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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想要受傷,那麼就不要喜歡一個人,因為只有喜歡才會給對方傷害自己的權力,只有喜歡才會讓我們迷失自我,只有喜歡才會讓我們又高興有難過。可是這個簡單的道理,我們都明白,只是做不到。

如果愛不曾來過,我們應該還是曾經的我們,才能找回曾經的快樂。

小時候我就很喜歡你,因為我們那個大院,比我們大或者小的孩子有很多,但是同齡的卻只有你和我。在很小的時候,我們就玩在了一起,你應該也還記得。那會玩過家家的時候,你總是扮演著爸爸的角色,而我總是扮演著媽媽的角色。只不過那時的我們並不明白爸爸和媽媽是一對,只是單純地認為這兩個角色的關係很好,就像是我和你一樣。

小的時候你長得一直比我慢,所以還沒有我高,再加上你比較瘦弱,所以經常會被別的孩子欺負。那個時候的我正義感爆棚,每當看到有人欺負你的時候,我總會第一時間衝上前去,把你拉到身後,然後保護你。那會的我們好像角色對調了似的,你更像小女生,而我更像小男孩。

我們一起走過了幼兒園,走過了小學和初中,直到高中才分開了。我們高中的學校一個在北,一個在南,但是畢竟是住在一個大院裡的,所以學校不在一個地方對我們的影響也並不是很大。我們還是像以前一樣,會在週末的時候打打鬧鬧,一起復習功課。

愛情的萌芽是在大學的時候,大學時候的我們,可能受了周圍環境的影響,開始思考起了戀愛的問題。可能你在我的心裡已經根深蒂固,所以在想到談戀愛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的腦海裡第一個出現的就是你。聚少離多的我們,忽然有一天就頓悟了,兩個人一直都互相喜歡,為何不在一起試試呢?

正式交往以後的我們,一開始還是有些許的尷尬,畢竟是從朋友到戀人,多多少少還是有些不適應。不過時間是最好的良藥,我們也慢慢習慣了新的身份,然後想要的東西也越來越多。

不知道是不是戀愛的人都比較敏感,我總是忍不住想要他證明有多愛我,比起以前,我想得到的關心和愛變得更多了,所以我對他的期待值也越來越高,我們反而找不回曾經那種愜意的相處感覺了。戀人和朋友始終是不一樣的,而我們都忽略了這一點,比起戀人,我們好像更適合做朋友。

可是愛了就是愛了,我們始終沒有辦法回到過去,如果愛不曾來過,我們才能找回曾經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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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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