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點半起床,鍛鍊了二十分鐘身體。我發現這種堅持很自然,遠比看書寫作,更加令自己愉悅。
邊聽書邊做操,身體逐漸肌肉稍有拉伸,或者微微有汗,這種感覺會帶動人一整天的精神。骨頭動了一寸,人的精神自然也就漲了一寸。
未來還是要繼續做好這種鍛鍊,融它進入自己樂趣的一部分,或許是最高的境界。
2.邊吃早餐,邊與朋友們聊天,朋友換了頭像,這是他第N次換頭像了。我實在看不慣這樣的動作,於是緊跟著換了他的頭像。接著,群裡另一個人也換了它。
第四個朋友在群裡說,已經分不清到底誰是誰了?我忍不住就笑了,突然那一瞬間覺得,有了這群朋友,每天早上看著他們互懟,互相交流,我也習慣了這種感覺。
這就是朋友間的友情吧,快樂,真實,其樂融融。感恩這樣的情誼,感恩這樣的相處。有時候自己也得改改,比如情緒低落時,不愛理人。喜歡背後議論朋友的家事。
將朋友間的私密話,為了譁眾取寵,獲得談資,而將這些秘密告訴他人。老齊有本書裡說,表面上這類人是口直心快。
但實際上是因為他們的思維能力差,他們不懂換位思考,不理解人性,見識不夠,只以為別人想的就是自己所想。
越寫作,越看書,就越覺得的確如此。所以不會講話,情商差,終究還是怪自己思維能力弱。
那麼,透過兩方面提升這類的能力就顯得格外重要:
1.寫作。透過她,把怎麼想的記錄在紙上,這個過程就是整理,一旦整理過後,思路就自然清晰。
2.不要拘束。要自己嘗試解決自己內心的問題,把那些不快的地方表達出來,做一個有個性的人。
就像昨天象山遊門票的事,不是我那樣上綱上線的埋怨,也不會引起那個老資格同事發話,我其實只是瞭解自己內心的想法,把她表達出來而已。
然而對於聽者來講,她是不清楚我的心理想法,只會迫於輿論的壓力。唯有如此,才能達成自己的目的。
3.看了《不可撼動的財務自由》書,寫了一段千字以上的心得,能夠靜下來看書,這是這幾天最大的收穫。
我發現看書比聽書的理解更多,但是把它複述出來,卻又是更好的一種學習方法。
4.帶著兒子到大衛營泡澡,有了女兒,陪伴兒子的時間更少了,雖說是陪伴兒子去,但實際上主要是我去。
兒子越大,我發現他越來越不按照我的想法做事了。孩子小時,尚且還把他當做玩具,能夠從陪伴中得到樂趣。孩子大了,發現陪伴中少了樂趣,也就不再繼續那麼有耐心去陪伴了。
這實在是一種矛盾!越來越羨慕那位同事和他的兒子徹夜長談的場景,他是一位極富耐心的爸爸,也是一位擅長溝通的能人。
寧老師說得好,70年代的人,憑的是老鄉情,同學情就能俘獲他們的心。而現在的00後,則是大家聚在一起,有共同的愛好,能夠互相欣賞,這是和老鄉不同的。
所以,陪伴不單單只是一個動作,更重要的是發自內心的熱愛和欣賞。唯有這樣,才能真正贏得兒子的敬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