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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雜談

——痛苦的根源在哪裡?

迦爾德隆曾經說:

一個人最大的罪過,

就是:他誕生了。天地伊始,亞當和夏娃原本無思無慮,在伊甸園生活得很幸福。蛇誘惑女人說,園中樹上的果子,吃了非但不會死,還可讓他們獲得智慧。夏娃吃了樹上的果子,並且摘給亞當吃,他們的眼睛開始變得明亮,於是有了性,於是有了羞恥。神要懲罰他們,他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又對亞當說:“你必終身勞苦,才能從地裡得吃的。”這是個體意識的第一次嬗變,解決了存種的問題,代價是肉體上的痛苦。

洪荒遠古,我們的先祖茹毛飲血、群居雜處,渾渾噩噩的,過著矇昧懵懂的日子。然而燧人氏取火、有巢氏築屋、神農嘗百草、后稷播五穀,人類逐漸告別男人狩獵、女人採集的生活方式,開始步入刀耕火種、靠天為生的野蠻時期,這才有了《擊壤歌》中“日出而作,日入而息,耕田而食,鑿井而飲”的唱辭。古人說“倉廩實知禮節,衣食足知榮辱”,隨著生存狀態的不斷改善,人類開始對精神生活給於更多關注。這期間,伏羲畫八卦、倉頡造文字、文王演周易,一步一步引領人類向文明社會過渡。這是個體意識的第二次嬗變,解決了生存的問題,代價是精神上的痛苦。

個體意識的第三次嬗變發生在藝術家身上。對於人類來說,藝術和科學就好比是兩條腿,文明每前進一步,藝術家都功不可沒。然而藝術家又是神經質的,他們擁有強烈的生命意志,渴望衝破一道道精神的樊籬,實現人格上的自由與獨立。正如盧梭所講:自由是人的本質,“放棄自己的自由,就是放棄自己做人的資格。”藝術家特立獨行、與眾不同,並不是為了標新立異、譁眾取寵,而是氣質使然、個性如此。當赫拉克利特說:“我已經尋找過我自己!”他是真的在尋找自己。但是外人不理解,嘲笑說:這是一個異類,這是一個聖人。黑格爾對此的評價是:他被周圍的人鄙視著,他也更深刻地鄙視著周圍的人!這話適用於一切偉大的藝術家們。

自然界的東西,似乎遵循這樣一條定律:越低階越幸福,越高階越痛苦。以植物為例,低等植物不僅形態結構和生活方式簡單,對外界的刺激也沒有反應能力;高等植物則不一樣,它雖然沒有神經系統,卻可以對外界的刺激產生反應。譬如含羞草,你只要動一動它的葉子,它立刻小葉閉合,葉柄萎軟,嬌羞地垂下“頭”來。據說印尼的爪哇島有一種樹,叫奠柏,甚至可以吃人。它長著長長的枝條,平時散漫地垂在地上,只要有人碰到它,所有的枝條就會象魔爪一樣同時伸過來,緊緊把他廛住,然後分泌出一種汁液消化掉捕獲的食物。這已經和動物很接近了。

在動物界,根據由低到高這樣一個排序,痛苦的程度也呈遞進式在逐步升級。最低等的原生動物如滴蟲,雖然只是單一細胞,但已經有微弱的痛感存在;到了線形動物,體腔開始出現,痛感進一步加強;到了扁形動物,動物體制從輻射對稱進化為兩側對稱,各部分功能出現分化,痛感又推進一步;然後是腔腸動物,然後是環節動物,然後是節肢動物,然後是軟體動物、魚類、兩棲類、爬行類、鳥類、哺乳類。在無脊椎動物身上,感覺能力和感痛能力仍還有限,比如昆蟲,雖然具備了觸覺、味覺、嗅覺、聽覺、視覺和平衡器官,但還沒有很強的痛感。直到脊椎動物出現,生命組織和神經系統才趨於完善,感覺能力和感痛能力也才以較高的程度出現,並且是智力越發達,痛苦的程度就越高。

“到了人,這種痛苦也達到了最高的程度,並且是一個人的智力愈高,認識愈明確,就愈痛苦。具有天才的人則最痛苦。”(叔本華)這是因為知識最多的人,必定有著最敏感的靈魂。一串音符,會喚醒他沉睡的回憶;一幅繪畫,會勾起他埋藏的情緒;一首詩,會讓他對崇高、對美嚮往不已。自然的美,藝術的美,人格的美,無時無刻不在衝撞著他的靈魂。藝術家喜歡完美的事物,而現實生活註定有缺憾、有殘酷,當理想與現實發生不可調和的衝突,他們無可避免地陷入痛苦的泥沼,並且嘗試種種方式去逃避:有人剜去自己的眼睛,德謨克利特;有人割掉自己的耳朵,凡·高;有人敲碎自己的睪丸,徐渭。當一切手段失去效力,他們紛紛選擇了死。所以柯赫勒特說:“誰在知識上增加了,就在痛苦上增加了。”

德國古典派畫家迪希拜因曾經用畫的形式,巧妙地把意識等級和痛苦程度的關係呈現出來。畫的上半幅,他畫了一群婦人,透過刻畫她們在孩子被劫走後,各自流露出的不同形態,藉以表現她們痛苦、焦慮、絕望的心情;畫的下半幅,則用完全相同的佈局,畫了一群母羊,描繪的也是它們的羔羊被人帶走後的情形。這樣上半幅畫中的人,和下半幅畫中的羊,一一形成對應,比照起來看,就很直觀地發現人和羊的痛苦程度不在一個水平。意識越清晰,認識越明確,意志就越強烈,痛苦的程度就越高,這是一個正比例。

就人而言,一切痛苦的產生,都是因為我們所要求、所期待的,和我們實際所得到的不成比例。痛苦是什麼?是我們的意志在追求目的時受到了阻抑;幸福是什麼?是意志達到了它的目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幸福只是暫時的,而痛苦卻常在永恆。因為人的追求沒有最終目的,慾求不滿是人的本質。一個追求滿足後,又產生新的追求;新的追求滿足後,又產生更新的追求,如此綿延不息。從願望到滿足,再從滿足到新的願望,這樣一個迴圈,如果輾轉得快,人就感到幸福;如果輾轉得慢,人則感到痛苦。是不是沒有願望人就幸福呢?不是。如果一個人的意志陷於停頓狀態,不再有所追求,那將表現為可怕的絕望和致命的苦悶。因為缺少滿足固然痛苦,但是缺少新的願望,則更為痛苦。那麼,是不是願望得到一時的滿足後,人就感到幸福了呢?也不是。因為隨之而來的是無聊和空虛。這樣一種生命意志,決定了人生的本質就是痛苦。正是在這個意義上,叔本華說:“人生就象鐘擺一樣,在痛苦和無聊之間來回擺動。”

佛家說人生有八苦,一是生苦:出生時,不僅母親痛苦,我們也很痛苦,所以才哇哇大哭。成年後,又要為生活操勞奔波,憚精竭慮,這是生苦;二是老苦:到了暮年,我們年老體衰,而視茫茫,而發蒼蒼,而齒牙搖落,吃飯穿衣都會成為一種痛苦;三是病苦:人吃五穀雜糧,誰沒有個傷風感寒?小病已然難受,大病更是痛苦;四是死苦:將死未死之時,誰不感到死的可怖?及其死去,又連累親人痛苦。五是愛別離苦:比如你喜歡一個人,但是由於種種原因,不能相聚只得分離,豈不痛苦?六是怨憎會苦:比如你憎惡一個人,但又時常碰面無法迴避,豈非痛苦?七是求不得苦:人生在世,誰不在求名求利、求權求勢、求壽求子?但是常言說:可與語人無二三,不如意事常八九。欲求得不到滿足,內心的痛苦可想而知;八是五蘊熾盛苦:佛家認為人身有五種要素構成,分別是色蘊、受蘊、想蘊、行蘊、識蘊,前一種屬於物質,即地水火風四大種所造,它生成了肉體上的痛苦;後四種屬於意識,指感受、想像、行為、識見,它們生成了精神上的痛苦。

一個人精神上是否痛苦?痛苦的程度是高還是低?都取決於他的感受能力、想像能力、行為能力和識見能力。某種意義上說,痛苦不是別的,而是你對事物的希望和看法。厄披克德特就講:“使人煩惱的不是事物本身,而是人們對於這事物的信念或意見。”比如一頂綠帽子,有的男人戴在頭上恬不知恥,沒準還沾沾自喜;有的男人則視為奇恥大辱,恨不得食其肉寢其皮。這是“感受”的不同;對於常人來說,現實就象一個密閉的瓶子,我們被關在裡面,和外界處於絕緣狀態。但是藝術家思接千古、神遊八極,完全超越了時空的限制。比如看電視,裡面的女主角很漂亮,我們不由得心嚮往之,但也僅止於此,不會真去牽腸掛肚。但在藝術家看來,愛就是愛,沒有那麼多條條框框,他可能愛上一千年前的貂嬋兩千年前的西施,也可能愛上土耳其的王妃摩洛哥的公主。對於他們來說,現實感是可以取消的,時間、距離、社會等級等等都可以忽略不計。這是“想像”的不同;同一種行為,實施的人不同,後果就不同,行為能力越強,後果也越嚴重。比如天子之怒,伏屍百萬,流血千里。而布衣之怒,不過免冠徒跣,以頭搶地而已,大不了伏屍一兩人,流血三五步。這是“行為”的不同;目光深遠的人,總能見微知著、舉一反三,從細小處察知事物的發展。比如殷紂王剛即位,就命令下面的人制造象牙筷子。箕子知道後,嘆息說:他用象牙筷子吃飯,還會用陶器來裝飯嗎?還會穿粗布衣裳住茅草屋嗎?這樣下去,國家不是要滅亡了嗎?這是“識見”的不同。人是什麼?柏拉圖說:“人者,無羽毛之兩足動物也”。從生物學的角度講,人這一物種,本就是動物界的一員,屬於脊索動物門→哺乳綱→靈長目→人科→人屬→智人種。兩者的不同之處在於:人為了長遠的幸福,可以忍受眼前的痛苦,而動物則不!人生是什麼?賓達爾說:“人生是一個影子所做的夢。”柏拉圖也認為:人只是生活在夢中,唯有哲人掙扎著要覺醒。我們傻乎乎地活著,是希望支撐我們活下去,但是等你燈枯油盡要滅掉的時候,你回頭望,才發現一路走來,不屬於你的仍然不屬於你,“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我們空手而來,也必將空手而去。然而活著為什麼?這恐怕是一個謎。

但是來到了人生這個舞臺,我們就別無選擇,只能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叔本華說:“人不能作出決定要做這樣一個人,要做那樣一個人,也不能再變為另一個人;而是他既已是他,便永無改易,然後,逐次認識自己是什麼。”我們之所以痛苦,是因為我們有不恰當的願望。只有認識了自己,我們才能消滅非份之想,真正做到“從心所欲不逾矩”。因為根本沒有過份的慾望,自然能夠做到循規蹈矩、安份守己。

歌德筆下的普羅米修斯這樣講:

在這兒,我坐著,

按自己的形象塑造人。

人這個族類,

要痛苦,要哭泣,

要享樂,要歡愉。

在我,這都一樣,不相干。

不管你這些——

那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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