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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末在家,聽到《會過去的》的這句歌詞:

“相遇在 熟悉的路口

翻攪著 內心的沉澱

遺失的 那個永遠

永遠還是 留在我心間”

記得有一個人是這樣的:

真的像歌詞說的,本以為會崩潰的,但是在最痛的時刻卻最清醒,一切會過去的,淚水也不會一直流下去,總會勇敢的繼續走,總會再觸碰這些傷疤時候,也可以笑著去回答!

同樣痛的人呀,別怕!我們要加油,一切都會過去的!

畢竟生命短暫,勇敢的面對每一天!

時間的模糊,卻讓記憶越加的清晰

一直都覺得時間是治癒一切的良藥,總希望掩藏在黑暗的最深處,讓歲月的青苔覆蓋,不見陽光,不經雨露,以為這樣,傷口會隨著時光的流逝,漸漸淡去。

也許真的如此,時間是世上最好的良藥,它可以治癒你的傷口,讓曾經刻骨的愛戀也變得模糊不清。

多數人以為時間是藥,以為足夠的時間就會忘掉,殊不知世間沒有忘情水,也沒有後悔藥,能做的只有讓過去過去!

畢竟最痛苦的不是在“愛而不得”,而是得到了最後卻只能是讓它成為過去,明白你和這個人真的沒有以後了。

都會過去”真的是一句很好用的話。

喜悅或沮喪,得意或失落,開心或難過,大笑或流淚時,

都可以對自己這麼說。

因為真的什麼都會過去的”

以後他(她)給過你的,沒有給過你的,都要給另外一個人了,這一切都和你沒有關係,而且你連眼紅的資格都沒有。

曾經的你們一起吹過風,看過雪,也曾彼此依偎欣賞過落日餘暉。

也一定一起在廚房做過早餐,你知他口味,她也知道你不吃辣。

你們也曾有難得的默契,你說:“我看到朋友的物件超帥”,他會立馬發過來一張你們倆的合照。

這些瑣碎的美好真真切切的發生過,但這些也絲毫不影響以後的你們沒有任何關係了。

縱然某天依然或想起對方的某個時刻,一幕幕都很深刻,但是再也回不去了,

是啊,很多時候就差那麼一丁點,就可以一輩子在一起了。

但當閱歷越來越豐富時,就越知道,愛從來都不是你情我願的事兒。決定能不能走下去的因素實在是太多了,隨便哪一個都讓人很無力。

沒必要去責怪誰,錯就錯在,在錯的時間,遇見了對的人。

戀愛當中的分分合合也很尋常。人生就是不斷試錯,愛過又錯過,你的日子還是要繼續過。

無論結局如何,只要從前付出過真心,坦誠過,信任過,將全部的愛和柔情給過對方,那就足夠了。

我超想和你一起白頭的,但我們只能夠到這裡了。

可是你知道嗎,有些人,能愛過就是幸運。不必執念過去,未來一定會有更值得的人來與你相愛。

那麼希望下一次,你還可以愛得勇敢,愛得坦蕩,愛得真摯。

還有,一定要記得拼盡全力,去抓住那個人的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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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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