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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數人活得渾渾噩噩,隨遇而安,年輕時曾經的夢想也在生活中消磨殆盡,只留下晚年的嘆息和一連串的不甘心。只有少數人勵精圖治,因機遇而少年得志或大器晚成。

人生的終極目的是追求幸福,這種幸福往往表現為財富或權力。但有財富或權力的人不見得就一定幸福。其實,人們追求的是一種虛幻的幸福感,說不清,道不明,抓不住。這種幸福感來源於與周圍人的比較,是一種相對的優越感。只要你比周圍人的財富多,比自己親朋好友的權力大、地位高,這種優越感就油然而生,你就覺得比別人幸福。這樣的人活得有地位有尊嚴,但本質上是為別人而活!

有一種更高層次的幸福,超越了財富、權力、地位。它有內在的動力,目的是奉獻人類,不計較個人得失。這種人是革命者或科學家,奮鬥一生甚至獻出生命,無怨無悔。他們超越常人,清貧和困難打不倒,表現出超常的意志力,是最值得尊敬的人。

總之,常人的和偉人的幸福都離不開奮鬥,幸福永遠存在於奮鬥的過程之中,一旦上一個目標達成,昔日的幸福感就會很快淡化。沒有永恆的幸福,幸福是相對的,人生的價值就在於奮鬥,停止了奮鬥,生命將變得黯淡無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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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評論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 人到中年,這4件事不能將就,別給後半輩子留下太多遺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