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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個極普通的名字。

就像他給我留下的印象——樸實,誠懇,本本分分,很傳統的感覺。

可是,對於我,一個同樣很普通,很傳統的人,卻是一種吸引。

在別人眼裡,我不急不躁,甚至有點迂腐,也很穩重。儘管我不喜歡別人這樣評價我。可是,每個人都有評價別人的自由,不管你喜不喜歡。如果你不喜歡,別人可以把這評價藏在心裡。反正,你阻擋不住。

就像他。

我僅僅見過兩三次面。

第一次純粹是路人,彼此交流了路人常有的話。

第二次見面,我認出了他,並且主動問了他的名字。

第三次,因工作關係,我們在同一個地方碰面,這一次,他變得稍微主動,和我聊天隨意了起來,而且覺得我們好像有某種緣分。

我當然很欣喜。因為他的形象,氣質,是我不討厭的型別。

一米八左右的個頭,帶著近視鏡,說話緩慢,穩重,那種斯斯文文,大學生的氣味。

你能夠感覺到他的樸實和沉靜,與世無爭,不善言辭,低調。總之,屬於雅俗同體,耐人尋味的“一款”。

我甚至可以猜想,那些熟悉他的人會說他“悶騷”——我見過太多這種“款型”的人,他們一律被別人帶上“悶騷”帽子。

可能,我在別人眼裡也是“悶騷”型吧!和我熟悉的人好多這樣對著我叫。

我一點不反感,聽多了反以為榮。好歹還沒有把我歸攏到“老實頭”一列,已經夠意思了。

現在我越來越覺得,悶騷是一種時髦,我欣賞悶騷型,悶騷的人內向,在陌生的新環境社交笨拙,和熟悉的對脾氣的人恣意狂聊滔滔不絕,可是悶騷的人心靈生活異常豐富。而我最喜歡過心靈生活。

趙留賓,當我誇下海口說某一天我想寫他的時候,我心裡是虛虛的。因為我們的熟悉度遠遠不夠。可是,我的業餘愛好是寫作,所以我很自信,我可以試著寫,質量高低不敢保證,頂多當做廢話一笑了之。

所以,我並沒有太大壓力。有多少作家寫小說不是虛構,不是靠資源豐富的想象力?而我雖然不是作家,至少我有這個愛好,至少我和這個人見過幾面。

而且我相信第一印象。第一印象比較鮮明,很容易抓住你的心。我認為終日朝夕相處的人並不好寫,太熟悉的人會讓人找不到個性特點,熟視無睹。

也許是我一廂情願,我喜歡和這個人成為兄弟,成為朋友。我會找到惺惺相惜的感覺,竊以為和他聊天相處不會尷尬和寂寞,不會找不到話題,內心很喜悅,安然又充實。

哪怕一生貧窮,平凡,和這樣的人交往也是很有味道的事。

當然,假如以後我們真正熟悉了,他和我當初留下的印象出入很大也說不定。那是以後的事情。以後的事誰能知道,我只能以現在的眼光來描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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