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問:幸福是什麼?
我答道:幸福是人的生理需求和精神需求的滿足狀態,具有奮鬥、利他、向善、滿足等基本特徵。換句話說,“奮鬥”、“利他”、“向善”是幸福的必備要素,“滿足”是幸福的應有的身心體驗。
某人又問:幸福的概念太抽象了,能不能說得清楚一些?
我答道:本質上說,幸福是體驗性概念,不同的人會有不同的體驗。我分四句話說說幸福:
“幸福”作為動詞來說,幸福是人追求自身需求滿足的複雜過程,同時,幸福是人在滿足自身需求的同時,又存在滿足他人需求的特性,因此,“奮鬥”和“利他”就是幸福的應有之舉。
“幸福”作為副詞來說,從追求幸福的可能性來說,有些人從追求滿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歸屬的需求、獲得尊重的需求,直至現實自我實現的需求,步步向善,獲得幸福;也有人則反之,最後墜入人慾的深淵。因此,人性是否“向善”,則成為能否獲得幸福的分水嶺。
“幸福”作為形容詞來說,幸福是人的情感愉悅、身心體驗達到滿足的屬性,因此,人的需求“滿足”狀態,就是幸福的應有之義。
“幸福”作為代詞來說,我很幸福!既是一種個人身心需求滿足的標誌,更是成為幸福代言人的一種自信。
某人恍然大悟地說,幸福就是奮鬥、利他、向善、滿足等單元組合而成的四重奏。
我說:說得真好!在春節佳節來臨之前,讓我們共同演奏一曲幸福四重奏,收穫各自的幸福人生!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一日•農曆大年三十於浙江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