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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出反常必有妖。

我昨晚真的喝丟了一隻鞋!不要大驚小怪,“窮巷多怪,曲學多辯。”沒啥玩意的地方喜歡大驚小怪,不上臺面的人喜歡裝神弄鬼,土特產哪裡都有,吃羊肉的地方唯一的貢品就是槓精。

故​​​​事說出來總有一個結局,糗事窩在酒杯裡是無人知道的結局。

不要做祥林嫂。

第一次說,別人會同情,第二次說,別人會嫌你囉嗦,第三次說,別人就要厭煩你了。

“肺腑之言,說給對的人聽。”“埋怨之語,說給自己聽。”

每個人說另外一個人,道理總是一籮筐一籮筐,丈八的燈,照見別人,照不見自己。

都是千年的狐狸談什麼聊齋。

人性的弱點:批評就像飼養的魚,不能浮出水面。啤酒不夠上頭我都生氣 ,你卻和我講道理 ?哪壺不開提哪壺!潑出去的水,我連盆都不要。

不濺點啤酒沫,怎麼談人生?世上的事情都經不起推敲,一推敲,哪一件都藏著委屈。

使人疲憊的不是遠方的高山,而是鞋子裡的一粒沙子,昨晚喝丟一隻鞋,既然丟了,那就揚了那粒沙。

昨晚喝丟一隻鞋,能否做個好夢?我可以撫摸一個夢,就像撫摸一隻家貓,卻不能撫摸現實,它就像只野貓。

真希望一覺醒來,事情都變好 ,所有深夜的心事都變成頭頂的那一顆星星,指向每一條正確的路,真希望第二天還能找到那隻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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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於德慶:做人不要太張揚〈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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