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存在這樣一個群體,一出生就註定承受苦難,註定肩負著來自社會賦予的某種“使命”度過一生,註定被某種專為其限定的標準終生束縛。 不得不說這一群體被整個時代添上了悲劇的色彩。
今天,在我們周圍充斥著一種顯而易見的敵意,敵意的物件有時是含糊不清特指的,有時“不謹慎”的個人會將這種敵視赤裸地表達出來,這是一種廣泛存在地針對女性的敵視。
或許是因為恐懼。
在現實中、網路上,有一項標籤一旦被打上就會受到周遭人群無情地嘲笑與攻擊。 這項標籤名為“田園女權”。 田園女權這個概念,事實上在很多使用它進行攻擊的人那裡也是模糊不清的。在我的前一篇文章《所謂田園女權與其它女權》中簡述過“田園女權指的是在現代社會生活中利用身為女性的身份在社會生活中為自己謀取利益,有時指在“神聖”婚姻制度中經常使用不道德的手段以牟取自己的利益的女性”。 這一機率是專為攻擊女性而建立的模糊概念。
受傷的男人們、恐懼的男人們、憤怒的男人們和發瘋的男人們本能地以自身利益出發想要攻擊甚至還未興起、規模甚小的女權主義。 可他們知道承認女權主義追求平等、反對壓迫 的特性對他們的攻擊是極其不利的。女權主義追求平等與反對壓迫必定會吸引數量龐大的同情者與支持者。
因此聰明的人們創造了"田園女權“這一概念,將在當代生活中一系列利用女性身份在工作中、生活中、感情中為自己牟取特權地位的女性——這裡提醒讀者要特別注意別有用心者編造新聞甚至偽裝成女性挑起矛盾的事實——一律安上“田園女權”的帽子,打入女權主義陣營。甚至這些為自己牟特權、利益的女性對女權主義聞所未聞,自我意識上也與女權主義毫不相干時,也統統成為女權主義者了。
讓當代眾多男性不滿的、甚至是憤怒的女性特權,是引起他們攻擊女權主義的重要口實。在這些義憤填膺的先生們口中“女性已經擁有了這麼多好處與特權了,還要求什麼平權,這是在變相地壓迫男性”,而事實真的如此嗎?
先生們所認為女性最大的特權,無非是感情生活中亦或直白的講,在繁衍後代(不管通不透過婚姻),女性需要付出的經濟代價都要比男性少,似乎先天處於優勢地位,而把眾多負擔壓在了男性頭上。
談到這裡,就繞不開老生常談的話題——婚姻。在眾多男性看來,婚姻是女性在當代生活中擁有特權,並對男性施加壓迫的一項重要關係。 在婚姻中,需要(或者說被認為必要)的房屋、汽車(有時)、彩禮(有時)成為了想要完婚的男性的重要負擔。他們往往這樣指責——既然女性在婚姻準備工作中無需承擔房屋等經濟壓力,在婚後生活中便理應處於從屬地位,像封建時期一樣,而不是連家務活都不做(多麼可惡!),並且因為在婚姻上的特權,女性在社會各環境理應不再享受特權甚至該讓男性享受特權。 當然從事實上講,男性在社會其它領域享受的特權並不少,只是程度還不夠,對先生們來說,未到極限的特權還不算特權。 至於女性在婚姻上享受的所謂“特權”是怎麼來的,接下來論述。
首先引用一段我在其它地方關於婚姻的分析:
(無論是根據現有的研究還是實際的生活經驗,婚姻都與私有制是密不可分的,可以這樣講“婚姻本身就是十分物質的一件事”。原始時代,人們的生活資料匱乏,經常處於食不果腹的狀態,那時的人們既不能長期維持對偶制,也不願維持對偶制。交配、生育更多依賴的是本能而不講感情(這對今天的某些先生、小姐們來說自然是十分野蠻的)。撫育子女的任務往往是落在女性頭上。
直到人們脫離了原始的採集生活,根據各地區的自然條件出現了漁獵、遊牧、農業(農業的產生最晚、需要的條件最苛刻、能養活的人口最多)等生活方式(那時這幾種生活方式經常是並存的)。總之,當人們肚子的需求得到滿足、人們的生產成果開始出現結餘,私有制便產生了。婚姻的雛形也在這時候的出現。
婚姻的出現,離不開兩方面的需求,一是情感方面的需求,這也是今人將婚姻神聖化的必備條件。當男女共同生活成為可能,部分男女開始希望以後和“我”交配的只是這一個人。共同生活使感情的發展成為可能。 簡單地說,男性希望這個女性只屬於自己,女性希望這個男性只屬於自己。
另外是物質上的需求,對於男性來講,混亂的群婚制無法確保女性肚子裡的孩子一定是自己的——因為有子宮,孩子的母親是明確的。為了確保自己血脈和遺傳基因的留存,控制子宮(也控制女性)成為必要。而對女性來講,獨自撫育子女與兩人共同撫育子女孰優孰劣是很明白的。而不管在漁獵、遊牧還是農業生產中,因撫育子女佔去大量時間的女性相比男性的生產量總是佔少的。 結合這兩方面看,因為本性的原因,男性控制女性子宮的慾望總是強於女性對男性的佔有慾(女性對男性的佔有慾往往來自於情感),而在生產中男性的勞動生產量經常是高於女性的,男性強大的控制慾成為情感原因,男性的勞動生產量高於女性成為物質原因。父權社會漸漸形成。 這裡講一點,很多人把男性創造的財富多於女性歸結於男性先天的體力優勢,藉此提高對女性控制的合理性(我掙的比你多,你就得聽我的)。殊不知勞動能力和勞動時間是典型的相互影響,在簡單體力勞動中,勞動時間越長肌肉耐勞度提升越大;在體力型技術勞動中,勞動時間越長熟練度越高,很多人是理所當然地把結果當原因,而在腦力勞動中,男性的所謂先天優勢則是直接不存在了,雖然有很多人千方百計地想去證明男性擁有這種優勢。
因為需要控制子宮的原因,男性的佔有慾強於女性,為了確保自己後代的延續,對於婚姻的需求往往是男性高於女性)
這裡能得出幾個結論:
1.婚姻是隨著私有制的產生而產生的,婚姻的本質是契約關係。而契約關係只能約束物質上的事物,無法約束情感。
2.因為需要控制女性子宮的原因,男性較女性對婚姻的原始慾望為強。
因為女性沒有控制類似控制子宮這樣的原始強大驅動力,情感上對專屬愛人的控制慾因個體差別呈現很大不同(對某些個體來說來自情感的這種控制慾是很弱的)。女性先天上對婚姻是並沒有強大的“執念”的。今天眾多男女對於婚姻的強大執念,是多年前父系社會初立時聰明的統治者附加的。
將婚姻作為個體一生中一定要經歷的必要經歷,使所有人接受認同,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1.將婚姻神聖化,宣傳婚姻與感情密不可分,感情需要婚姻這個保護殼或者歸宿。著名言論包括“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都是耍流氓”。在宗教盛行的時代,背叛神聖婚姻被施行各種嚴酷懲罰(主要是女性)。在我國封建時代則主要是行駛宗教職能的變種勢力——宗族勢力完成這一行動。在當今世界,宗教勢力越強大、宗族勢力儲存越多(我國部分農村),婚姻就越神聖,對女性的思想壓迫就越深,可以看見十多年前還有宗族審判“蕩婦”的事件,而宗教勢力將違反教義的女性用石頭砸死、用火燒死的勢力在今天仍然屢見不鮮。所以宗教勢力和宗族勢力一貫站在男性的立場,是因為宗教和宗族本來就是產生與父系社會,與男權和男性利益相適應勾結的。
2.透過生活對女性進行威逼利誘。 在當今社會,威逼與利誘是互動使用、相輔相成的。在上層男性中,因為經濟上的寬裕、能支付給女性物件較多的好處,經濟上的賄賂佔主要部分, 懲罰則是法律已經寫好的部分。而在男性底層,因為經濟上的難關,底層男性只能使用很少的經濟賄賂或無法使用經濟賄賂,因為更多使用鎮壓的辦法。在能合法使用宗教、宗族武器的地方,是精神控制(不管是宗教還是宗族總是包含精神控制的)與肉體懲罰相結合。在宗教勢力衰微、宗族勢力被摧毀嚴重的地方。底層男性只得自己採取暴力,如採取長期或間歇地家暴威脅,限制女性外出活動等。
3.將婚姻與生育牢牢繫結在一起。當然這點在客觀上保護了底層男女,因為當非婚生子女能享受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時,富裕男性可能透過自己的各種經濟優勢佔有大量女性,生育眾多子女。這種繫結除了簡單的婚姻——生育——上戶。還包括社會對非婚生子的女性精神上的壓迫與歧視(諷刺的是對擁有非婚生子的男性,很多人往往視其為優秀者),物質上的漠視,使女性面臨著非婚生子可能餓死的處境。需要注意,即使在資本非常發達、福利完善的國家,對非婚生子的母親的幫助也是極為有限的,男性厭惡未婚媽媽這種存在。
4.客觀上使男性在經濟生活中佔有優勢地位。首先在財產的繼承上,很多家庭選擇多分財產給兒子少分財產給女兒,甚至是剝奪女子的財產繼承權。其次在教育上,壓制女性受教育的權力,在很多農村地區存在早早使女性輟學的情況,使其在日後的工作競爭中處於劣勢,只能從事簡單、繁瑣、薪資微博的工作。再後在工作中廣泛歧視女性,明面上的規則(如本崗位只招收男性,而只招收女性的崗位往往是簡單的、低薪水的、或有某種人們潛意思裡具有低俗性的工作)和潛規則。
這裡只論述了婚姻這種本身與物質、私有制息息相關的契約關係,如何成為了人生必不可少的程式,如何成為了與感情密不可分的神聖事物。 那因何當代部分女性在婚姻選擇上具有特權呢?因為男性存在對子宮的控制慾,對婚姻的原始內需強於女性;因為相當多的女性被剝奪了財產繼承權,無法提供生活必須的房屋,很多男性的房屋不一樣是父母提供的嗎;因為男性要使女性接受一定要結婚,一樣要在經濟上從屬的地位,透過各種限制客觀上使女性在經濟上無法自立。
彩禮問題,這裡有必要單獨講
使人們無法接受或者說認為不必要的彩禮,往往是直接交與女方父母而不是女方本人。這種經濟上的交流可以看做是夫家從父家購買來了女性的使用權(生育權)。彩禮特別高昂的地區,總是虐殺女嬰最嚴重、女性教育程度低、女性經濟上受壓迫嚴重的地區。原生家庭透過剝奪女性財產權、教育權(減弱就業力)的方式,將女性牢牢束縛在家庭中,從事繁瑣的、且人們不必承認有價值的家務勞動。 女方從父家來到夫家,因為缺乏經濟上的自立,也只能從事這種不被承認具有經濟價值的勞動,並且受到壓迫。 夫家的家務便由同樣受剝削的女性(婆婆)轉移到新的勞動力(媳婦)身上,而父家則失去了一個勞動力,部分家務勞動回到母親身上。
問題僅僅這樣看,仍然是片面而且簡單的,需知人口是流動的。女性不可能心甘情願處於被壓迫的地位。因此存在著經濟落後地位向經濟發達地區的人口轉移。 部分落後地區女性在工作中提升了自己,完成經濟上的獨立,而另一部分落後地區女性因為上文提到的各種就業限制和潛規則,選擇依附於發達地位的城市男性,這裡的男效能給予的待遇更高。許多城市女性,則因為落後地位的人口擠壓,自身無經濟壓力導致的選擇偏好,反而在婚姻中處於劣勢,成為剩女。 最後是落後地區男性,因為本地區女性的流失,被束縛在父家的女性數量減少,不得不支付更高昂的彩禮換取對女性的使用和生育權。並且因為外界存在的種種“誘惑”,採取最嚴酷的鎮壓和管控方式。
題外話(讓我憤怒的兩件事)
近期受到廣泛攻擊的某刺激人口言論,只是來自某一勢力的問路石,刺激人口增長是大勢。事實上往往刺激生育、鼓勵生育甚至逼迫生育的政策導致的最後結果,女性都會成為最終受害者。這裡提醒大家特別注意以下的辦法。
降低女性結婚和生育年齡。表面看是緩解社會矛盾、提升人口數量的好方法,實際是建立在壓迫女性這一前提上的。 如當代印度,普遍存在殺死女嬰的現象,男女比例失調。可透過不斷降低女性結婚生育年齡的方式,印度維持了“表面的和諧”與“穩定”。 降低女性婚姻與生育年限,不論表面上說的如何漂亮、如何冠冕堂皇,最終的結果必定是進一步壓制女性的受教育權和降低女性就業競爭力,增強女性經濟上的從屬地位。使落後地區的女性落入永恆的夢魘。 印度用來壓制女性、控制女性的宗教勢力、宗族勢力在我國的復甦傾向,也特別值得注意。
另一件事是各媒體、網站故意挑起男女矛盾,對女權、獨立女性肆意進行攻擊。
僅僅因為性別,女司機成為了馬路殺手的同義詞。實際上造成交通事故的絕大多數事故人是男性,可在某主流聊天軟體的附帶新聞中,平均每兩週至少出現一次對“女司機”的無情嘲笑。在知乎網、微博上,任何釋出與主流男性觀點相悖言論的女性都會被扣上“田園女權”的帽子。
可被嘲笑、被攻擊、被誹謗的女性們(不限女權主義者)只是各自為戰,力量微弱,內部的意見仍不統一。希望這篇文章,能給女同胞們微弱的警醒和幫助。
只要婦女仍然被排除於社會的生產勞動之外而只限於從事家庭的私人勞動,那麼婦女的解放,婦女同男子的平等,現在和將來都是不可能的。婦女的解放,只有在婦女可以大量地、社會規模地參加生產,而家務勞動只佔她們極少的工夫的時候,才有可能——恩格斯《家庭、國家和私有制的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