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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原則方向上,我們不能輕易妥協。

一支正在前行的龐大隊伍,目的地就在前方。走著走著,隊伍內部產生了矛盾衝突,你踩了我一腳,我踢了你一腿;你碰到了石頭,卻不告訴別人,抬腳一踢,結果絆倒了後面一堆人;烏泱泱的人群鬨鬧起來……

這時候,如果有人提出來,不對啊,路上怎麼會如此混亂,一定是這條路不對,一定是這個方向有問題,我們要回去。

這種情況下能妥協嗎?

當然不能。因為大目標是沒有問題。中間出現的問題,發生在區域性而非全體,是事務性而非方向性。一旦妥協,不管是停下來觀望,還是整個隊伍掉頭走,都會帶來巨大的損失。目的地實實在在就在前面,繼續往前走,就一定能夠到達。這一點沒有疑義。如果因為區域性事務性的問題,而輕易妥協退讓,只會讓隊伍陷入更大的混亂。

首先,在有限的時間內,關於全域性的調轉,無法得到充分的討論和溝通。人們會對自己的目標和動力產生懷疑。混亂的那一部分,增加了新的不穩定因素。一些本來一心往前的人,缺失了明確的指令。其次,從成本收益的角度考慮,已經付出的沉沒成本姑且不計,在沒有明確新方向之前,原地不動,或是四處亂走,都會產生新的無意義的消耗,以及巨大的試錯成本。

如果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怎麼可能把事情做好?

如果不知道要去哪裡,怎麼可能邁出腳步?

因此,在方向原則上,我們不能輕易妥協。但是回到日常的細節,或是區域性的事務性問題,很多時候,我們不得不妥協。

有過一點點生活和工作經歷的人,都曾經體會過妥協的滋味。很多時候,這些經歷本身,就是一個又一個的妥協。

做事情的過程中,因為人的背景、個性、經歷,等等等等的差異,我們看同一件事,同一個人,觀點就會不同。觀點不同,就會影響做事情的出發點和動機。因此,只要不是單打獨鬥,只要與人合作,天然地一定會有矛盾衝突。此外,只要不是太小太天真,我們都會承認,自己本身就有很多臭毛病。而這些臭毛病,不管怎麼臭怎麼醜,在我們自己的眼裡,似乎都無傷大雅,甚至還有點自鳴得意。但到了別人的眼裡,它們就暴露了本相的醜陋不堪,進而變成引發矛盾的導火索。

這個時候,我們如果還是像堅持大原則一樣,毫不妥協,就沒法往前走了。我時時刻刻惦記著,你在某年某月某日某時,踩了我的腳,到現在還隱隱作痛。你也從來沒有忘記,我幾點幾分踢了你一腿,淤青烏紫還沒褪。這樣的互相惦記,只會讓彼此心裡的刺,越賣越深,越長越大,直到某一個點,新的矛盾刺激之下,一拍兩散,無法共事。

只有選擇互相妥協。那些傷害傷痛,烏紫淤青,不管是過往的現在的,都已經發生,無法撤銷重來。既然沒有到傷筋動骨的地步,與其繼續互刺,不如各讓一步,邊走邊看。等到淤青消退,關係和好,共同的目的地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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