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句大家很熟的話:正義雖然來的遲了些,但不會缺席。於是,堅持才變得有意義,一個活下去的理由。~~~題記
這個世界上對於要做的事和做事的人來說,沒有一個人想把事情要做錯,可現實中做錯是很正常不過的現象,做錯了怎麼辦?改唄!話雖如此,然而由於內心的干擾,真正能夠知錯認錯改錯的人多嗎?那要看什麼事,有時候死要面子,死在了面子上。有時候利益太大,死在利益上。相對於個人認錯,一個團隊或組織認錯就更難了。
一個企業的轟然倒塌,可能源於領導者的固執,會導致整個企業的所有人員在一段時間內沒有收入,尤其規模越大的企業,造成的社會影響就越大。對於一個人而言也是如此,一旦犯錯了,可能終生都要為這個錯誤去買單,而在這個人際關係複雜的社會中,只要和這個犯錯的人關係近的人,恐怕也會受到一些流言蜚語。
尤其一些特殊行業特殊組織,比如醫生、警察等凡是和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聯絡最緊密的工作。就拿警察來說,工作本身就冒著一定的生命危險,讓人擔心,但他們有可能在嫌疑犯確認上會給嫌疑人造成一定的損失,雖然最終的判決是在法院,但提供證據的警察是非常關鍵的,最讓人感到無奈的是,一旦判決生效以後,不滿判決而再申訴走流程的過程恐怕是耗時又耗人的。
一個案子,叔侄關係的兩個嫌疑人被定罪判刑,不服一審,二審略有改判,侄子死緩二,叔叔是十五年,兩次審判的公訴人和被告代理律師之間的辯護在細節上的爭執以律師失敗而終,到此有一個疑惑點:在沒有新證據出現的情況下,二審的改判是否值得大家去思考?(偵破此案的公安受表彰接受採訪不在此思考範圍。)
二審判決服刑後,一次電視對破案警察的採訪被家屬看到,因無法面對周圍人的閒言,老太太氣死,叔侄二人的老婆離婚,侄媳婦對胎兒做了引流,家中的老大賣了企業開始上訪,2003年5月的案子到二審判決的5年後,終於得到重審而無罪,時間真能把人熬倒,這期間有兩個人的出現至關重要,一個是名律師的免費相助,一個是駐監檢察官的一絲不苟,而這個案子的證據在檢察官退休前補足,宣判無罪的時候,檢察官已退休了。
這個案子帶來的幾點思考:①作為某些權力機構,對某些事下結論之前一定要慎之又慎,一不小心的話,對個人而言就是滅頂之災。②舉證之難,弱勢一方舉證幾乎沒有什麼力量。③為了名聲利益,願意花更大的力量遮掩,而沒有勇氣重新梳理。④程式的負作用,“一切按照程式來”,每個環節都認為自己是對的,程式有時反而成了糾錯的門檻。⑤永遠相信有好人,永遠相信正義。⑥要為看見的和看不見的行為帶來的後果承擔。⑦每個崗位上的人對負責的事多用一點點心,也許沒有那麼多不公了。
案子反轉在於嫌疑人對公平的強烈渴望以及好心人的相助,這裡重點說最重要的三個證據:①作案時間,當時警察只取了嫌疑犯上高速的時間而沒有取下高速的時間,一二審中都沒有注意到。警察和律師的細節遺漏說明什麼?②死者指甲縫裡殘留物的DNA對比,竟然不是嫌疑犯的,法醫說死者在水裡泡久了有可能沖走嫌疑犯的了,後來是另一起性質相同案件的嫌疑人的DNA比對才確定的,對證據這麼不嚴肅?③對證人證詞,偽證不能算,當然這是後來檢察官的功勞,居然在兩個案子裡,警察用了同一個證人,證詞用語驚人致,說明了什麼?
還有一個現象,反覆要求申訴的信件居然對方置之不理,嫌疑犯的每週三封啊,而對檢察官寄去的信件公函也一樣不回,是對權力的什麼?是對自己的什麼?是對工作的什麼?是對生命的什麼?說好聽一點是官僚,說難聽一點是傲慢。所以當檢察官每一次認真地和嫌疑犯交流後,總要說一句:相信正義一定會來。是的,正義一定會來。但願正義是在每個人擁有自由生命的時候實現,而不是等別人對他的告慰!【注:以上反思源於電影《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