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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的一生,無須討好,無須迎合;標準不同,結論便不同,你認為好的他人卻可能並不認同;瞭解自己有時比了解他人更重要,知道自己需要什麼,理性對待,走出討好迎合的怪圈;“君子之交淡如水”,“淡泊以明志”……是我們的祖先對生活闡述的類似觀點,用“淡”而不是“涼”和“薄”或許更合適一點

​從小,我就想做一個大家都喜歡和滿意的好人。

後來我發現,好人和爛好人不一樣。

做個爛好人,需要經常犧牲自我,去迎合別人的時間,去幫助別人不求回報,甚至無條件的利他。因為我們要符合“好人”的人設,非黑即白。

比如,我7:30要參加全校的演講比賽,6:45還滿大街跑陪同學去書店找一本書,以致沒有好好準備差點遲到,慌亂下還連連忘詞了…在全校面前…

幫助別人,沒錯。可是,我快樂嗎?

有時候,好人的標籤,讓別人覺得你會無條件的妥協,就很容易去支配你。

長大後,在不損人的前提下,我會更關心自己,會去更合理的安排自己的時間。

會在想獨處的時候,偶爾掛一個冷屁股在臉上,寫著我不好惹生人勿近。內心OS:不要叫我幫忙好嗎?我不順路好嗎?我現在不方便幫你,好嗎?

我依然希望自己是個善良的人,依然會關心身邊的人,但是,餘生,再也不做爛好人。

還有一個朋友是一名“獵手”,他們這麼描述自己的,我活著不是為了做一個好人,我不侵犯他人為前提,做自己想做的事,與社會合作實現自己想要的生活。

我不是一個壞人,也不是一個完美的好人,我經常會犯錯,我犯了錯會付出代價買單,然後開始新有下一步人生。今天會忘記昨天的事情,不必要因為犯錯而糾結和內疚,該買單的買單,從錯誤中總結經驗併成長。不必糾結過往總總不愉快的經歷,目標在前方,人生在前行。

拒絕他人是最基本的能力和權利,不要因為拒絕他人而感到內疚。適當的拒絕他人反而對自己對他人更有益處。適當拒絕他人,提高了他人請求的門檻和成本,會使對方更加慎重考慮問題和慎重提出請求,同時不會讓自己變得廉價。當我明白這道理後,我適當拒絕他人的請求、邀約、借錢,我沒損失,對方也沒損失還有方案,我反而變得更親松自在許多。拒絕與合作,本就是陰陽互補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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