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到老人跌倒,不上前扶起,可叫做冷漠。因發生意外正需要別人舉手之勞的幫助,而從身邊路過的時候都是視而不見的人,內心一點兒波瀾都沒有,就像看見一隻拍死的蒼蠅一樣,這更稱得上是很冷漠。
好的環境讓壞人守規矩,壞的環境讓好人變壞。
環境有意製造社會人與人之間的疏離感,不平等的環境下又普遍受欺壓,比如上下級關係男女關係等等,人們普遍不懂得尊重與尊嚴,更談不上尊重他人為他人著想,沒有信仰思想個性,也不懂得尊重生命,多數人的靈魂就好像流水線上的贗品罷了,早已冷漠麻木,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誰?就不要談更高層次的人類同情心。
多年前有個案子,那一名法官需要背起多大的責任。那一句把老人家扶起送醫是悖背情理的判論,是一個如何不分是非的人能作出,而此人卻身居一個判是非的位置。那名法官讓很多老百姓心涼了:不是你撞的幹嘛去扶她?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裡最重要的發現就是人性本私,即在侷限下以最小的代價爭取最大的利益。也就是說我們完全可以跳過道德評價去解釋人的行為,甚至解釋道德為何會產生。隋唐時有一個叫裴矩的人,他在隋煬帝手下當宰相時,是一個佞臣,到唐太宗手下當宰相時就是敢說實話的忠臣。裴矩的本性從來沒變,就是根據皇帝的喜好這個侷限來做事,但皇帝變了,他的行為就變了。
亞當斯密在《國富論》裡同樣舉例,一個麵包師可不是因為道德水平好才認真做麵包,而是因為街上有警察,他權衡了做麵包與當強盜的代價之後選擇了當麵包師,如果警察一夜之間消失了,這個麵包師第二天就會做強盜去了。人的天性當然不會真的如此冷漠,這種行為的出現一定受一種特殊侷限的約束,是權衡了救人得到的非貨幣收入(讚美)很可能比不上陷入的麻煩的代價後的幾乎必然選擇。社會行為中,有個別人殺善,所以最後大家都怕了,先自保,不肯救人。
這是典型的“責任擴散效應”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樸素觀念的疊加產生的結果。大家都認為即使自己不救也有大把人救,都指望別人,這就是責任擴散。還有就是媒體輪番的報道“好心救人反被訛詐”的新聞太多,導致人們產生了一種畏懼心理。說實話,“人皆有惻隱之心”,看到別人遭受苦難不可能無動於衷。但是想到自己上有老下有小,拿著一點可憐的薪水連養家都困難,萬一伸手被訛上了,一家人的生活馬上陷入困境,想伸出援手的衝動馬上就會被理性拉回來,也只好忍受內心良心的煎熬了。
“人是理性自利的行為者”,在維護道德的代價過於高昂的時候人們會自然的選擇對自己最有利的方案行事,而完全不顧道德。當然了,任何社會都一些人為了捍衛道德原則而願意把自己的利益置於一邊,這種人是有的。但是歷史上也沒出幾個文天祥的。只有建立和完善保護“善良人”的善良的規則體系,才能促使人們敢於做好事。也只有這樣,道德良知才會慢慢迴歸。
如果幫人、扶人惹不上麻煩,誰還不願意做個好人。這種麻煩大家也都心知肚明,不是別的,就是被訛的麻煩,社會規則和各司法部門都應該鼓勵大家做好人,儘量消除一般人畏手畏腳的心理障礙。
我覺得可能一個熟人社會可能會少一點這個問題 像同一個單位或村子的出事了幫一把感覺風險會小很多 不過現在還是面對更多的陌生人多一點吧。
道德和法律會交織在一起,如果遵守道德,大家都會先安無事,如果相信法律,法律講究證據,證據對誰有利誰會勝訴,因此證據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
當然,這可能更多的是人性的問題,但不管是人性、道德、法律的問題,在別人需要舉手之勞時,最好不要視而不見,不要做冷漠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