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點心血來潮,卻又沒有覺得,大年初三而已,能有什麼特別嗎?直到一個人在家睡午覺,醒了之後,翻了一下電子日曆,奧,是2.14,情人節!
今天,應該有許多人收到祝福吧,當然,還要有禮物,晚上也會有安排活動的,剛剛好,一個在假日中,且在溫暖的春天裡,情意綿綿的好日子,幸福和快樂,愛和陪伴。
現在的許多年輕人都接受這樣一個日子,並且也習慣性的在這個日子裡,紅包,鮮花,禮物,燭光晚餐,購物車清空等等,比跟父母拜年甚至還要隆重,讓這樣的日子特別一點,開心一點,生活,果然需要一點儀式感。
可是,除了今天,除了這個叫做情人節的日子,你還快樂嗎?
相愛的人,快樂是怎樣一個標準呢?
歷來,文學作品、傳媒以及傳承,都給過快樂的定義,只是,沒有一個定義包羅永珍,成為一個標準,我想,大概就是每個人對快樂的定義不一樣吧。
不過,心底裡,依然有一個自己的標準,於情人而言,除了感官的快樂之外,就是靈魂的快樂!相對能不能在一起,是不是真的在一起,做一個靈魂伴侶,無論藍顏,或者紅顏,還是情人,知心更重要。
你快樂嗎,這個問題,似乎讓人想起一句歌詞,一年有三百六十五日出,就有三百六十五個祝福,哈哈,好應景呀,快樂的情人,每一天都是情人節。
問候是該有的,這是態度,於心底裡,祝喜歡的人開心快樂,也希望這樣的快樂天天有,天天在。
好吧,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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