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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自己淋過雨,所以我儘量,去做那個撐傘的人。我撐傘保護的,不是傘下的那個人,而是自己內心的那抹陽光。

如果沒有親身經歷,永遠不能領悟心寒至極是什麼感覺。有些傷痛需要一輩子去尋求治癒的方法。特別是自己親人所帶來的疼痛。小時候無論自己親媽如何惡言相向,都會在第二天太陽昇起的清晨時忘記。漸漸長大,有了感知,有了認識。才知道不愛永遠是行動掩飾不了的瑕疵。我們極力去掩飾來撫平這些瑕疵,卻在歲月裡閃閃發光,刺痛了內心。

以為世上,每位親生父母都一樣的疼愛自己子女。現實不留情面狠狠的擊碎,發現個天真的夢。一廂情願的愛著母親。

以為的愛也不過是笑話。孩子會愛母親,母親不一定愛自己孩子。有時候你只是她帶來這世上的附屬品。認為給予了你生命,你該沒有思想沒有疼痛,她說的話做的事就算錯了也是對的。那些年歇斯底里過,面目猙獰過,無數次掙扎過,深陷苦痛過。那些歲月裡真的以為是自己錯了,無數次反思自己哪裡不對。直到有一天的遠離。脫離了原生家庭,還給了自己一個溫柔的自己。

在這過程彷彿花了好幾個世紀去治癒童年的一生。一刀刀刻下來的烙印,需剜去。看到了溫柔。

我不信神佛,卻信因果。有些人的出現是為了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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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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