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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世界有理可講嗎?在憤世嫉俗的人嘴裡,這個世界是個弱肉強食的叢林世界。的確,這個世界並不怎麼溫良恭儉讓,有時會很殘酷,我們每個人對此都要心裡有數。不過,我們還是忍不住要講道理。比如,你不同意憤世嫉俗者的主張,他多半給你舉出一連串弱肉強食的例子,揭露脈脈溫情面紗下的冷酷算計。總之,他嘗試說服你,而不是撲上來咬你一口。

聽聽周圍的人說話,聽聽法庭辯論,讀讀報紙雜誌,瀏覽網上言論,到處能聽到說理。是,好多言論只是在發洩不滿,在謾罵,此外卻也有好多言論在講理。憤世嫉俗者笑道:哈哈,什麼講道理,不過是在宣傳在欺騙罷了。是,很多時候,人們只是貌似在說理,其實是在宣傳,是在欺騙,我們對此也要心裡有數。不過,這反過來說明我們還是相信說理,要麼他幹嘛做出說理的樣子來宣傳、來欺騙呢?

不過,作為改變他人看法的手段,我們仍不可對說理抱有過高的期待。人們有時能被說服,但“說服”不一定全靠純而又純的說理,說服往往夾雜著哄騙、糾纏、利誘,甚至暗含威脅。即使在比較純粹說理的場合,例如在學術和科學領域,說理也只是勝出的一個因素。演化論已經積攢了一個半世紀的證據,並且對特創論的方方面面加以批駁,特創論還是有很多人信。至於我們在政治—社會生活中的重大立場,更不容易被一番道理說服。以色列人和巴勒斯坦人何時能說服對方改變立場?在這些事情上,我們常見爭辯雙方各自滔滔雄辯,卻少見誰當真說服了誰。

何況,要改變他人的看法,說理不見得是最有效的手段。訓練、實地考察、引徵權威或大多數人的看法、懇求、糾纏,這些途徑若非更加有效,至少同樣有效。說理不成,我可以動之以情吧。大多數人讀小說、看電影,不讀論理文章。一篇《湯姆叔叔的小屋》,一部《猜猜誰來吃晚餐》,改變了很多人的種族歧視態度,被一大篇道理說得改變了態度的人恐怕不多。有社會學家研究人們歸信於某種宗教的過程,得出的結論是:歸信的首要因素是感情紐帶,對陌生人傳教則很少成功。此外,還有“不言而教”呢,榜樣往往比用道理來說服更具“說服力”。最後,還有宣傳、欺騙甚至金錢利誘、武力威脅。安陵君的使臣唐雎跟秦王說理:“安陵君受地於先王而守之,雖千里不敢易也,豈直五百里哉?”理是這個理,可惜秦王不聽。唐雎最後不是靠說理說服了秦王,他挺劍而起,使秦王承諾不吞併安陵。美國哲學之祖皮爾士說到不斷重複一個看法頗可收確立信念之效,戈培爾更有“謊言重複千遍就成為真理”的妙論。這些手段也許不夠美好,但很難否認它們改變人們看法的效力。我們本來準備推舉張三來當我們藝術研究院的主任,但有人願出1000萬資助,條件是讓李四做主任,我們不會改變主張嗎?我們一定是見利忘義嗎?利益不也可以是一種重要的理據嗎?

那麼,說理的優勢在什麼地方呢?我們會想,比起小說、電影、宣傳、利誘,說理是最理性的,因為說理依賴於事實與邏輯的力量。小說可能影響這個人卻完全影響不了另一個人,而事實和邏輯有一種強制力,鉛比鋁重,3×7=21,這些是人人都不得不接受的。

然而,我嘗試說服某人,從來不是因為他不承認鉛比鋁重或不承認3×7=21。我們通常說理,並非嚴絲合縫地由鐵定的事實與無瑕的邏輯組成。哪個深厚的看法能夠充分還原為事實和邏輯?上帝存在的證明,不存在上帝的證明,共產主義必將到來或不可能到來的證明,都不是用鉛比鋁重或3×7=21這樣的方式構成的。

說理的依據,必須是爭論雙方都能夠承認和接受的東西。但承認你的理據又怎麼樣呢?你的理據之外,還有千千萬萬理據。你我懷著不同的立場和希望,會選擇不同的理據。以色列人要把耶路撒冷據為故土,自能提出強有力的歷史依據;阿拉伯人要把以色列人趕出中東,也能列出一整批歷史依據。事實紛繁,道理沒有數學公式那麼清晰,所謂事實和邏輯的力量,很難與能言善辯區分開來。英國大哲伯納德·威廉斯話說:“‘理性的強制力’幾乎不可能與說服的力量完全區分開來。”我們的根深蒂固的看法,依賴於眾多細微的、難以標明的線索,我們並不因為多一項理據少一項理據就必須改變看法。你滔滔雄辯,說得我啞口無言,可我仍然不願接受你的看法——這一定是我不理性不講理嗎?你用“邏輯”證明了我的兩隻手並不真實存在,但若我連我有兩隻手都不相信了,我為什麼要相信你的“邏輯”具有不可抗拒的力量呢?無論無神論者舉出多少事實為自己作證,篤信上帝的人仍然可以問:還有什麼事實比上帝存在更加千真萬確呢?

對人情事理懵懂無知,只是從學院撿來個什麼理論幾條法則,便以為自己掌握著邏輯的強制力,誰要不服,誰就是非理性的、不可理喻的生物。莊子最早講到“服人之口”,說的不是透過威脅利誘讓人口不敢言非,倒是“鳴而當律,言而當法”。與暴力、利誘、欺騙相對照,邏輯的力量是內在的,但與心悅誠服相對照,邏輯的力量是外在的。

生活世界中的說理從來不具有數學證明的強度。你說服我,是把我此前不接受的結論連到我已經理解的道理上來。我雖然不曾想到這個結論,但它是可理解的,亦即,它合於我已經具有的對世界的理解,合於我所理解的世界。與其說說理的目的在於從智性上使對方臣服,不如說說理旨在創造新的理解途徑,你的論證充當了重新組織我的理解的幹線。我藉助你的論證理解了這個結論,而不是被你的邏輯逼著接受它。我如果不明白在什麼意義上我的兩隻手並不真實存在,你讓我接受這個結論有什麼意義呢?反過來,我本來為了證明市場萬能開始了我的經濟學研究,即使我最終的研究結果否定了我最初的看法,我並不因此徒勞一場。

理當然不能只是一個人的理,但它也不是飄在天上與人無關的東西。理透過理解與人相連。我們不要只看邏輯的強制力,我們還要看理的滲透力或穿透力。說理需要與向之說者的自我連起來。深刻的道理要透達人心。

說理不僅不侷限於一方說服另一方,甚至也不侷限於相互說服。我們須更廣泛地把說理理解為一個共同努力獲得理解的過程。在這個基本意義上,你嘗試加以說服的一方,他自己希求理解,希求真理。不憤不啟,不悱不發。朱熹解曰:“憤者,心求通而未得之意。悱者,口欲言而未能之貌。啟,謂開其意。發,謂達其辭。”莊子視說服的至境為心服,心悅誠服,這不是虛懸過高的標準,而是發說服的真義。

“舉一隅不以三隅反,則不復也”這句話,就連在“不憤不啟不悱不發”之後。在一事上說服別人,尚不是說理的目的;說理的目標要更高些:透過在此一事上的說服,讓對方獲得理解,讓對方自己獲得理解的能力。說理的目標,若從根本上說,與其說是在此一事上讓對方接受自己的看法,不如說是一種心智培育——說理是一種教化。

我們不要把目光總盯在說服他人達成共識上面。對說理來說,提升理解是首位的,是否達成一致看法倒在其次。哲學家雖然提供過很多美妙的論證,但他們並沒有讓我們獲得共識。邁蒙尼德為上帝存在提供過出色的證明,誰由於這種證明信教或改宗?芝諾論證一番,結論是阿基里斯永遠追不上烏龜,貝克萊論證一番,結論是外部世界並不存在,誰信過?還有關於共產主義社會必然到來的證明。偉大的哲學家沒證明過什麼,他們為我們理解世界開闢了新的道路。依此,我們也許就不會再因為哲學史中雖俯拾皆是精妙的論證卻始終不曾把哲學家引向一致的結論而感苦惱了。哲學家那些精妙的論證為我們提供對世界的新理解,但沒誰由此提供出關於世界的惟一真理。

強勢理性主義者把理當作擺好在那裡的東西,無論什麼時候拿出來,它都具有讓人不得不接受的力量。自己手握真理,一番論證之後,持相反看法的人們自會棄暗投明。他們愚蠢地相信,聽完他講的道理,別人若還堅持相反的看法,那隻能是因為他們愚蠢,甚至因為他們邪惡。我對這種態度充滿警惕。他們的自大不僅來自對說理的濃厚誤解,也來自遠為世俗的方面——他們所持之理,是理學一統天下時的理學之理,是科學主義一統天下時的科學真理,是學院理論盡收國家基金和國際獎項時的學院之理。孔子的儒學與稱王稱霸的儒學是兩種儒學。面對強勢者的一套套道理,我們要說:“你別跟我講道理”。

“你別跟我講道理”並非都發自強權者。事實上,儘管強權者心裡一直默唸“你別跟我講道理”,他在這個時代嘴上倒不這麼說,他倒是總做出一副頗有道理的樣子。那些處在被說服地位的人,年輕人、女人、弱勢者,也會說“你別跟我講道理”,他們說這話時的涵義與強權者判然有別。弱勢者固然因無權無勢而弱勢,但他們也經常是因講道理講不過你而弱勢。年輕人對一套一套大道理的警惕乃至反感,並非一概來自青春期反叛心理。年輕人的自我正在成形,保持自我以讓它自然生長至關緊要,他需要的是培育,需要某些東西來輔助他的生長,而不是需要一套套泰山壓頂的道理來把他從頭塑造。說理亦有其境其時,這個“境”這個“時”不是附加在現成道理之上的東西,它內在地構成說理。不當言而言,失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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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 為你寫“詩”,感謝你曾經來過,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