說,意義重大。但讓大家沒有想到的是,與特朗普同為共和黨的陣營的前總統小布什,也旗幟鮮明地反聲並抨擊現行政府,就能充分說明問題了。其一,小布什對於特朗普的有些做法不認同。其二,為本黨糾偏,從某個角度講,是在變相支援特朗普。
像發生弗洛伊德的事件,美國以往的總統都會出面譴責,但不安常理出牌的特朗普卻反其道而行之,由此 對美國秩序的混亂特朗普是不管的,只要對他有利他就會去做。
比如雖然隨著疫情的不斷嚴重,一開始反對戴口罩的特朗普總統也開始戴上口罩,但他仍然聲稱要給民眾一定的自由。一部分人打出“憲法允許我們生病”、“我的身體我做主”等口號,認為口罩強制令違反美國憲法,宣稱自己對自己的身體有自主決定權。自從各州開始頒佈口罩強制令以來,一些有組織的反口罩抗議在全美各地爆發。顯然,這些口罩令的反對者們不認為口罩令和公共健康相關,而是一項政治命令。他們認為聯邦政府過多的管控措施不僅收效甚微,而且過度的反應增加了民眾的不安。而口罩的支持者認為,即便是自由也應該被約束,因為不戴口罩的自由會影響到所有人的健康,因此社會上所有人有責任也有義務共同分擔風險。
帶不戴口罩是一個社會秩序能不能被接受的問題,這在中國本來不是問題的問題,中國人大部分人為了自己不被傳染也會主動戴口罩,另一部分人為了不傳染他人而被約束哦,大家對戴口罩的措施都很配合並理解 ,而在美國這樣在中國能形成共識的限制卻產生了分歧,很多美國人會以是否干涉自由的理由拒絕戴口罩。按照美國人的邏輯,我有不戴口罩生病的自由,但美國人卻不能理解他絕對沒有把病毒傳染給他人的自由,而且是必須被限制的自由,為了社會的秩序必須那麼做。在美國遵守交通規則肯定能夠對一些人的行為有所限制,也沒有人提出限制了個人的自由,而唯獨在帶不帶口罩這一件小事上卻有人以妨礙個人自由甲乙加以反對,只能說明帶不帶口罩是美國新出現的事物,還遠沒有形成共識,在絕對自由的美國並存者兩種標準,個人自由說反對戴口罩,而公共安全說必須戴口罩,這就涉及倒誰服從於誰的問題,考慮到社會秩序的問題,不帶口罩的行為必須被限制,這樣的行為被限制了,社會秩序才能簡歷來,所有的美國人才有不用擔心被傳染病毒的自由。否則,在面對戴口罩問題上美國是不會有秩序的,混亂的美國抗疫出現全球最差的表現就是必然的。
中美對於自由與秩序的理解的根本差別表現在,在中國人看來娛樂秩序才有所有個人的自由,所以甘願自己的一些行為受到約束,來保證社會的穩定,而在美國人看來個人自由是絕對的,為了他本身的個人自由,他們可以隨意破壞社會秩序,而使得社會混亂,社會混亂的結果就是大家都沒有自由。
中國的社會秩序也是逐漸建立起來的,記得在數十年以前,學校組織看電影,在電影放映前,會有很多人吹口哨,電影院的工作人員和老師很難維持秩序,大家想安心看個電影的自由都沒有,這樣的狀況到了現在已經消失了,第一現代人的素質比幾十年前的國人提高了,很少有不顧他人感受的人的行為的出現了。同樣道理,幾十年前排隊夾芯的現象也看不到了,隨著中國人的素質的提高,中國社會會變得越來越有秩序,中國人會越來越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