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塑膠娃娃,在別人眼裡她是徹徹底底的垃圾。
她的身體表面是深淺不一的刮痕。她眼睛的油漆已經掉了一部分了,手也斷了,我用502粘好,再用透明膠纏了幾圈。
我不太記得最初擁有她的時間,三歲?或四歲?只模模糊糊記得我五六歲時還抱著她玩過家家。
而她,是我唯一留下來的童年玩具。我一直捨不得丟掉她。
人是感性的,那些我們久久捨不得丟掉的東西往往是因為附有我們的情感。
在旁人的眼睛裡,它們是毫無價值的垃圾。
可是它們可能陪伴我們走過一段難忘的歲月,它們身上的一點一滴都是我們曾經走過的痕跡。
每次看到,總會想起過往的日子,柔情萬種,或幸福快樂。
所以我們久久不願意丟掉,留給自己一個念想,一個回憶的入口。
我們能夠毫不猶豫扔掉的東西,多數是沒有多少感情的。
它們只是作為商品被買回來,壞了,或者不再好用了,直接進垃圾桶。
而那些我們花了時間精力,貨比三家,最後慎重地付錢帶回來的東西,總是比較珍惜。
有時我們以為可以做到斷離舍,但事後又後悔。
我曾經扔掉一雙手套,因為它們又舊又難看。我把它們塞進垃圾袋,然後扔進樓下的垃圾桶。
晚上躺在床上準備睡覺了了,卻隱隱地不安起來,心開始一點一點碎裂。
它們是奶奶買給我的,奶奶已經過世了,再也不會買東西給我了。
大冬天的,天氣異常寒冷。我哆哆嗦嗦地下樓,用手機的手電筒照著,在垃圾桶裡翻了半天,把它們找了出來。
如果不找出來,到天亮它們就會被清潔工送到垃圾焚化場,在高溫下變成灰燼。
品嚐到那種差點失去的感覺,我懂得了珍惜。
我把它們洗得乾乾淨淨的,裝在一個盒子裡。
超市裡的圓珠筆也就是普通的學習用品。可是如果是喜歡的人買了送給你,那它就不是普通的圓珠筆了。
它是愛情,是捨不得丟掉的。
所以,我們捨不得扔的其實是我們的感情。
而失戀的男女,常常會把對方送的東西掃地出門。
比如電視劇裡,時不時看到女主恨恨地把訂婚戒指或結婚戒指用力地扔了出去。
那一刻,她扔的不是戒指,而是愛情,憤怒中果斷地扔掉已經背叛的愛情。
愛不在了,那個人的給東西就是致癌物。
人的感情總是從熾熱到平淡。
那些捨不得扔掉的東西先讓它們留在那兒。因為與它們有關係的故事或情感我們還沒有放下。
慢慢等待,時間久了,情就淡了。
或者,我們到時會有更好的替代品。
如果時間過去很久了還是捨不得,那就好好儲存吧。也許在它們身上存在一些讓自己難以忘懷的故事。
保留一些有感情的東西,也可以作為一種懷念。
6因為緣分,我們與那些物品相遇。但緣分總有完盡的一天。
有時候理智告訴我們有些東西已經可以扔了,說明這個東西已經可以從生活中被剔除了,可是還是捨不得,主要原因還是感情。
其實有的東西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重要,該扔掉的還是要扔掉。
扔完後發現對生活並不會有多大影響,日子還是一樣的過著。
所以偶爾狠狠心把一些東西扔掉,你就會發現,其實也不會很留戀的,而且過段時間也就會慢慢淡忘掉了。
一段時間一段時間我們需要放下一些東西,讓自己輕鬆一點。太多的羈絆,前進的步伐就會緩慢沉重。特別是與愛情有關係的,要堅決地及時剝離。
和過去的美好告別的時候也許很傷感,但無法避免,拉拉扯扯半天不願意放手只會愁上加愁。
如果它們有智慧,也會知道我們曾經用心過深情過。
時間會帶走生命中的許許多多東西,無論你願意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