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社會里,一個懂得交際藝術的人,即使他知道自己的觀點是完全正確的。在說服別人接受的時候也會力求保住對方的面子。並以此為切入點讓別人接受自己的觀點,結果別人自然會認為他是寬容的,明智的身世。
那些透過說明自己掌握著真理,拼命找別人過錯和缺點的方法去說服別人,甚至威脅別人的人是粗暴的,無理的蠢人,沒有人會接受這種溝通方式。即使他說的是事實和真理,因為他已經深深的傷害了別人。
一天早晨,大海到報刊亭買報紙:“你好,請給我來一份報紙。”大海客氣的說。
“要什麼報紙?”
“晨報。”
大海拿著報紙走了不遠,就聽到買家問:“剛才那位問你一聲,你還沒有付錢吧?”
大海一聽,回頭高聲說“我明明給你啦。”
“沒有啊,我確實沒有看到。”賣家一邊找一邊說。
“那不是嗎?”大海大喊到。“自己瞎了眼還怨到我頭上,”說著還晃動自己的拳頭。
賣家一聽也不甘示弱叫道,“我又不是故意的,對你已經很客氣了,你在我面前耍狠,因為我會怕你呀。你是誰?這附近都是我的人,我怕你?”
結果因為一個小誤會,發生了一場意想不到的流血事件,賣報紙的年輕人因為傷人上了第二天的報紙。
有一個詞語叫“理直氣壯”,說的是因為認為自己理由充分,說話就很有氣勢,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在得意忘形之處常常就很有可能咄咄逼人。而忘了給別人留點情面。
買報紙的大海本來沒有什麼不對,一開始他是有理的,但就是因為他依仗著自己有理,說話的時候氣勢洶洶,就顯得有些得理不饒人,以至於傷了和氣。
其實人和人的交往在大多數的時候都是依靠感性和直覺的,並不是說你說的對別人就一定會對你心悅誠服,更多的時候,人們看重的是你採取的方式,說話的態度和語氣。即使你有充足的理由,也要注意自己的措辭和語氣,有古語說,有理不在聲高,你有道理,還怕說不過別人嗎?
這個世界多的是吃軟不吃硬的人,你越是認為自己是對的,並以此讓對方接受對方,偏偏就不吃你那一套,她的倔強上來了,你有一大馬車的理由都沒有用。
越理直氣壯要越要和,這就是得饒人處且饒人。得理時儘量寬容一些,冷靜的思考一兩分鐘,說幾句提及的話,就可以減少對別人的傷害,別人自然會心悅誠服地接受你的真理。
一句話給別人面子,也就是給自己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